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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 張初一追著張春福剛到了野狼溝,就見一隻灰黃色,類似鹿的動物,後身緊靠著土坡,左後腿打著顫。 前蹄子用力刨著地,兩隻寒光伶俐的大鹿角,上面六個分叉,雙眼血紅的盯著面前的六條狗,大口著粗氣,呼呼的。 張初一走近一看,這大傢伙長的跟小一號北美駝鹿似的,就這目測也有三四百斤。 “春福叔,這大個子(馬鹿)肯定挑戰鹿王失敗了,身上有舊傷,現在強撐著一口氣,快不行了。” 說時遲那時快,要不說這野牲口都聰明,馬鹿聽到人說話,槍口一低,一分神的功夫,朝著李富貴就衝了過去。 一個甩頭拱飛了黑豹。 原來剛才馬鹿裝出一副搖搖欲墜的樣子,躲在角落都是為了恢復體力,好來這致命一擊! “小心!” 這麼近的距離,張春福和李富貴沒敢開槍,怕傷著狗子。 李富貴只得用力往一側跳開。 咚! 一聲悶響! 二人眼前一抹紅色飄過,只見一根紅纓槍彷彿離弦之箭一般劈在大馬鹿身上。 大馬鹿彷彿跟皮影戲一樣愣在了原地一動不動。 青龍和黑龍兩條頭狗本來就因為應激反應躲開了馬鹿的野蠻衝撞,把主人陷於危險之中而懊惱後悔,當下見機會出現,黑龍一口咬在大個子的卵子上。 青龍則跳起來死死咬住大個子的一隻耳朵,咬耳朵也叫掛鉗子,如果有兩條會掛鉗子的狗,一左一右咬住倆耳朵,就是大卵泡子(野豬)也得被收拾的服服帖帖。 其實就在剛才大個子衝鋒的一瞬間,張春福也掏出了侵刀,朝著大個子衝去。老爺子見多識廣,知道這是強弩之末,最後一擊了。 唰!旁邊一道人影比他更快。 三步並一步的張初一撿起地上的紅纓槍使出吃奶的勁兒,用力朝著大個子的心窩一捅。 噗! 整個槍頭沒入一多半。 嗷! 大個子一聲悲鳴,倒在了地上。幸虧幾隻獵犬躲得快,要是咬著不放,沒準能被這三四百斤砸出個好歹來。 呸! 李富貴吐了吐滿嘴的雪,一身狼狽的從雪窩子裡爬了出來。 草率了,本來這種低階錯誤不應該犯在他們這種老獵人手裡。 獵物沒斷氣之前,手裡的傢伙不能放,心裡的弦子不能松! 想著在第一次進山的張初一小菜鳥面前,狗熊撩門簾,露它一小手,失策! 可當李富貴抬頭看向眼前的一幕,直接愣在了當場。 他想著有張春福這個把頭兒在場兜底,一頭強弩之末的大個子還不是罐子裡抓王八,十拿九穩。 可萬萬沒想到,給大個子最後一擊的居然是這個“大個子”! “握草!可以啊初一,你小子真沒看出來,還是個練家子!” 張春福也是愣在原地,剛才張初一不管是臨場發揮還是心理素質,都不像個第一次進山的城裡孩子。 如果不是這個純樸的年代,還有他這雙看透人心的雙眼,和公社接受知青時候詳細的背景調查。 真的得懷疑張初一的身份和來紅旗林場的真實目的了。 “初一,了不得啊!你說你咋這麼彪呢,這麼危險你也敢上!” 張春福和李富貴爺倆都等著張初一的回答。 “哎呀媽呀! 可嚇死我了。” 張初一被倆人喊了一嗓子,這才鬆開手裡的紅纓槍。 一屁股坐在雪地上,瞬間一頭大漢,瞪著眼睛,喘著氣。 這小子早被眼前的一幕嚇傻了,上一世連條魚都不敢殺的脆弱小廢物,剛才居然親手殺死了一頭這麼大的鹿。 此刻,看著躺在地上早已死去的大馬鹿的眼睛,張初一想想都害怕。 趕忙閉上了眼睛。 “哦彌陀佛!有怨的抱怨,有仇的報仇,開槍打你的是李富貴,我只是救你出苦海,解決你的痛苦。 別找我!千萬別找我!” 李富貴聽著張初一嘴裡唸叨的詞兒一臉黑線。。。 求富貴兄弟的心理陰影面積。。。 張春福先是拍了拍張初一的肩膀,一看這小子這樣就知道脫力了,這種第一次殺生的狀態裝不出來。 得!先讓他緩緩。 張春福走到大個子的屍體旁邊,先是用侵刀挖出了大個子的心臟,比成年人拳頭還大,在手裡切了兩半,一半餵給了青龍,正準備把另一半餵給黑龍。 一看黑龍正用後槽牙使勁咬著大個子的卵子,嘎嘣嘎嘣吃著正香! 這狗子吃慣了哪個部位,狩獵的時候就專朝哪個部位咬,這也是一種訓練。 又切了點內臟餵給其他四隻狗,剩下的腸子啥的掏出來掛在了一旁的樹上。 這就是山裡的規矩,不能吃獨食,取之於大山,還之於大山。 這個規矩,一直從祖輩流傳至今,也不是沒有愣頭青不聽勸,沒有孝敬山神,傳聞最後都落的個悽慘下場。 可能我們的祖先早已悟透了生態平衡,自然規律,誰曾想隨著人類文明的高速發展,好多人卻倒著活,有時候乾的那些事都不如野牲口。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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