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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今天推薦的單品是風衣,那麼照片裡的所有其他單品,都只是襯衣的陪襯,沒有任何介紹,更不給淘寶連結,甚至為了避嫌,凌南都不會挑中和風衣同在一家淘寶店裡的單品……
“要不是風衣裡面不能不穿襯衣,腿上更不能不穿褲子,我都擔心你為了突出重點,會光著屁股拍照……”巫格正站在攝影師旁邊,看著凌南身上其他單品款式都基礎得不能更基礎,不由自主地感慨道。
凌南一挑眉,“那是,我只收一件單品的廣告費,堅決不捎帶著給其他單品打廣告。”
倒不是她小氣,只是做到這樣清晰地分界,對她的網紅形象有好處——如果沒有支付過廣告費的淘寶店,因為衣服出現在她的照片裡,也跟著沾了光,那麼對支付過廣告費的淘寶店顯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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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南一直在建立自己的規則,之前她的第一個規則——只可以她看中了哪件單品去聯絡店家,拒絕店家自己找上門來的廣告——如今已經建立地很好了。
和她合作過的店家,如今心中都清楚,天涯小北會不會找自己合作,只與她看沒看上自己店裡的衣服有關,和其他一切都沒有關係。
上一次合作得再愉快,要是之後店裡沒有小北能看上眼的衣服,也不會再有下一次合作。
上一次合作的時候還不知道小北的能量,對她不是那麼客氣,如果以後店裡新出了小北喜歡的款,她也不會記仇,照樣進行第二次合作。
當初小北剛發帖的時候,按照看上的單品聯絡了幾家店主,說要收一萬塊錢的推薦費。那個店主當初著實不太客氣地罵了小北兩句,認為她在獅子大開口地騙錢。
後來見到小北的帖子火爆天涯,凡是她推薦的衣服都大賣特賣,罵過小北的店主悔得腸子都青了。雖然說其他的店主,在小北面前也沒有絲毫的主動權,不知道猴年馬月才能等到小北看上他們家一件衣服,但只要看上一件,一下子就能掙出來堪比以往半年的利潤。
自己呢?自己當初那麼罵過小北,這種賺錢的機會是想都不要想了。
然而令他十分意外的是,間隔兩個月後,小北竟然再次聯絡他,問他店裡的某款單品要不要上她的帖子做廣告,一件單品一萬塊錢。
店主激動不已,萬萬沒想到小北竟然不計前嫌,依舊肯推薦他家的衣服。而且兩個月之後的小北,比兩個月之前要紅太多,可以說是天壤之別,價格竟然還是一萬塊,一分錢都沒有漲!
店主一激動,一不小心就說出了心裡話,“小北,沒想到你這麼大度,之前我罵過你,你還肯找我合作。當初是我誤會了你,不好意思啊。”
小北:“???當初你罵過我?”
店主恨不得扇自己一個耳光,人家都不記得了,自己幹嘛要提這件事,大好的掙錢機會,又要被自己毀掉了。
店主硬著頭皮回覆道,“恩……真的對不起……”
然後看到小北秒回了,“沒事,這些事情我記不住的,每天太忙了。我找淘寶店合作只看衣服,別的一概不管。”
店主看到螢幕上的這行字,激動地從椅子上蹦起來,在屋裡轉了好幾圈,才重新平靜下來,和小北談合作事宜……
凌南不知道的是,因為她只認衣服不認人的做法,很多店主都開始更用心地研究衣服款式,提高衣服質量。幾年之後,淘寶女裝的整體水平,比凌南上輩子的時候提高了不少。當然這都是後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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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凌南要開始建立自己的第二個規則,那就是收多少錢,辦多大事,建立起費用和推薦力度的明確對應關係。沒有給她支付過廣告費的,她不會讓其他衣服順帶著沾光。
當然像巫格這種朋友開的店是另一回事。
凌南在微博上的“小北的每日單品”,已經堅持了半個月,每天晚上9點準時發一條微博,推薦一件單品。微博粉絲剛剛破千。
之前半個月的單品推薦,凌南完全是免費的,為的是積累自己在微博上的人氣。
從這一週開始,凌南準備開始收費了。如今微博使用者還很少,凌南的定價就比較低,一千塊錢推薦一件單品。
當然開始收費前,她得去天涯吆喝一聲。
凌南這次發帖又只發了一身穿搭的照片,讓時尚版中已經習慣了小北每次發帖都三身穿搭的人,看得十分不滿足。
更令她們震驚的是,天涯小北這次帖子裡的第一段就開門見山地說,“我發現了一個好玩的地方,浪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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