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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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老神在在地,福了福身:“不敢當,醫者仁心,壯士若是信得過,奴家定當竭力而為。”
又在心中加了句,王某王傲雋,boss大腿要抱緊。
醫館就在花店隔壁,葵花還請了個老中醫坐鎮,有兩個小夥計跑堂。
葵花領著美大叔進門,也不避著人——這就是大媽的好處了,不像年輕姑娘那樣被人說閒話。
美大叔把袖子捲起來,葵花看了一下傷口,有三四指寬,皮肉捲起了邊,還是紫黑色的,有點兒化膿。
病症是中毒,在這個年代,還需要剔骨刮毒。
黃嶧橖就在這時候進了醫館,見到美大叔先是一愣,然後驚喜道:“王大哥!”
竟然是熟人。
美大叔果然叫做王傲雋。
原來黃嶧橖當年來赴任,途中與王傲雋偶遇,兩人年紀相近,政治抱負極為相似,推杯置盞,相談甚歡。
因為兩人的落腳點不同,沒多久就分道揚鑣。
再相遇,已是多年之後。
葵花給王傲雋服了一些麻沸散,讓他睡下了,動作迅速的剜肉剔骨,把壞死的有毒的部分清除掉,縫線。
等王傲雋一覺醒來,她已經包紮好傷口離開,白紗布纏繞在手臂,手法乾淨利落遠超這個時代。
王傲雋摸摸紗布,沉默了一會,閉上了眼。
小半月之後,他的前臂已經癒合得七七八八,往日放血驅毒的傷口只留下一個淺淺的疤痕。
預計在義城待滿七天的王傲雋,生平第一次猶豫不決地滯留了。
縣太爺黃嶧橖下了衙門就往醫館趕,沒見到人,在隔壁花店看到義兄與自家姐姐相談甚歡,奼紫嫣紅的花叢間,眉目溫和的中年男女,如畫中人,端的是良緣佳偶。
與他一道的彭弦璋,已經從一個小捕快成為義城縣衙的師爺,主管農業專業技術的頭兒。彭弦璋沒有黃嶧橖心中那般旖旎的心思,高高興興地叫了聲:“娘!”
黃嶧橖這才咳嗽了一聲:“王大哥,身體可好了?”
花叢中的兩人回過頭來,王傲雋磊落大方地捉了一片草藥,點頭道:“好了很多,黃夫人醫術高明,愚兄請教一二。”
彭弦璋剛滿十八,與他同齡的世家子弟已經躲有成親當爹,他卻還是小孩兒心性,對各種新奇的事物極為上心,除去水稻,葵花所經手的花和草藥,他都懂得幾分。
聽到王傲雋一說,快步走過來,很贊成地點頭道:“娘很厲害呢!”
小孩子炫耀的模樣。
王傲雋倒真的是找葵花詢問藥材的事。
本朝還沒有用到麻沸散,他對於葵花給他剔骨時感覺不到疼痛十分驚奇,要知道,有許多疾病,就是生理上太疼痛而得不到治療。若是能在醫治時讓人沒有疼痛感,那對於戰場上的傷員是極大的幫助。
至於他熱衷於這方面,與王傲雋的身份有莫大關係,他是北漠戍守邊疆的元帥。
曾經聲望極高,風評甚好的攝政王。
曾經的攝政王對國事是十分敏銳的,他此行的真實目的,是義城近兩年突然高產的水稻。
彭弦璋顯擺了一回孃親的花與藥材,又顯擺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團,睜大眼詢問王傲雋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個極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雋拿了一柄紅纓槍耍了兩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風,英姿颯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個清瘦蒼白的書生,一耍槍卻非常剛勁有力,如同沙場大將點兵,氣勢逼人。
十七八歲的少年對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熱情的,彭弦璋學習能力強,學神級別的他,總是輕而易舉地拿下所有的優,葵花讓他練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沒什麼花式,此時王傲雋一手漂亮的槍法,瞬間收伏了學神,成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雋啟程去往漠北,他身後的隊伍裡多了兩個人。朝氣蓬勃滿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義城師爺的職位辭掉了,一身豪氣要跟去漠北立軍功,保家衛國。
其實這個年代,當兵並不是美差,拉壯丁,兵匪武夫之類的,很多言辭都是對士兵的蔑視。
一般的父母是不大願意讓兒子去軍營的,葵花不是原來的黃葵花,沒有那樣的心思。
她對便宜兒子彭弦璋持放養態度,只要他心態積極健康,不會歪成斷袖,就隨他心意,讓他自由自在地做他喜愛的事。
所以他要到王傲雋手下當小兵,葵花並不阻攔,反而同樣謀了個大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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