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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也奇怪,殷大家做得最多,吃得最不好的是殷崢,幾個小孩中長得最高大、力氣最大的卻偏偏是殷崢。 遠的都不說,就說殷遠志和殷佑才都娶了媳婦成了家,各自膝下都有子女,就殷崢沒有,這是為啥?當然是殷大夫妻倆捨不得拿錢出來給他娶媳婦。 殷崢臉上有一道駭人的疤痕,這道疤當初還是殷大兩口子逼才服役完沒多久的殷崢,去給殷佑才服徭役的時候留下的。 他本身五官就長得很是不善,身形又是少見的高大,村裡的女子原先看著心底就有點發怵,更別說他臉上多了一道駭人的疤後,連成年男子都少有敢直視他面容的。 除此之外他掙得錢全交公了,殷大兩口子又是出了名的偏心,這就導致沒有女子願意嫁給他。 這種情況下除非殷家願意拿出足夠高的聘禮,不然沒人願意嫁給殷崢。 按理說殷大家的錢大多數都是殷崢給掙的,殷大兩口子既然願意花那麼多銀兩給小兒子花錢上學,那麼給殷崢花點錢娶媳也犯不上心疼,但是殷大兩口子就是死活不肯出錢,一文錢都不給出的那種。 硬生生把殷崢拖到了二十四歲還沒成家,然後說什麼成家也沒什麼好,只要他好好供養佑才考上秀才,以後有志會給他這個二伯父摔盆子養老的。 有柏就是殷佑才的兒子,今年四歲叫殷有志。 都說十根手指都有長短,當父母的偏心點也正常,但是這麼偏心的還是少見,簡直是把殷崢當騾子使,還不給草料吃。 “說什麼有血親關係在那,打斷骨頭還連著筋,只要好好供養著他們,以後這侄子不就是半個兒子嘛。呸,要我說,這自己抱養回來的孩子可不比這弟弟的兒子要靠譜得多。” “就是,也就是殷崢那小子是個泥人脾氣了,這要擱我家那小子身上,飯桌都得給你掀了。” “要我說殷崢這麼個好小夥,有力氣又孝順還肯幹活,也不知道殷大家怎麼想的。” “殷崢這麼好的小夥投生在他們家算是白瞎。” “這幾天沒看見殷崢,就是因為殷大兩口子讓殷崢去山裡打只狍子回來,好賣了給殷佑才交束脩。” “嘖,這才入春,山裡餓了一冬天的野獸都出來覓食,殷崢在山上一呆就是三天,他們也不怕殷崢被野獸叼了去。” “你是沒看見殷崢身上那衣裳,前幾天我看見硬是短了那麼大一截,殷大家的也不知道給做兩套。” “你這就不知道了,殷崢穿的一直是殷遠志穿過的舊衣裳,他身高比遠志高那麼大一截,衣裳肯定就短了。” “嘖嘖,這偏心的爹孃也不是沒見過,像是殷家兩口這樣的算是開了眼了。” “殷大倆口子也是,就殷佑才那個遊手好閒的樣子也考得上秀才?要我說啊還不如早點斷了這個念頭,攢點錢下來多買幾畝田才是正事。” 在李二嬸說得正上頭的時候,一旁的王三嬸用胳膊肘拐了拐她。 李二嬸抬頭一看,發現是殷遠志的那口子小王氏來了,立即閉上嘴笑著打招呼:“來漿洗衣裳啊!” 知道她們剛才在說什麼的小王氏心裡翻了個白眼,笑著找了個位置蹲下道:“是啊二嬸子,幾天衣裳攢著沒洗了,今日陽光足就緊著拿出來洗洗。” 家裡確實是大鬧了一場,她也才發現從來不反駁爹孃的二弟原來也是有自己的脾氣的。 吃晚食時,殷家的飯桌上多了一個人,不過由於皎皎太小夠不到桌子,所以他是被殷崢抱著坐在懷裡的。 今日殷家的飯桌上除了皎皎外只有六人,分別是殷老頭和妻子吳春花,大嫂王秀麗,殷遠志的兒子殷有柏和殷佑才的兒子殷有志。 至於殷遠志和殷佑才夫妻倆都在鎮裡,平時沒事就不回來。 晚飯是糙米粥和野菜湯,皎皎手小力氣小抬不起碗,殷崢就抬著碗慢慢喂他,對面的吳氏看見這一幕,不耐煩地嘖了一聲,下一秒就對上了二兒子看過來的不帶感情的眼睛。 吳氏一噎,往常她這兒子雖然長得不善,但一向沉默少言,她說什麼就是什麼,從來不反駁她時,她並不覺得這個兒子有什麼嚇人。 但今日他突然不像往日那樣聽話了後,她對上他那雙幾乎看不到情緒的眼睛時,莫名地就有點發怵。 不過也就是下意識有點發怵而已,她可不信這個兒子敢對她做什麼,當即臉上一拉:“看什麼,要吃飯就吃,不吃飯滾去幹活,反了天了你哩。” 殷崢沒搭理她,垂眼見皎皎伸長脖子吞糙米吞得有點費勁,就瞥了眼碗裡的糙米,這糙米帶著殼,喝起來確實有點剌嗓子。 想著殷崢將碗拿開,將懷裡的皎皎抱在凳子上坐著,對上皎皎仰頭看來的疑惑視線,說了句等著就起身走向灶房。 意識到什麼的吳氏連忙放下碗筷起身追進灶房,果然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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