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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喜歡在你店裡?我還有事要忙,你且讓那無知小兒速將錢袋還於我否則,咱們公堂上見”這個曾胖子見掌櫃的一臉討好且頗有些畏懼自己,一時覺得更是威風起來,嘴上說急著要走,卻反而就拽了旁邊桌子處的一張椅子,一屁股坐了下來,翹了腿,抓了一把被嚇走的客人留下來的油炸果子,塞了兩顆進嘴裡,又看了眼茶盞。

“掌櫃的,你倒是個識趣的。這若是上公堂,我也不告你一個知情不報、隱匿窩藏之罪……”曾胖子真是給了竿子便使勁往上爬的那種,予他三分顏色更是想開個大染坊。見店小二正端來新的茶水與果子,便嫌棄似的把手裡果子往桌上一扔,徑直往小二懷裡的果盤上抓了一把在手,又指了杯盞,讓小二給自己倒上。

掌櫃的很無奈,自己在此處開店,得罪不起這種地痞無賴,否則日後三天兩頭帶來來鬧一鬧,自己這客棧還如何開下去?轉身,苦笑著對一臉不高興的文箐道:“小客官,你這出門在外也不容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何必這般……不若給了他,也少些是非……”

文箐明白店家苦楚,自己同曾胖子在這裡鬧,自是影響他生意。他從利益角度出發,說得這般話自是無差。只是又有幾分惱他不仁義,處事不公。可是自己在他店中住著,總不能得罪他,以免給自己蒙汗藥吃,得不償失,反而更要連累了裘訟師夫婦了。

明代對盜竊罪治得很重。

而至於撿到錢財的,凡拾到銀錢,失主需給拾錢者一半;若是無失主認領,則全歸撿錢人

正文24 有文化的真無賴

文箐正想搭話,卻見掌櫃的說著說著,俯身在她耳旁細語道:“他是本地有名的潑皮閒漢,以前也進過學只是不講理得很,便是往常無事也要惹幾分事來,人送綽號叫‘真無賴’。只因他家兄弟是個訟棍,向來在衙門走動,多吃些訟飯,他又是個厚臉皮不講道理的。如此,便動不動總是找你們這些異鄉人的麻煩。異鄉人大多不喜訟,自是不會陪著他上公堂,大多出錢打發了事;便是有同你一般膽大的,若是真上公堂與他們鬥,有他兄弟在,屆時只怕……”見文箐臉上並無畏懼之色,不免又加上一句,“便是我們本地人,曉得他的,都避得遠遠的,亦不敢多招惹他。”

文箐聽得掌櫃的話,對於他的發音“曾無賴”與“真無賴”未曾聽出區別,更是不知他所說完全是實情,還是懾於胖子是潑皮,急著打發此人,於是連哄帶嚇編的這些來說與自己聽?如今自己不能得罪掌櫃的,可也不能因此就退步,要不然,只怕給無賴錢袋,他這般輕鬆得了便宜,再想別的法子刁難於自己,那可如何是好?再說,以掌櫃說的他這生事的惡習,袋裡“十來文”錢只怕未必能滿足他。這種人,一旦給了甜頭,便慾壑難填了。

結合這曾無賴的言行,她還是有七八分相信掌櫃的所說是真的。原來這胖子,是個沒理也要硬扯出幾分霸道來的訟棍型潑皮,難怪適才還懂得律法,知道拾錢不還便是侵佔他人私產算是竊罪了。既然進過學想來亦識字,居然還是個“有點文化”卻不講道理的流氓,有點棘手啊。這肯定不能同武昌遇到的那兩個閒漢相比了,只怕段數要高得多。且得想法子才能擺脫啊。

其實,文箐還是太缺乏閱歷了,身為現代人也太自信了,自以為以前遇到了好些刁婦,都能對付過去。於是,以為自己本就是有理的一方,最近又跟著裘訟師學了好些律條,差不多能贏過對方,一時之間,不免有些輕率,加上一些輕敵。

她點點頭,裝作無助的樣子,發愁地道:“大伯,我也不是非要如此。只是我自撿得這錢袋,也未曾來得及看過這內中有何物,他又說不上來。這街上好些人適才都瞧得我撿了錢袋,我亦是說在貴處落腳。現在便給了他,他前腳一走,後頭又來一人認領,我又拿甚麼來給?如今,掌櫃的說給他,我自是想給,可是我又擔心我依掌櫃之言給了他之後,豈不是連累了掌櫃的屆時要同我一道賠人錢?”

她一口一個“掌櫃之言”、“掌櫃說”,便讓這掌櫃的亦無話可說了,且也不由自主地順著小客官的思路想了下去——若是“真無賴”領了去,自是曉得內中有何物,他要是暗裡使壞,再讓一人來領,或者不停來人領,說得裡面物事,豈不是這小郎要賠個沒盡頭?而且還是自己讓他給的,難免不牽連自己。就算“真無賴”不這般,若是真失主來了,亦會找這小哥索要,可是既然是自己作的主,豈不也有自家一份?

文箐見掌櫃的皺著眉頭一臉沉思狀,雖不知他有何為難,不過卻有心把他拉向自己這邊陣營,就算與他不能完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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