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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反覆推敲而得來的。每一場勝利都浸透著心血和汗水,就算上堂時的辯護詞,她也要在心裡反覆演練好幾遍才行。這世上,哪來無緣無故的成功?
努力靜下心來,想了又想,之後慢慢踱到床邊,從枕頭下拿出綠眼男給的那封信,取出其中的信紙,又另抄一份,放入信封。還學著綠眼男的方法,在信封背面寫了個“潘”字。
再之後,回憶了那天從白金剛處打探到的、突厥被趕出大唐時王族中人的最後情況,認真斟酌著字句,寫了一份資料,放入另一個信封。背面,仍然寫字,卻是個“英”字。
兩邊都是大佬,她這樣的小蝦米要生存,還要生存得好,只能在夾縫中求得利益。也只有在兩大權勢交攻的死角,才能佔住不敗之地。就像在狂風怒海中,只要利用好風勢和激流,小小扁舟就能不顛覆。看著兇險,其實無恙。她相信自己,必定會遊刃有餘的做到這一點。
衙門第二審英潘兩家的爭地案,不出春荼蘼的預料,看審的人多了十倍不止,把大堂門口擠得水洩不通。因為有心理準備,她倒並不驚慌,倒是竇縣令有些冒汗。民言沸騰,也是很可怕的,萬一他斷得有瑕疵,不僅是必得罪某方的問題,民間風評只怕也不會好
至於英離和潘十是否緊張,他們是兩隻老狐狸,城府極深,從面兒上都看不出來。但從雙方管家的身上觀察,英家顯然更胸有成竹一點。其實他們什麼也不知道,是對春荼蘼有信心。
約摸半個時辰,前面例行的、繁瑣的、冗長的程式才結束,直接轉了第一堂審理時膠著的問題:英家有什麼切實的證據,說明潘家的地契是假的?
這是整個案子的關鍵。只要地契被判定為偽造,英家就能全盤獲勝。
代表潘家的馮狀師明顯做了胡攪蠻纏的準備,以不足以作證為由,把上次提出的,衙門中的紀錄有可能是偽造的、前任月縣令極可能都不知道此事的論點全推翻。
他說得好。“那些全是旁證!”在主證,也就是直接證據不清楚的情況下,旁證,或者說間接證據,不足以採信。
“要主證?好啊。”春荼蘼自信,但又不暴躁,氣勢緊逼,卻又不是要咬人的感覺。儘量給民眾留下好印象,為自己將來的狀師生涯鋪路。反正,就是要顯得即正義。又本事。
“大人、兩位老爺、馮先生。”她團團施了一禮,男人的禮,卻毫不顯得突兀,只顯得幹練大方,“爭論的焦點,說到底,在於前任月縣令。不知各位。可有異議?”
嗖嗖嗖的,不斷有眼色在空中交換。最後,全體點頭。
“那麼,我們就說說前任縣令。”春荼蘼加大聲量,“月縣令貪贓枉法,被國法處置,民心大快。吏政清明。那時。是五年之前。而潘家的地契,卻是六年前所得。確切的日期,是九月二十。大家都知道,大宗土地買賣,或者涉及金額大的,都是月縣令親自經手。這是他的怪癖之處,卻也足證其貪婪。這一點,大家也無異議嗎?”
眾人仍然搖了搖頭。
潘十老爺有些遲疑。因為他總感覺陷阱就在這裡。於是,他的目光又瞄向馮狀師。
春荼蘼暗歎。法庭上,或者公堂上,怕的就是外行指導內行,當事人指揮狀師。若是不信任,乾脆根本別請人代訟。既然請了,就不要指手畫腳。不然,必會倒黴的。
而那馮狀師本來就沒多大本事,雖然身居洛陽,卻缺少見識,完全憑訟棍本色,慣當攪屎棍,才在這個圈子裡混得開,有了名氣,也才被潘家相請。
此時他得到主子的命令,立即大步上前,一臉偽正義的高聲道,“你這女子,別再糾纏這些細節了好嗎?拖延時間是沒有用的,黑就是黑,白就是白,大紅色的官印也非是虛假。你沒這本事,就別為英家出頭,帶累了人家名聲,反而不好看。那姓月的身為一縣之長,卻胡亂插手縣務,那只是為了掩飾其罪行的手段,又與潘家地契何干?”
“你也承認,前任縣令把持了此類縣務嘍?那麼,在潘家的地契上就應該有其跡可循。也就是說,地契必是月縣令親自記在衙門的錄冊中的。”春荼蘼感覺對方的唾沫星子都噴在她臉上了,不由得一陣噁心,往後退了兩步。但這在別人眼裡看來,就好像她膽怯了似的。只是,她說出的話卻擲地有聲。
“可是六年前的九月二十號”她穩住腳步,“提醒各位,正是地契獲取的時間,地契的下方也明確標明瞭。依大唐律法,取得地契的當天,也要同時紀錄在衙門專門的錄冊中。”
“我們都知道這些,你不必說了!”馮狀師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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