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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受腐舊的條條框框束縛。

“我有被允許為官的身?體,而你?有做官的能力。

“我同意將我的身?體借給你?,讓你?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作為交換,我希望你?答應我——如果有朝一日?你?位極人臣,你?能重用墨家學,讓它不要只能在不起眼的角落苟且偷生,不要再被認為是有背聖賢之言的異端學說不斷遭受打壓,不要再被當作奇技淫巧、玩物喪志。

“我希望你?能讓真正的思想?之花開遍方國,令人人可為其想?為的正道之事,令國家走出困境、繁榮富強。”

蕭尋初所求之事,對謝知秋來說,本就?是她想?做的事。

謝知秋雙眸沉靜而深邃。

她回?答道:“好,我許諾你?。”

-上卷完-

第六十八章

天順二十年。

月縣一百里?外。

暴雨。

“哥, 你別管我了,我實在走不動?了,你自己跑吧!你一向體力好, 只要不帶著我, 憑你的速度,定能躲過那些官差!本?就是我連累你的, 何必非要帶我這個累贅?”

“別說傻話!雨娘, 且不說這根本?不是你的錯, 是焦家,還有那些與焦家沆瀣一氣的衙役的錯!就算你真有錯,徐老爹養我長大, 對我恩重如山, 你於我,就像親妹妹一般,我又?怎麼可能丟下你不管?忘恩負義的人, 是要天打雷劈的!”

“烈哥哥……”

暴雨之中,少女被一個年長她三四歲的男子掩在一片老舊的蓑衣之下,兩人在雨中狼狽狂奔。

只是, 他們許是有過多次摔倒,二人身?上早已泥濘不堪,衣衫也早已溼透, 小小的蓑衣,根本?不足以在這樣的傾盆大雨中, 為?兩個人提供保護。

少女大約已經有點生病了, 人懨懨的, 她抽了抽微紅的鼻尖,甕聲甕氣地?道:“烈哥哥, 算了,你將我留在這裡?吧。再這樣下去,我們兩個都跑不掉!等他們抓了我,想來就能滿意了,自不會再糾纏於你。你和爹爹,興許都能沒事……”

男子大驚:“雨娘,你可知若是落到他們手裡?,那個焦子豪會怎麼對你嗎!他先?前那些個強搶的妾室,可個個都是被折磨死的啊!雨娘,你別擔心,我就算賭上這條命,也絕不會讓你遇到同?樣的事!

“我知道你是為?我好,但我們都已經上了朝廷的通緝,就算你回去又?如何?難道我只剩一個人還真能過以前那樣平靜的日子嗎?對我來說,還不如帶你一起走,兩個人一起,我好歹知道你的安危!”

“烈哥哥……”

少女被雨幕朦朧了雙眼。

她問:“哥,我們怎麼會淪落到這個地?步……那些官差每月拿的是老百姓交的稅賦,每日吃的是我們農戶一年到頭辛辛苦苦種出來的糧,他們不是本?該保護我們的嗎?為?什麼到頭來,他們一點公道不講,反而?處處欺壓我們這些窮人?”

被喚作“烈哥哥”的男子默然,道:“豪強大戶家裡?都自己養著打手,像是焦家這樣的人家,聽說背後還有京裡?的大官做靠山,那些差吏怕自己被打,或者丟了差事,怎麼敢惹他們?兩邊起衝突,他們自然壓著我們這些無力反抗的小老百姓,一切只是怕自己惹禍上身?,怕事情鬧大,上官自己坐在衙門裡?不動?,倒將苦差事丟給他們!

“還有甚者,或許早就拿了焦家的好處!表面上衙門的人,實則是焦家的狗!指不定從頭到尾就是擅作主張,根本?沒將事情告知上官知道!不過……”

男子說著說著,又?搖搖頭。

“就算他們的上官知道了又?如何?所謂的知縣大人也未必是什麼好鳥,說不定因?為?焦家所謂的‘大靠山’,就一起站在焦家那邊。”

“以前的胡知縣倒是個願意為?民做主的好官,只可惜……”

談到胡知縣,兄妹二人都面露傷感之色。

他們沒有力氣再說下去,只得抓緊趕路,只想儘快離月縣越遠越好。

雨中這兩個人,少女名叫徐雨娘,今年十六歲;男子名為?石烈,二十歲。

半個月前,他們兩人都還是月縣安土重遷的普通百姓,萬萬沒想到短短十來日,自己就會從安分守己的平頭小民,變成通緝犯!

*

這樁事情,非得從很久以前說起不可。

卻說在方朝南方地?帶,有一個山清水秀的小城,叫作月縣。

在月縣城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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