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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眼區別於毛筆的簽字筆,司馬文曦拿在手中握了握,提筆,坐下,先在紙上試了試,只畫了兩筆,他就迅速適應了簽字筆的手感。
垂頭,專注的畫著心心念唸的人,每一處落筆,他都極其細緻,眸中帶著溫柔,連筆下之人,都忍不住柔和起來。
於驚飛不知道他在畫什麼,見他那麼專注,便湊過來看了一眼。
這一看,於驚飛瞪圓了眼。
這畫工!
也太好了吧!
就一支簽字筆,就能將一個人畫的這麼惟妙惟肖,當真也是沒了誰了!
抬頭看了眼司馬文曦的長髮,於驚飛心想,瞧這一頭長髮和這身氣質,這人,莫非是某個藝術家?
若真是藝術家,難怪人家看不起明星這個職業了!
聯想剛才他說的話,於驚飛更加確定了自己心中所想,耷拉下腦袋,看來這人,是籤不下來了!
原本還指望著這人升職加薪呢……
唉!
默默嘆了口氣,於驚飛也沒心思欣賞畫作了,耷拉著腦袋,坐了回去。
正沉浸在失落中,這邊,司馬文曦的畫作已完成。
將紙張往於驚飛面前一遞,司馬文曦道,“我要找的人,是她,若你能找到她,我可以答應你……”
“真的?!”正失落的於驚飛突然聽到這話,大喜,猛的站了起來,拿過那張紙,仔細打量起畫中人,問道,“她叫什麼?”
“蘇紫嫣。”
“蘇紫嫣?這名字,好像在哪兒聽過……”於驚飛小聲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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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貴客遠來 第十二章:男神借宿!
這話瞬間落入司馬文曦耳朵裡,他抬頭,定定的看著於驚飛。
於驚飛仔細回想了好一會兒,也沒想起到底在哪兒聽過這名字,只能放棄,轉而對司馬文曦道,“如果我找到這人,你就答應跟我簽約?”
司馬文曦“嗯”了一聲。
得到答案,於驚飛高興得一拍巴掌,道,“行!這事交給我了!你留個電話給我,回頭我找到人,咱們也好聯絡……”邊說,於驚飛便掏手機。
看到於驚飛手上的電話,司馬文曦回道,“我沒有電話。”
聽罷,於驚飛愣住,心想,這麼一號人物,怎麼可能沒有電話,別是怕洩露了隱私,所以故意這麼說的?
轉念又一想,藝術家嘛,有這樣的顧慮也正常!
可如果不留電話,他之後怎麼聯絡他?
於驚飛獨自糾結了好一會兒,心想,如果真能簽下這人,以後自己就能出頭了,咬了咬牙,他將身上的另一部手機拿出來,遞給司馬文曦道,“我知道你有你的顧慮,不如這樣,這是我的另一個手機,你拿著,到時找到人,我就打這個電話,怎麼樣?”
司馬文曦看了眼電話,接了過來。
見司馬文曦接下電話,於驚飛又是一喜。
搓了搓手,於驚飛覺得也差不多了,便開口道,“時候也不早了……”說著,他招來了服務員。
結了賬,起身,正打算離開。
“你住哪兒?”於驚飛隨口問,問完,又暗暗扇了自己一個嘴巴,人家連電話都不告訴他,怎麼可能告訴他住哪兒。
“我的住所,不在此處。”
看吧!果然……預料之中,於驚飛沉默了。
“你可有住處?”半餉,司馬文曦轉頭問他。
“有啊!”
“可否借宿幾日?”
“……”於驚飛呆住,他的意思,是想到他家裡住?!
他連電話都不願告訴自己,卻開口要到他家做客!
有這樣的好事?!
於驚飛差點歡喜得飛起來!
也不能怪他這麼高興,實在是落差太大。
相比於拿到司馬文曦的電話,能讓他到自己家裡做客,當然更能讓人驚喜,畢竟,兩人接觸的時間越多,就越有可能簽下這個人。
儘管兩人接觸不超過一個小時,但是於驚飛就是篤定,像司馬文曦這樣的人,必然是來頭不小的人,能做經紀人,自然有獨到的識人眼光及敏銳的洞察力,所以,於驚飛相信自己的眼光不會錯,原本還有些擔心,過了今晚,這人就不會搭理自己了,未曾想,他竟然主動提出借宿他家……高興之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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