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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事。”王嬌簡單說。
紀北平不追問,本來也只是隨口問問,就說:“我腳踝還沒好,上樓費勁,你能扶我回去嗎?”
兵團戰友理應互幫互助,何況剛才還宰了人家一頓,王嬌沒猶豫,痛快應道:“行!”然後友好的伸出手扶住他胳膊,紀北平笑了,“現在不用,我還沒笨到那份上。”
走到樓梯口,他才示意她攙扶。
他上樓確實費勁,走兩步歇一會兒。受傷的腳踝不能太用力,所以走的格外小心謹慎,輕點地面後,就馬上換到另一隻腳。動作必須迅速,否則疼的要死。慢慢的,紀北平額頭出了一層汗。
畢竟不熟,王嬌的手只輕輕扶著他胳膊,見他哪一步吃力了,才用力扶住他撐一下。這麼走走停停,終於上到二樓時,一個清潤甜美的女聲在耳畔響起,“天那!北平,你去哪兒了?!”
王嬌循聲望去,卻見沈雨晴提著一個點心匣子走過來,見到她,沈雨晴也是一愣,然後笑呵呵快走幾步,“原來是阿嬌同志,你怎麼來了?好久不見,最近過的好嗎?春播忙不忙”
聽容川說過,沈雨晴的母親是團里民歌組的臺柱子,沈雨晴從小也學過聲樂,在他們共同生活的部隊大院裡,她的外號是“百靈鳥”可見音色之美。對於她,王嬌的瞭解全部來自容川有意無意的敘述。
雨晴的父親在運動開始的前一年因病去世。而她與紀北平間也不是什麼娃娃親,戀人的關係。她有一位傾慕的愛人,比她年長兩歲,這事部隊大院裡的孩子都知道。那人六八年時本要來北大荒插隊,卻因家庭成分不好,父母是沒有交代清楚問題的“走/資/派”,導致兵團不接收,最後不得以去了陝北一個極為貧困偏遠的農村落戶。
據說那地方常年缺水,一年下不了幾場雨,老鄉們晚上睡覺從不洗腳,洗澡的次數也屈指可數。本來,雨晴也要跟去,她不怕苦不怕累,但紀北平的父親心疼她,不顧懇求,執意將她送往了兵團。
大概也是基於這個原因,知青們才傳言她是紀家內定的兒媳婦。但容川說:“怎麼可能?雨晴看上誰,也不會看上那個混蛋!”
其實,王嬌與沈雨晴沒有矛盾,但上次兩個連的知青鬧得天崩地裂多少與她有些關係。按王嬌的想法,這個女孩有點嬌氣。所以,相比雨晴的熱情,王嬌的反應很平淡。她禮貌地對雨晴笑笑,聲音冷淡地說:“你好,沈雨晴同志。”
感受到她的疏遠,雨晴臉上露出些許尷尬。王嬌不看她,對紀北平說:“那你們聊,戰友還在樓下等我,先走了,再見。”
“慢走。”紀北平目光一暗,總想對她再說些什麼,但王嬌步伐很快,幾步便消失在樓梯口,背影風風火火。這時,雨晴很不高興地說:“都怪你,紀北平!”
北平糊塗,“大小姐,我又怎麼惹到你了?”
雨晴扶著他往病房走,委屈道:“還是上次的事!我只是跟你提一嘴,沒讓你去三十二團打架!這事在兵團鬧得沸沸揚揚,所有責任都該你來承擔!況且,你去就去吧,非難為人家阿嬌做什麼?人家當初是替我解圍,結果被你鬧得裡外不是人!你說,以後讓我咋跟人家見面?丟死人了!”
“不至於吧。”北平語氣淡淡,又調侃一句:“王阿嬌心眼那麼小嗎?也難怪,上海人麼。”這麼說著,紀北平眼前又恍然出現那天自己帶人去三十二團打架的情景。大雪紛飛中,他本要找楊強剛算賬,卻陰差陽錯不知哪根筋搭錯,把王嬌拉進自己懷中。當時,她抬起頭,漆黑如墨的眼睛望著他,慌亂的像一頭小鹿。而他呢,也是第一次抱女生,那麼近的距離,他的下巴幾乎噌到她鼻尖,那是一種奇妙的感覺,以前從未有過,只可惜還未來得及過多體會,容川的鐵拳就打在了他左眼眶。
後來失控,多多少少也有這個原因。
美妙的感覺忽然中斷,誰不生氣?
雨晴不知紀北平腦袋裡在想什麼,聽話音以為他諷刺王嬌,便氣憤地說:“咋不至於?人家王阿嬌同志多好,見義勇為拔刀相助,你欺負她幹啥?還有容川,那天打你,一點都沒錯。”
“嗯,他應該打死我才好。”紀北平笑呵呵的,壓根沒往心裡去。想著雨晴說的“欺負”二字,心中莫名騰起一股歡喜。
雨晴嘆氣,“北平,你跟容川從小打到大?你倆究竟為啥呢?”
“不為啥,看見他就煩!”
“以後能不打了麼?”
紀北平思索一瞬,搖搖頭,特別認真地說:“不行。”
雨晴停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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