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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想依前年周鴻去世前的產業來平分,如此一來,周夫人賣掉的那些,算到文箐姐弟頭上,如今一抵,輪到文簡的份上就沒多少了。只是這一條,周騰面上不太好看,因為周敘立時就指了出來:“若說你們二哥前年花掉多少錢,你們要折抵,我也不說什麼。只問你,沈氏昔年進家門時,家中產業值多少錢?如今你們家中這些產業,豈不大多皆是她的功勞。既是她所掙,前年又被你二哥所花,同你們一戶沒有半點干係。
這話,說得周騰面紅耳熱。在周敘面前,自然是小聲道:“按先下的產業來均分。“
李氏沒想到,原來自己的一番良苦用心成了泡影,大伯父要幫文箐,卻是反駁不得,先下只好將家業一分為三。
只是,她免不得又動了心思,自己家有兩個兒子,周同只文籌,加上文簡,便是四個,如是家業按他們兄弟人數來分,自己就等於的了一半。
可是這主意,周騰聽了,把她大罵一頓,指到自己還沒死呢,哪能按文笈他們兄弟人數來分。
分家的份額,不僅是律法與習俗解憂規定,而且在人情倫理上來講,周騰與周同兄弟尚健在,周鴻雖不在了卻有子嗣,長兄早死根本沒分成家,自然是均分成三份。除非周騰與周同兄弟皆不在了,才會按文簡他們兄弟人數來分。
李氏扁扁嘴,道:“若是四弟與文箐他們皆同意,按文笈這一輩的兄弟人數來分,亦是可以。“
可這事,傳出去,定然會人人皆知,周騰算計家業,才會如此分法。周疼藥做人,自然不敢拿名聲冒險。
李氏算來算去,最後只心疼的想著分成三份後,原來偌大的一份家業,最終到自己手裡,值的其中一份。比如田地,周家現在的田地,不論是旱地,山地,還是良田或圩田,算下來,便是有十三頃之多,只是這麼一分,到自己頭上便只有四頃了。看著縮水的田地,她心裡割肉一般的痛,又十分後悔起來,要是不分家該多好。這些年的辛苦,都是白費了,她那會甘心?
如此,她免不得把主意再次打到文箐頭上。一瞧到文箐姐弟二人這般小,卻是能得到同自己家一半多的產業,心裡就憤憤不平。可她也真如周敘所言,渾然忘了家業如今這般大,功勞最大的還是沈氏。
餘氏瞧她這個不捨,那個不捨,只想把所有家業全把持在自己手裡,便提醒她道:文箐姐弟尚幼,總得有人照顧。
李氏不是沒想過,只是她一想到與文箐鬧氣,這要還是綁在一起生活,豈不是日後自己與文箐每個消停了?可是不喜歸不惜,在錢財面前,不得不“委屈”她自己。權衡之下,也值得點頭認可餘氏的想法。
劉太姨娘因為與周騰親,此時只一句:分家後,自己定要與小兒子周同一家過日子。
按說,分家時,長輩隨年長的兒子,才是道理。
可是劉氏鬧著要同小兒子過日子,李氏雖然是少了責任,樂得清閒,只是這要傳出去,卻讓李氏在外人面前不好看,好似她不孝順,把姨娘拋給弟弟去贍養,此時,劉氏對於李氏來說,是個左右為難的選擇。可週騰對劉太姨娘的這個舉動很不滿,認為這是劉氏打了他最響亮的一個耳光。
劉太姨娘所慮也有道理,她同李氏不親厚,自然不想在李氏眼前討生活。另外,她也放心不下小兒子,故而只想跟進了小兒子周同過日子。
說到最後,人人才想起周瓏母女來。李氏嫌棄,不想要這個累贅。她同方氏可是沒什麼感情,對於周瓏這個庶出的小姑子,到時還要準備一份嫁妝,這便是割肉啊。
鄧氏想著劉太姨娘要同自己過,這就等於上頭有家姑管著一般,半點兒沒自由。曉得周騰要劉氏與他們過,便盼著劉氏點頭。偏劉氏一口咬定,就是死活不去周騰那兒。
周同樂意贍養劉氏,又掛念文箐姐弟年幼,要在三嫂面前討生活,便認為三嫂肯定會為難她,於是亦要求文箐姐弟也跟了自己。為此,周同夫婦再次爭吵起來。周同威脅到:“你還要不要救你弟了?”
在這裡提一句,因為周家上下皆在找鄧知弦查證舊事,故而,從鄧氏嘴裡曉得鄧知弦竟被人綁著,要周家掏二萬貫鈔。周同很惱火,周騰發脾氣要不救,可是一想到要與嚴氏那邊算賬,又不得不掏這筆錢。最後周同只道是從分家後自己那一份裡掏。只是,鄧知弦的事,並不是那麼好解決。這個話題,放到後面再說,眼下只說分家。
周敘沒想到兩兄弟會搶著要照顧文箐姐弟,先時還以為分家時他們要拋棄文箐姐弟。既然劉氏選擇要同小兒子一起過日子,周旭也不拿話為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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