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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對比蒙巨獸騎士來說,高階魔獸跟一頭桫玀獸沒有多大區別。
金剛嘿嘿一笑,道:“我倒是希望能遇到高階魔獸,到時候就不用整天呆在馬車裡面了。”
狄克和多明尼克有些不明白,高階魔獸和坐馬車有什麼關係?雷克斯淡淡一笑,也不作解釋。
多明尼克卻越來越好奇雷克斯兩人的身份。他當了十幾年的傭兵,察言觀色的本領自然不在話下。這個雷一看就知道是個牛頭人,而金像是一個人類,但是會有這麼強壯的人類麼?看狄克先生的態度,以前一定認識他們兩個。狄克先生在獸人帝國的地位不低,能讓他這麼恭敬,想來雷和金的來頭肯定不小。但是他們卻連羅拉瀑布和翰海大荒原的事情都不瞭解,實在是讓人奇怪。
最後,多明尼克得出結論,雷和金是兩個是初次離開獸人帝國,而且地位極高,但是實力卻深不可測。
地位高……實力強……雷、金?多明尼克腦中一閃,立刻想到了昨天在戰歌要塞聽說的事情,獸人帝國不久前出現了第二個比蒙巨獸騎士,就是一個叫作雷克斯的牛頭人!難道就是眼前這兩位?
多明尼克仔細觀察,發現在火光下,金的臉上果然折射出金屬光澤!多明尼克差點驚叫起來,比蒙巨獸騎士!那可是比聖域強者還要強悍的存在,沒想到有一天會和自己坐在一起。難怪狄克先生對他們這麼恭敬!
雷克斯發現了多明尼克的異常,他轉過頭來掃了多明尼克一眼,多明尼克感受到一股龐大的壓力,但只是一眨眼就消失了。
就這麼短短的一瞬間,多明尼克卻像是被人當頭澆下冷水,立即清醒過來。心中更是確認了雷克斯的身份無疑。多明尼克是個明白人,既然雷克斯不想讓人知道身份,他當然不會四處聲張,只是對雷克斯二人變得越發地敬畏。
第七十六章 地精
商隊很快進入翰海大荒原深處,正如多明尼克所說,幾乎每天都能遇到魔獸。少則兩三隻,多則幾十只,商隊的護衛整天都處在高度戒備之中。幸運的是,翰海大荒原的魔獸實力比魔域森林差很多,襲擊商隊的都是低階魔獸。
翰海大荒原的地形果然是非常複雜,湖泊河流、丘陵沼澤隨處可見。有時候為了繞過一處沼澤,需要走上大半天。幾天下來,即使以雷克斯超人的記憶力,也無法辨清方向。還好多明尼克走過多次,對這條路十分熟悉,才不至於迷路。
金剛百無聊賴地坐在車廂頂上,看著四周千篇一律的原野風景,對車廂裡的雷克斯說道:“照這樣的速度,什麼時候才能到無罪之城啊?”
雷克斯正坐在車廂裡修煉內勁,聽到金剛的抱怨,笑道:“應該快了,我們進入翰海大荒原都已經快一個月了,按照現在的速度,再有十幾天就能到無罪之城。”
“還有十幾天啊!我現在好無聊。”金剛向後倒在了車廂頂上,整輛馬車震顫了一下,拉車的四匹馬都覺得背上一沉。
金剛的實力基本上已經穩定下來,他不需要像雷克斯那樣,可以修煉打發時間。如果去幫助傭兵們殺魔獸,那就更無聊。
“金剛,有事情做了!”雷克斯的聲音從車廂裡面傳出來。
金剛一骨碌地坐了起來,向四周張望,興奮道:“有什麼事情?”
金剛的話剛說完,商隊的周圍突然從地下冒出無數身高不到一米的小矮人。這些小矮人的面板髮皺,身上散發出的惡臭就是在十幾米外也能聞到。他們有的穿著破破爛爛的衣物,有的乾脆一絲不掛,露出醜陋的下體,手上握著生鏽的刀劍或者木棒,嗷嗷叫著把商隊包圍起來。
“地精,是地精……”商隊的護衛們都驚叫起來。
地精是翰海大荒原最常見的強盜,他們懦弱膽小,幾乎沒有什麼戰鬥力,喜歡靠數量打劫過往的商隊。每個地精群落通常都會有食人魔伴隨,食人魔是地精的首領,也是地精中的最強武力。食人魔的身高將近三米,皮粗肉厚,喜歡使用狼牙棒,擁有低階智慧,可以獨力殺死幾個獸人。
地精越來越多,源源不斷地從地下冒出來,將不到兩百人的商隊團團圍住,傭兵和獸人們捂著鼻子,驚恐萬分地看著在四周叫囂的地精們。地精的實力雖然很差,傭兵和獸人們自信一個人就能戰勝上百個地精,但是眼前的地精將近一萬個,一口氣衝上來,就是壓也能壓死他們了。
此時,在地精的身後出現幾十個高大的身影,他們一個個都擎著巨大的狼牙棒或粗樹幹,噁心的大嘴中不斷地流下口水,胯下晃盪著醜陋的東西,發出‘哦噶哦噶’難聽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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