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農村基金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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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都開始上班。
祁同偉回到紅山鄉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分管財政的副鄉長劉彬,和鄉基金會的負責人,瞭解基金會的情況。
這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
基金會全稱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特定時期的歷史產物,其性質為集體經濟組織,無法和農村信用社這樣的國有金融機構相提並論,倒是和後來的村鎮銀行有些類似,但也不完全一樣。
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到九十年代初,受包產到戶影響,農村經濟活動日趨繁榮,但農行和信用證主要以吸取農民存款為主,卻把大多數貸款發往城市,導致農業資金缺口極大。
於是,民間借貸和高利貸大面積出現,氾濫成風。
為了制止這一亂象,農村基金會應運而生,並且得到了各級政府的政策支援。
漢東省的農村基金會業務開展的較早,八十年代末期,各個縣區就相繼成立了農村基金會總會,所有鄉鎮和部分富裕的村子也成立了鄉鎮基金會和村基金會。
由於農村基金會的存款利息更高,貸款手續更簡單,一度發展的如火如荼,甚至有取代農行和信用社的勢頭。
實事求是地講,農村基金會對農村個體經濟和鄉鎮企業的繁榮,是做出了巨大貢獻的。
但與此同時,基金會自身的問題也很嚴重,由於缺乏金融機構監管,內部管理十分混亂,貸款操作極不規範。
最最關鍵的,還是風控意識太差,並且存在著非常嚴重的貪腐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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