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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人,看到這個氣質乾淨地年輕小夥計,就知道他身後那個目光如矩滿面嚴肅的須白老頭,是何等地身份,他身上的傳奇冒險色彩哪一樁都能驚動百世。普列他們的龍寶寶就是在他開的店裡買的,無視龍族禁令敢賣龍蛋的唯一者。
他的加入,誰也說不出拒絕的話。人家那是啥子實力,即使狂妄如阿豫普列,也要恭恭敬敬地垂首稱一聲大人,那是發自內心的尊重,也是對他實力與人格的肯定。要說魯伊塞貝克也想在希望森林成就神之路,那簡直就是在誣辱他的冒險精神,人家是衝布拉密斯神泉去的,不過,那是想要見證傳說的真相,完成自己的冒險夢想,這是一種精神,而非一種執念。
大抵如此。他非常和藹,笑聲爽朗,而且學識淵博,見多識廣,森林中的每一樣小東西都能說出一段典故來,不著痕跡地就打入了我們的核心,風趣幽默的解說把我逗得咯咯直笑。
旅途算得上愉快,不過,千萬不能忘了希望森林北部是誰的地盤。
達菲斯是絕不願有這麼多人挑戰他的威嚴的,換種好點的意思,我會說他是一個最合格優秀的守林人,不但會護林,還會給森林帶去最有營養的肥料。
剛進北部森林不過一百米,隊伍附近的哀嚎聲此起彼落宣告了戰鬥的開始。不是說那些人弱,而是達菲斯的實力太強。暖風拂過,花香陣陣,當你覺得手腳發軟,頭腦發昏時,得小心,因為你已經中了某種致人與死地的迷藥。事情沒這麼簡單,人倒在地上,會引來野獸的啃咬,並不是要吃掉人的肉,僅僅是像小狗玩骨頭一樣啃咬不斷,據說,所有的痛楚都被放大數千倍,卻怎麼也痛不死,這個據說是從被咬者長達數個小時也不停息的哭嚎中分析出來的。嗯,最妙的是野獸怎麼都不會攻擊昏迷者的腦袋,所以,慢慢熬著吧。
一腳踩中過陷阱的人,大多警覺心頗高的,就把腳抽回來換了個方向走,殊不知,還不如直接掉進去會死得比較痛快些。變動方向後每踩一步不是百條毒蛇的夾攻,就是毒蜘蛛毒蜂類的招呼,單純這樣是不會死的,受點罪而已,比如哪裡瞬間爛掉。或者破皮流膿散發噁心的臭味,或者相互攻擊。這還不算完,通常來說。他們即使沒被咬沒被叮都會陷入森林外圍地精神魔法陣中,棄身旁隊友的招呼於不顧。脫離隊伍奔向不知名的死亡未來。
也有人被繩索倒掛吊上枝頭,剛一上去就被樹叉從下體連刺到頂出頭,必死無疑,這種簡單地死法是達菲斯少見的仁慈。但是,這樣地話。即使再不捨,也千萬別去碰死者。就是路過樹下,也千萬要記得不能抬頭望,或者沾上死者的血,那麼,不論你如何防範,下一個死於同樣的手法的人必定就是你。不要不信邪,達菲斯的精神魔法就是有這麼強,無孔不入。無處不在,無不可是媒介。
最新地死法是,全身“褪皮”喂森林裡的食肉吸血飛蟲。哪個人只要被這些個小蟲子盯上,別想跑掉。人家都是成群結隊。還很懂得“呼朋喚友”,只那麼一轉身就能把人吸得只剩一張乾癟的人皮。瞬間衰老的臉皮與慘叫聲能讓人頭髮根根倒豎。而且,達菲斯頗為善體人意,只要每隻這樣的蟲子吃飽喝足,他就會替死者報仇,陡然間變大的小蟲子會自爆,自爆蟲子的碎片具有神奇的能力,散發出的特殊氣味能傳得極遠,然後引來成群成群地可怕復仇者,好了,這就是惡性迴圈死法,絕對絕對離這種小蟲子遠一些,會死得比較好看些。
真是讓人噁心不斷,除了對達菲斯的邪惡變態度大加“讚賞”之外,沒人再敢有小覷之心,阿豫的臉一直沒變,不過,摟著我地腰的胳膊就縮得越來越緊了。
“小姑娘,老夫帶你一段,可好?”
當然好,如果沒有那個如果地話。
“嗯嗯,魯伊賽貝克爺爺,我還是跟著阿豫吧。”瞅瞅,我是多麼有禮乖巧,在如此危險血腥地地方,我還是不離開某人身旁,一點也不符合本人慣常的作為,普列他們只要再愣上那麼一秒就會進入某種蟲子地肚子,唯有知情的阿豫,笑得那個高深莫測,再是讓人氣得牙直癢癢。
魯伊塞貝克深深地看了一眼阿豫,無言地幫我們掠陣,好像每個喜歡我的人,都不欣賞阿豫誒;而每個討厭我的人,十成十跟阿豫他們沾點邊,蠻有趣的關係。
我記得上次我進入希望森林北部,用了不到一天的功夫,這一次,因為達菲斯的盡心盡責,我們困在森林中間地帶已有五天左右,每天都有死去,當然不怕死的依然緊緊跟隨,我靠在阿豫的肩上,塞住耳朵不聽那高亢的絕唱之音,暗想達菲斯的變態與成神的誘惑,兩者之間哪個更為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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