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 宋笑國的後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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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天內,越來越多的相關材料被收集了上來。
原來宋笑國並不是李宏遠的親生兒子,他隨的是母姓。
母親叫宋鶴梅,是江安區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八十年代離婚後,帶著十歲的宋笑國嫁給了同樣剛離婚的李宏遠。
當時李宏遠是江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而宋笑國的生父,也是該分局的普通民警。
這就有點奇怪了。
李宏遠好歹也是個副局長,竟然在單位內部,娶一個離婚帶娃的女人,而且還是個十歲娃。
不說別的,難道就不怕同事之間的閒言碎語,和原配之間不尷尬嗎?
更何況,二婚老婆帶來的兒子犯了死罪,最好的解決辦法不是離婚嗎?
何必要花那麼大的力氣,去幫他脫罪?
這麼做值當嗎?
李宏遠有那麼愚蠢嗎?
如果真的有那麼愚蠢,他又是怎麼當上副區長的?
祁同偉經過一番推理分析,最終找到了相對合理的解釋。
宋笑國很可能是李宏遠的親兒子。
宋鶴梅早就和李宏遠偷情,並懷上了野種,孩子長大之後,越來越不像生父,生父不願意替人養娃,便提出離婚。
宋鶴梅離婚後,又逼著李宏遠離婚,兩人重新組建家庭。
如此一來,邏輯就通了。
李宏遠為了保住自己親兒子的性命,使盡渾身解數去替他脫罪,也在情理之中。
沒錯,應該就是這樣。
要說這個宋笑國,也真是膽大包天,仗著自己的父母是警察,年僅十六七歲,就糾集一幫社會混混,組成流氓團伙,招搖過市,無惡不作。
打架鬥毆、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這些,對他們來說,只是家常便飯。
最惡劣的是,這幫人多次強J、輪J女青年,甚至未成年少女。
僅記錄在案的受害者就有十幾人,實際上可能還會更多。
其中有幾名受害者,是在大街上被直接擄走的,還有受害者因為不從,被他們使用各種暴力和侮辱性手段,折磨成重傷。
宋笑國等人行為極其囂張、手段特別殘忍,其所作所為,比起當年被祁同偉繩之以法的周世寶、萬戰勝和李明,有過之無不及。
那三個傢伙,現在墳頭上的草都有幾米高了。
宋笑國卻依然逍遙法外,而且繼續從事犯罪行為,簡直是豈有此理。
這已經不是把犯罪分子捉拿歸案那麼簡單了,而是要把李宏遠夫婦,以及所有徇私枉法的案件經辦人,全部處理乾淨,並追究刑責……
祁同偉叫來辦公室主任鄭永新和副主任李易遠,讓他們分別去省檢察院和省高院。
調回當年宋笑國案的全部卷宗,以便進一步瞭解情況。
沒多久,他們就先後回來了。
鄭永新順利帶回了檢察院的卷宗,但李易遠卻是兩手空空,他被省高院婉拒了。
“他們為什麼不給?”祁同偉問道。
“祁省長,省高院副院長王東雲說,他們不歸公安廳管,我們無權調閱案件卷宗。”李易遠回道。
“你沒說是我的意思嗎?”
“沒有……”
祁同偉剛要問“你幹嘛不說”,想想又算了,人家也是出於謹慎,可以理解。
“那算了,我自己跑一趟省高院吧。”
就在祁同偉準備下樓的時候,手機突然響了,是李響打來的。
他目前帶著一隊人馬,正嚴密監視著宋笑國等人。
“祁省長,那個姓宋的有些不對勁,看樣子是要跑。”
“那還等什麼,立即抓捕。”祁同偉說完後,又補充了一句:“最好抓活的,但如果他敢持械拒捕,可以直接擊斃。”
掛了電話後,祁同偉的臉色有些猙獰,很明顯,省高院內部存在嚴重的問題,有人給宋笑國通風報信。
……
雖然省高院是副省級建制,但祁同偉的職責裡寫的非常清楚。
分管公安、司法和信訪,並聯系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安全廳和武警總隊。
名義上依然是省高院的領導。
因此,高院院長周建中親自出來迎接,並熱情的把祁同偉請進了自己的辦公室。
得知祁同偉的來意後,他臉上露出了一絲難色。
“祁省長,不是我們省高院不肯配合,實在是這件事有點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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