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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風楊拉著連蔻走出了廚房,來到客廳,把他早巳準備好的東西拿了出來,他本不想這麼做,但是看到連蔻楚楚可憐的樣子,他要她,他不得不這麼做了。
“連蔻,你也清楚我一直纏著你是為什麼,我希望我們在一起,你剛才說很怕我,讓我很慚愧,我以後儘量做到讓你滿意。”
“真的嗎?又來哄我?”連蔻帶著懷疑的表情,她不相信。
“這二張卡和這份協議給你,一張有50萬,如果我做錯了一件事你扣一萬,超過三十次,就不用扣了,全部歸你,還有一張20萬,給你的生活費,你想買什麼都可以,我每月會定期存的,你自己掙的錢都存起來吧,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想讓我們更好的相處,你更好的約束我,我也想讓你欠著我點什麼。”
連蔻沒有表態,開啟協議看到有2條內容:
“1、連蔻不得無故以任何藉口搬離暮茄別墅,如搬離則需賠償霍風楊精神損失費一百萬。
2、霍風楊有超出三十次以上讓連蔻不滿的事項,須經霍風楊確認,連蔻可以不遵守第一條。
二條內容下面有詳細的條款,並有明確說明。
“這份協議你簽了字會有法律效應,我知道要求你這麼做對你有些不通情達理,但是我希望你簽了,我不想再這麼痛苦,這半年來因為你我感覺都不是我自己了,我們不要互相折磨了,好嗎?”
霍風楊拿出一支水筆,遞給了連蔻,“籤吧,給我一個機會。”
連蔻看看霍風楊又看看協議,再看看霍風楊,自己剛在廚房想的又沒用了,她知道如果不籤,霍風楊還是不會放過她,會用各種方法讓她簽了,這樣彼此的傷害會越來越多,他對她會有更多的報怨,找出他三十次的不滿意那還不容易嗎?
“這個精神損失費是不是太多了?要一百萬,你把我賣了都沒有。”連蔻故意說。
“只是這麼一寫,約束你而巳,我不想到處找你,難道還真要你賠?”
看到連蔻不太想籤,開了一句玩笑,那就改成你的全部家產吧,連蔻想了想在協議上籤下了連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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