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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見別人,心中也裝不下別人。他,要怎麼辦?要怎樣才能忘記,怎樣才能平靜,怎麼才能不動聲色的活下去?

“平身。”韓謀的聲音在高處響起。除了溫和,什麼感**彩也沒有,倒像是在雲端。可他真的不食人間煙火嗎?只怕未必吧。

等眾人起身,春荼蘼看到原告方位,赫然發現杜東辰站在那裡。等按照歷行公事的雙方報上姓名,簡說案由,她才知道,杜東辰自紅繡鞋案之後,就進入御史臺任職。雖然只是個小小的書吏,但既然在編制裡,自然可以被御史大夫,也就是他的父親,委派來與她對簿公堂。

杜家,還是要踩她上位。這一堂若杜家贏了,杜東辰會名聲大噪,也就奠定了直上青雲的基礎,還獲得了親自打倒白家的快感。可是杜家的問題就是在於太自信,可能他們手中握著了不得的證據,但世事,往往瞬息萬變,而她,自信可以扭轉乾坤。

按照訴訟程式,由原告方,也就是控方先闡述事實,提出要求判決的結果。杜東辰侃侃而談,舉止言談瀟灑風流,大意就是說:一。突厥與大唐並不是友好鄰邦。那麼,夜叉不是使節,不應當受到保護,而是應以敵人的細作看待。於是他來到長安,就成了秘密潛入,就是刺探大唐的軍政情況,是對大唐心懷不軌。二,突厥百年前曾經肆虐中原,如今仍然頻頻侵邊。這是要引導看審眾人的心理傾向性。點燃他們的仇視之心。三,夜叉在長安多時,有虛假偽造的身份,幾可亂真,證明其有更深的圖謀。只怕不利於大唐。所以,不殺,不足以保證安全,更不足以對突厥形成威懾。四,甚至阿爾泰山地區傳說狼神之子已死,也被解讀為西突厥王庭有重大陰謀,借假死行真事。畢竟“死人”行事才便宜。

總而言之,杜東辰的訴訟請求是:判處夜叉的死刑,以顯大唐國威。

處死一個突厥的皇族中人,怎麼就關係到大唐國威了?是為了嚇唬對方?還是表示大唐並不受威脅和要挾。並不怕因此引發戰爭?先不說巴戈圖爾會不會如此,單說道理就不通。只有征服突厥,把阿爾泰山大片土地收歸大唐的版圖,才是國威!國家大事。講究利益,屠殺了夜叉。好激起突厥百姓的民憤,以讓他們誓死抵抗大唐的統治嗎?以讓巴戈圖爾更容易凝聚西域人的力量,好對大唐造成威脅?真這麼做了,主張者才是大唐的叛徒,奸細!

這些話,全是從政治因素考慮,杜家會不知道嗎?但,這是在公堂上,於是就只能以律法條款說話。這也是以杜家為首的朝臣們那麼痛快的答應以律法解決此事的原因吧?反而會少些顧忌,因為律法是死的條款,一就是一,二就是二。

他們才不管這樣做之後,其後果令皇上多麼為難和棘手。他們高官厚祿的時間太長,分享權利計程車族大家當得太久,在他們心中,已經只有私利,沒有國家民族!這就是貴族制度的腐爛,曾經的尊貴與犧牲久而久之被後代磨滅,惟餘貪婪。所以皇上才下定決心要打壓、削弱他們的勢力。而他們,仍然愚蠢的沒有覺悟。

而當身為主審者的韓謀聽完原告的陳述,問起夜叉是否認罪時,夜叉一言不發。只春荼蘼上前半步,躬身道,“無故潛入大唐,觸犯大唐律條,本方認罪。”這是事實,夜叉身為朝廷通緝名單上的首位,只要他站在大唐的領土之上,就已經觸犯了唐律。

不過“無故”兩字學問大著呢,為下面做好鋪墊。

聽到以辯論而聞名的她,就這麼老實的承認了委託人的罪行,堂上立即大譁。杜東辰更是警惕的望向春荼蘼,總覺得這麼順當才危險。

公座之上,韓謀不動如山,也不拍驚堂木。他是皇上,天下間最尊貴的人,氣急敗壞的啪啪砸木頭多不莊重啊。但他知道春荼蘼還有後招,因而在下面喧譁了片刻後,只輕輕咳了一聲。登時,一片寂靜。看看,當皇上就是好啊,一言一行的威懾作用都那麼大。

“但是”果然不出所料,春荼蘼的話開始轉折,“說本方當事人對大唐圖謀不軌什麼的,我們不能承認。說話,要講證據,不能主觀臆測,特別是在莊嚴的公堂之上,在神聖的律法面前。”說著,面向堂下眾人,“律法不容侵犯和欺騙,不管是什麼原因,什麼道理。御史臺的書吏大人剛才所說,全是憑空猜測,不足為信。”

“那麼,以你承認的罪行,就算阿蘇瑞沒有危害到我大唐及其子民,依唐律,也要在杖責之後,遣送他回突厥。”杜東辰緊跟著道。

看得出,上回慘敗給春荼蘼後,他又下了大功夫。而遣送,是朝堂上大多數人支援的。春荼蘼不知道杜家要置夜叉於死地的真正目的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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