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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間我心裡百感交集,嘴裡五味齊湧。
“作為朋友,當然覺得你這樣的轉變有些令人難以接受。可在事實上,你也只有像現在這樣變化,才能真正的審時度勢,做出最有利的決定。”
我悵然若失,嘆道:“從政者,多情寡……”
晁視淡淡一笑,問道:“你既然有這樣的話,卻又想做什麼樣的決定?”
“固守本心,矢志不移。”
第七十二章
赫拉依照元族“族長才能審定族人的罪過”的風俗,在三相會議上提出把刑部自尚書省分出來,由門下省掌管的提議說出來後,連墨目瞪口呆之餘,連斥了四五遍:“荒謬。”
只是他除了這“荒謬”二字,一時卻也沒有其它的話,因為赫拉的身份特殊,儼然代表著目前掌權的種族的利益,如果反對太劇,就有種族排斥之嫌,對他實在沒有好處。
連墨最初的震驚失態過後,立即將目光投注到我身上。以當權者的正常心理來說,是沒有人會願意把自己的權力分出去的。連墨正是期望我這利益受損者出言反對。
他卻不知道,這分出刑部的提議,正是我請赫拉提出來的。
三權分立的觀念對這異世來說,本來驚世駭俗,別說實施了,就是提一提也會被視為異端邪說,嘉凜能想到,已然是我的福氣;他能夠做最壞的準備,讓我放手施為,更讓我有僥天之倖的長嘆。可即使他全力支援,這樣的制度卻哪裡可能一下子就順利推行?最多隻能埋下這種政治格局發展的種子,讓它自動萌芽生長。
分出刑部,讓門下省去掌管,就是這顆“種子”。妙在它有個絕好的時代背景,人們的直覺反應都當它是異族入主,兩方勢力的權力劃分之爭,並沒有觸動封建制的根本。
只要不讓人有太大的觀念衝擊,引起恐慌,日後它的發展,就會順利很多。
既然是權力之爭,我現在對刑部分出與否就不能太明顯的表示支援;但我直接反對,也會使連墨所代表的中昆士族不將元族風俗與中昆風俗的衝突放在眼裡,以為可欺。
所以我對赫拉的提議不予置評,除了跟他討論元族與中昆迥異的風俗習慣,並不直接的反對或者贊成將刑部分出。
連墨坐在一旁聽著我和赫拉閒聊式的談話,我的意見越來越傾向於以改變中昆的習俗去迎合元族的習俗,忍不住咳嗽一聲,打斷我們的話:“赫相、相君,刑部分立關乎國家根本,這些民俗小事豈能與國家大事相提並論?”
我有意激連墨開口,聽到他的話,不慌不忙地說:“連相,兩族融合關係著新朝的基業穩固。習俗不同看似小事,實際上調解兩族風俗習慣的衝突,卻是兩族能否融洽相處的根本,豈是小事?”
赫拉介面說道:“相君說得對!中昆的禮節繁瑣無比,多得就像牛毛,毫不實用,早就該廢除了!我就是想廢除中昆的禮節,以後改用元禮!”
赫拉這話在我的意料之外,頓時令我大吃一驚,轉了下念頭才想通:雖說分出刑部的主意是我想的,但赫拉豈是那種讓人牽著鼻子走的人?站在他的立場上,想廢除中昆的繁瑣禮節,適用元族的禮節那是理所當然的事。
中昆計程車族門閥所以“門第高貴”,靠的就是這繁瑣的禮節和等級森嚴的禮制觀念。如果真的在中昆改用元禮,就會動搖士族的根本。
果然赫拉這話一說,連墨頓時驚怒形於色,竟是顧不得半點情面,失聲大叫:“中昆禮儀周全,順應民心,合乎天道,哪裡是元族的粗……哪裡能用元族的習俗來代替?這不行!”
他驚怒之下出言大失分寸,雖然臨到嘴邊發現不妥,匆忙改口,可他那句指責元族禮節粗陋的話,卻哪個聽不出來?
赫拉大為不悅,冷笑道:“元族的禮節何嘗不是神母選定的神智傳人修整出來的?哪裡不順應民心,合乎天道?”
“赫相!連相!”
風俗不同,可以作為我試圖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的藉口,但也要小心把握分寸,以免弄假成真,生出事端。
我趕緊趁著兩人爭執剛起的時候打斷他們的爭執,叫道:“聖上的‘無分軍’初建,兩位相公就起爭執……”
我雖然沒有明說,但扣下來的帽子可不小,兩人都駭然一驚,生生地把嘴邊的話吞了回去。
“元族風俗和中昆風俗有衝突那是肯定的,但我以為貿然廢除中昆禮節適用元禮;或者讓元族兄弟來適應他們根本不能適應的中昆禮節,都是不妥當的。”
這道理連墨和赫拉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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