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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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不得伸手拉住她。
“誰說我被休了,我是走親戚。順便給你報個信,讓你小心點,到時候丟了命都不知道原因。”夏楓突然出聲說道。
“沒休?”達珈驚異非常,把話的重點放在前面。
“當然,我丈夫對我可好了。看看,還給錢我隨便花。”夏楓特意揚了揚手中的銅達姆。
“你剛說我要小心?小心什麼?”達珈這才反應過來。
“你在我肩上寫的字,忘記了嗎?我丈夫看見了,我說是你寫的,他說你全家都跑不掉。我們巴利家馬上要榮升種姓,對付你這種首陀羅,根本不費事。更重要的是,他有軍功,而且還會做生意,別說銀子,金子都能賺回來。你有什麼?哼!什麼也賺不來,纏著我幹什麼?”夏楓狐假虎威,又騙又嚇,用盡一切資源,先嚇嚇你,後面姐姐還要收拾你。
不知不覺,嚇呆了達珈已經離了夏楓八丈遠。她丈夫看見了字還對她好?達珈根本不信,但眼前的情景,又容不得他不信。
夏楓冷眼望過去:恨不得用刀也在他背上刻下文字——“我的賤奴”。
大嬸的樣子彷彿還在她眼跟前:姑娘,唉,錯了。看你的裝扮已經嫁人了,要叫你小婦人。是你丈夫寫的吧?他怎麼能這樣對你呢。大嬸我也識不了幾個字,但是神廟裡每年賣賤民的時候都會在臉上寫這兩個字啊,是誰的就在前面寫誰的名字。這裡雖然沒寫名字,只寫了“我的”,我就猜是你丈夫,對不?你真應該好好和他說說,咱們不是賤民,可不能隨便弄這些東西。你還小,不懂討男人喜歡,要。。。。。。
該死的,如果連她這樣的都不是賤奴,那賤奴是什麼樣子。夏楓想到這裡就血氣翻湧,全是渣男,沒有一個是好東西。恨不得現在就把達珈的兩手“打個結”。
夏楓壓下胸中的怒氣,已經快走到村廟。
遠遠看見雙胞胎正跪在離村廟二三十米遠的大道上。太陽剛剛冒出頭,兩孩子的腦袋沐浴在晨光下,形成一副畫卷。上書四個大字:非洲難民。
“二姐?”雙胞胎聽見夏楓急快的腳步聲,同時扭過頭來,臉上滿是驚喜。
“你真的會回孃家看我們。”大弟弟笑道。可惜他倆不能起身,還得防著祭司看見。
“我是去找大姐,路過這裡。喏,給你們留的。”
“哇,二姐家果然有錢。”小弟弟搶過烤雞分了一半給哥哥,兩兄弟趕緊藏在肚子外的爛布里,堪堪遮住。
“反正沒人看,趕緊吃了吧。”夏楓見這麼個藏法也不頂事兒。
“不行,不能褻瀆神明。”大弟弟另外想了個辦法藏在路邊的草堆裡。
“二姐你去哪?”
夏楓心思一動,不確定曼爾知不知道巴利打她的主意,更不確定她父母是什麼意思。
不管怎麼說,總不能為了自己方便,就犧牲別人,更別說這人還是原主的親姐姐。於是裝著不經意,說道:“巴利叫我去接曼爾上家玩,這袋米也是送給她的,還說今天必須接回去,不然就要打我。”
“還有米!哇,巴利姐夫真好,可是他為什麼不接父親和母親去玩呢?”小弟弟問道。
只是問的父母,並沒問為什麼不接他們去玩。這兩個孩子真可憐,十歲前必須天天來這裡跪著,跟坐牢又有什麼區別:“我也不知道,你們要是遇到母親路過,問問她吧。”
預防針打了,要怎麼做主要還是看曼爾,如果她不願意,夏楓也沒辦法。她實在是做不出下三爛的勾當,至於索拉跟庫納怎麼做,就不是她該關心的事情了。
☆、第15章 跟誰不是跟
告別了雙胞胎,夏楓朝曼爾家進軍。前面不遠有個三村小集市,順道給自己買雙鞋子。
數了數,三十八個銅達姆,一雙棉布拖要二十五。知道跑不了路,肯定買雙貴的,虧什麼不能虧了腳。
記得前世印度人就穿拖鞋,看來這是他們的老傳統。棉布拖是用質地很軟的樹皮裹上棉布製成,不但軟和,還能吸汗,做工雖然粗躁也勉強趕得上前世的布鞋了;更貴的當然是皮拖,這個村集就只擺了一雙樣品,需要還得訂貨,至少要兩三百個銅達姆;便宜一點的就是純木頭拖鞋,走在地上哐哐響,全是大號,一般估計是特殊人士使用,比如一些碎石場。
當夏楓穿上那雙大了兩號的棉布拖時,居然有種幸福的感覺。苦難使人惜福,坎坷使人成長,生活果然沒有騙我。
賣鞋的夫妻倆盯著夏楓看了半天,悄悄說了些什麼,總之沒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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