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5章 釋出會進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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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合法公民,大家說對不對?
謝曉松父子蓄意聚眾對抗執法在先,毆打政府工作人員在後,已經明顯觸犯法律。
如果輕易對這樣的違法人員網開一面,那就是對合法人民的不負責任。
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更何況,謝曉松可不是弱勢群體,他曾經擁有一個工廠,家境頗豐,女兒又是娛樂圈裡的明星,收入很高。
在座各位,都是走南闖北、見多識廣的媒體工作者,請問大家,你們誰見過這樣的弱勢群體?”
這時候,大螢幕的畫面再次更換,開始播放被拆廠房內部的拍攝影片。
祁同偉繼續說道:“大家請看,這就是被拆除的廠房。”
“裡面的機器已經鏽跡斑斑,只能哪拿去賣廢鐵,而且垃圾遍地,顯然是荒廢已久,不可能再產生任何經濟效益。
按照國家制定的評估標準,該廠房連同附帶土地,總賠償金額應該是一千二百萬。
謝曉松父子卻聲稱,廠房每年能給他們帶來六百萬的收入,起初要求賠償八千萬,後來又層層加碼,達到了兩個億。
如此漫天要價,貪得無厭,這樣的人,也能算是弱勢群體?
政府沒有追究他們的敲詐勒索行為,已經算是仁至義盡了……”
祁同偉的話有理有據,把蔡某懟的啞口無言。
可這個時候,另外一名南方系媒體記者,主動站出來聲援了。
只聽他說道:
“祁省長,西方有句諺語,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
意思是民眾的私有財產神聖而不可侵犯,哪怕國王也不例外。
謝曉松父子對廠房的要價,可能是有一些不合理,但這畢竟是他們的私人財產。
在沒有達成有效協議之前,政府怎麼能強行拆除呢?”
祁同偉先在心裡罵了一句:瑪德,又是個黃皮白心的香蕉人。
然後硬邦邦的回道:
“這位記者同志,看來你很崇尚西方的民權制度嘛,只可惜,功課還做的遠遠不夠。
你要明白一個道理,西方的民權,也是建立在法制基礎上的。
目前依然存在國王的西方國家,其實並不多,而且他們的國王,沒有任何權力,只是個象徵性的吉祥物而已,當然不能隨意進入民眾的家裡。
但如果民眾違法了法律,稅務官、法官、警察這些執法者,依然可以強行進入他們的私人領域。
另外,我們國家和西方國家的制度和法規,存在較大的區別。
《土地管理法》說的明明白白,土地所有權的權利主體,只能是國家和農民集體,不歸任何私人所有。
而在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建設的時候,政府只要付出合理的賠償金,就可以強制拆除地面建築物。
京州到呂州高速公路專案,就屬於民生工程,完全符合相應條件,強制拆除沒有任何不妥之處。”
祁同偉說到這裡,停頓了一下,帶著些許輕蔑的笑容,繼續道:
“你身為一名華國人,長著一張華人的面孔,從事著華國的工作,卻把西方制度放在心裡、掛在嘴邊,真的很有意思。
另外,我再給你補充一點常識。
這句西方諺語,起源於兩百多年前。
那個時候,西方國王是否真的不能隨意進入民眾的家裡,我不得而知。
但我可以肯定,他們特別喜歡派人到別的國家,殺人放火大肆掠奪,和強盜頭子沒有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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