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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烏盆”向張別古述說其了他被害的遭遇,並央求張別古帶他到包公處鳴冤。於是張別古帶著烏盆到了包公處鳴冤,包公隨即把趙大夫婦傳喚到堂,分開審訊。包公先使詐術,讓趙大老婆刁氏相信其夫趙大已經認罪,並說全是刁氏的主意。刁氏怒其丈夫無情義,便向包公承言了所有罪狀,並把贓款的餘額如數上繳。包公再將趙大喚來與刁氏當堂對質。不料趙大死活不認,包公大怒,命衙役動夾棍。不想趙大經不住大刑,便死在大堂之上。趙大死後,包公隨即把刁氏上交的贓款餘額還有趙大的家當變賣折現後的所有錢款一同交與劉氏婆媳。劉氏婆媳因為感激張別古替丈夫鳴冤,願為他養老送終。張別古也受了劉氏魂魄所託。願照顧其遺孀小孩。最後三人一同回了蘇州。而包公因為妄動大刑,致趙大斃命,被上司革職。一時無處可去,帶著家僕包興回去京師。不想路上又遇到山賊,於是便有了《三俠五義》第六回《罷官職逢義士高僧應龍圖審冤魂怨鬼》。

《烏盆記》堪稱中土歷史上最著名的鬼戲。《烏盆記》中處理屍體的手段,堪稱一奇。只有對死者懷有深仇大恨,才會肢解焚燒屍體,致其“屍骨無存”。因為財產導致的謀殺,兇手關注的重點是轉移財物,對受害者的屍身一般拋棄或草草掩埋了事。而按照《烏盆記》中的情節,趙大夫婦殺害劉世昌後,趙大本來是想“抬出去埋了”了事,而他的女人則表示反對:“倘若被野狗扒了出來,給人看見。那不是白做了活兒嗎?咱們把他的屍首剁成肉醬,和在泥裡,燒成了盆子,就是神仙也不能找尋著!”可謂兇殘而高明(因為焚燒是銷燬屍體證據的最好方式,也是迄今法醫科學麵臨的難點之一。面對肢解的屍體,法醫往往可以透過文身、骨骼特徵、血型、DNA甚至**牌子,幫助警方找到受害者,並順藤摸瓜鎖定罪犯,就算是做過裸骨處理的頭蓋骨,法醫人類學家依然能夠透過顱骨復原技術還原受害者的真實面貌。可是一旦將屍體焚燒成灰燼。就算是最堅硬的骨頭,也會變成白色的煅化骨,幾乎無法提供任何線索和證據。事實上,在這類案件中。能夠給警方提供幫助的,往往不是受害者的骨灰,而是骨灰中殘存的“身外之物”,比如心肺手術中縫合胸骨用的不鏽鋼縫合線、瓷質假牙等等,草蛇灰線,聊勝於無。假如劉世昌案件發生在現代。確切地說,除非趙大自首,警方很難緝捕真兇,何況趙大夫婦還把劉世昌的骨灰和在泥裡燒成烏盆,將一個鮮活的生命徹底固化、物化和異化,可謂細思恐極。作者注),演員演到這裡,因舞臺形象過於恐怖,往往令人感到害怕,是以成了鬼戲之首。以往宮裡頭是不演這種“驚悚戲”的,但今天仁曦太后竟然下令演這出戏給自己看,其中定是大有“深意”的。

對敬親王來說,仁曦太后這樣令他“欲仙欲死”的“折磨”,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嘆人生世間名利牽,拋父母撇妻子離故園。道旁美景懶得看,披星戴月奔家園。霎時間一陣天色變,狂風大雨遮滿天!劉升帶路往前趲,夜宿旅店把身安……”戲臺上的演員開始隨著鼓樂唱了起來。

敬親王表面上專注於戲臺上的表演之中,心裡卻在想著仁曦太后請自己看這出戏的原因。

“……他二人已死,將他們屍首剁成肉泥,放在窯內燒盆吧!”

“你我就這麼辦!”

“哎呀,我瞅牆上那個判官直瞪眼睛,我有點兒害怕!”

“你怕什麼!咱們幹咱們的,怕他何用!”

“得啦,這一下子咱們可就發了財啦,趕快叫泥瓦匠先蓋起房子來再說……”

戲演到這裡時,敬親王忽然明白了過來,一時間額頭冷汗涔涔而下。

難道……是她發覺了自己打算把胡雨霖……

要是那樣的話,可就……

“六爺是不是熱了?瞧瞧出的這許多汗!李錦泰,還不給六爺上個涼碗子?”仁曦太后叫道。

“臣……謝皇太后恩典!”敬親王發覺自己的嗓子瞬間變得啞了。

好容易等到這出戏演完,敬親王鬆了一口氣,這時仁曦太后又問道:“李錦泰,下一齣戲是什麼?”

“回皇太后的話,是《審郭槐》。”李錦泰恭聲答道。

聽到《審郭槐》的戲名,敬親王心中已然雪亮,不由得暗自嘆了口氣。

他明白,哪怕是再能拿出來一座金山,胡雨霖也是的的確確留不得了……

他已經知道,接下來該如何做了。

西疆。阿克蘇城,郊外。

璀璨的夜空中到處是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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