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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邱勳傑; 也不是為了名譽損失之下的賠償; 主要是想借由上訴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影響; 得讓人知道我們銀行是佔理的一方; 我們沒問題; 他蓄意敲詐,從而穩住因為這場風波對銀行系統存疑的客戶。
銀行方面請了當地最出名的律所; 整理了最近幾個月的資料,用以證明邱的不實言論造成了銀行利潤的下滑; 達到多大比例,還在訴訟書裡寫了個天文數字要求賠償。
代理律師明明白白說了,這個訴訟能贏; 但就算贏了法院也就是讓邱勳傑賠個三五萬; 再有就是要求他登報發新聞稿發微博替銀行恢復名譽……銀行負責人認可律師的說法,他們本來就是想把事情鬧大; 鬧得越大越好; 鬧大了才有人關注; 關注了才知道銀行是無辜的; 整件事都是那位邱先生自己做的局。
銀行和律所達成一致; 他們流程走得飛快; 一方面提出訴訟,並且透過媒體向社會傳達了己方追責的決心。
邱勳傑那些狐朋狗友本來還在為他搖旗吶喊,說銀行就是坑了邱哥的錢; 一千多萬呢就剩個零頭,真夠黑了。結果一轉身,Y市新聞臺就報道了最新進展,記者採訪了負責辦案的警察,警察在全體市民面前還銀行公道,表示系統的確沒有漏洞和異常,請儲戶們放心,至於這次的案件,警方還在深入調查。
剛接到報案的時候,哪怕聽說涉案金額高達千萬,警方並沒有覺得這案子會十分困難,現在他們感覺到壓力了。
用個簡單粗暴的邏輯,邱某和銀行產生糾紛,兩方總有一方出現了問題,既然已經確定不是銀行,那就只能是邱。但是,具有豐富辦案的老警察們又覺得邱的反應不像是偽裝出來的,這就走進了死衚衕,針對這個案子,警方內部爭議也不小,聽同事不停說邱勳傑不可能偽裝得這麼完美,他看起來的確是丟了錢,並且真的不知道自己欠了債……
就有看證據說話的極端理智派撂下一句出自福爾摩斯探案集的名言: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現在已經證實了銀行是清白的,你們又不肯接受邱勳傑有問題這個說法,是想讓我相信這背後還有第三人?這個第三人不僅恨邱勳傑入骨,並且還是個能侵入全世界任何安全系統的頂尖駭客,他開了一道你們誰也找不到的門修改了邱勳傑的資料,且偽造了一份清單,還幫他借了網貸?做這麼多事就為了看他痛苦看他垂死掙扎。你覺得我們現在是大海撈針去找這個見了鬼的第三人?還是沿著邱勳傑這條線繼續排查?”
“假如事情是邱勳傑策劃的,我們要查;假如不是他策劃的,那就更有意思了,為什麼這個所謂的第三人在茫茫多的儲戶之中偏偏選中他?這不是隨機的,肯定有理由。”
這點倒是得到了全體警員的一致認同,邱勳傑是一切的基點,他的故事是最重要的。
警方為這個案子忙得焦頭爛額的時候,邱勳傑和他女友連嫆打了一架。
連嫆看到警方為銀行澄清的新聞,感覺她男朋友完了,他口中不翼而飛這一千萬鐵定拿不回來,跟著還要吃官司,這種男朋友留著過年?連嫆給他發了條訊息說這兩個月太累了,希望暫時分開,冷靜冷靜。
邱勳傑看過以後能受得了?
當初他發達了,連嫆想方設法攀上來,現在出點事就想跑,這還不是婊/子?
他忍著怒氣,問人在哪兒。
連嫆還不說,邱勳傑就在屋裡頭找了一圈,收拾出一大堆東西,說是她留宿的時候放這邊的,要分手自己來拿。
這裡頭衣服包包化妝品包括首飾都有,連嫆捨不得,就和他約了時間,她過來拿上東西想走,遭遇到一連串的質問,接著爆發出激烈的爭吵,然後就打起來了。
動靜太大,隔壁那棟的聽到以後報了警,警察闖進來一看,連嫆滿身青紫縮在角落裡呻/吟,邱勳傑眼睛裡都是紅血絲,整個就像憤怒的公牛。
他當初不能忍受良心的譴責,覺得拿了鬱夏的錢還要跟她朝夕相對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尤其在鬱家需要用錢的情況下。分手一放面是嚮往外面更大的世界,同時也希望把自己從罪惡感之中解放出來,現在他後悔了。
連嫆壓根不是真愛他,花他的錢,出了事跑得比誰都快,她就是個有錢誰都能玩的賤貨。不僅賤,還是個命裡帶衰的敗家娘們。
還是鬱夏好,長得漂亮,性格溫柔,會持家,福氣還那麼大。買張彩票就能中三千萬,上個節目就能紅遍全國。
要是鬱夏在身邊,他那裡會有什麼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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