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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聽到,只能證明殺吳氏的是她所熟悉,甚至喜愛的人。”

說到這兒,她頓了頓,因為真兇已經呼之欲出了。不過她看向吳氏的目光中,充滿了同情和無奈,“人都說婆婆和媳婦難相處,但吳氏和周娘子婆媳卻很相得。鄰居們都說,吳氏疼愛周娘子如同親生女兒,周娘子侍奉婆母也非常孝順。每天早上,她都很早就起床,為婆婆送去熱水熱茶,好讓婆婆起床後梳洗,日日如此,風雨無阻。我猜,就在某天早上,周娘子照例輕手輕腳的進了婆婆的屋子,偏那天吳氏和王掌櫃的不小心,早上離開得太晚,正被周娘子撞個正著。不,應該是周娘子發現了什麼,慌忙躲了出去,和吳氏心照不宣。對此,王掌櫃必不知情,不然周娘子也會沒命的。可是,做婆婆的被媳婦發現這種事,一定羞愧難當。所以,當吳氏死了,看情形又像自縊,周娘子就以為婆婆是因為羞憤而自盡。於是為保全婆婆的名聲,為免於被追查原由,她自願頂罪,掩蓋事實,以自個兒的罵名換來婆婆的清白。只是,周娘子並不知道,那吳氏因為私情被兒媳發現後,除了羞愧之外,還想幹脆過了明路,和心上人遠走高飛。可那王勇已經有妻有子,和吳氏做做露水夫妻野鴛鴦是可以的,卻不願意拋家舍業。吳氏逼得他急了,他乾脆就把人勒死,掛在房樑上,贊成自縊的假像,唬得周娘子自動項罪!”

一番話,入情入理,就像在人們面前重現了那陰暗中的一幕幕似的。旁邊,周氏已經泣不成聲。康正源看向春荼蘼,對她頗為讚賞。隨後又問周氏,“你可還堅持說,吳氏之死是與你口角後,一時想不開所致?”

周氏神色掙扎,好半天才咬咬牙,一個頭磕在地上,“民婦說了謊,願受相應的處罰。只求大人,為婆母申冤昭雪!”她是個聰明人,只是太孝順了,太想報答吳氏的好,所以堅稱是自己的錯。現在,她明白吳氏的名聲已經保不住了,當然要抓住兇手,才能解她之頭之恨,也能讓吳氏地下安寧。

“來人,去找縣令拿差票,叫他親自帶人,把王勇捉拿歸案。”康正源輕聲吩咐,但眼神中厲色,一閃而過。

春荼蘼知道,這裡的縣令要倒黴嘍。畢竟這件案子中雖然有周娘子的自首口供,但衙門也有失察之罪。他們因為有人投案,就疏忽了證據的收集,這是不對的。不管有沒有人認罪,證據都必須完備,否則會讓人找到空子,輕易駁倒,若是別有用心的人,自然會利用這一點。

王勇被帶來後,立即明白是逃不掉的。他倒也光棍,乾脆招認了全部罪行,免得再上堂連累妻兒,或者因用刑而受皮肉之苦。只是他殺人是出於義憤,因為吳氏要跟他鬧起來,他失手之下,掐死了吳氏,然後偽裝了自殺現場。

“我每天晚上都夢到她來找我索命,乾脆以命相償,到陰間再分辨清楚。”王勇說。

最後的判決是:王勇的殺人罪為故殺,但他是在激憤中突生殺念,之前並無殺心,所以只判絞,給了他一個全屍。說來也是報應,他掐死吳氏,自己卻受到絞刑,真是公平之至。

周娘子,冒認罪行,屬於擾亂公堂。但念其孝心一片,為其婆母的名聲而寧願捨命,算是有大功,因而功過相抵,當堂釋放。不過,周氏的名聲變得更好了,州府還給了嘉獎,那是後話不表。

對於春荼蘼來說,則進一步適應了古代的司法制度和程式。就這個案子而言,如果是在現代的話,只驗屍就能判斷出自殺還是他殺。但大唐的屍檢,還遠不如有宋慈的宋代,更不用說比現代了,項多算是在萌芽狀態。其他刑偵技術也一樣,相當落後,所以推理和判斷,心理和技巧,就成了破案的關鍵。若讓她辯護,也當然是辯護的關鍵。

這一趟,她總算沒跟康正源白來,因為她真正的明白了。

大家週末快樂。

明天是週日,大約還得晚更一天,但從週一起就正常了,抱歉了各位。

今天的第二更還是十點左右。

求粉紅。

謝謝。

第六十二章一個貼心,一個貼身

還有一個案子,是在遼州。

遼州已經快到幽州的邊界了,到達遼州後,一行就要從另一條線路折返而回。

巡獄史一行到達的時候,有人攔路喊冤。康正源倒也負責,並沒有發怒,而是叫手下人把上告者帶到了下塌處。不得不說,他所到之處,官員們都熱情接待,好吃好住好招待,還有人給送可暖床的美妞。可康正源同學雖然收點小禮,但出格的不要,而且只住在館驛裡,就算在范陽,韓無畏是他的表兄,他也是住了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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