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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遊戲裡的資金方面,由於後來又增補了5間店鋪,並且大量收購玩家手中的礦物、藥材、裝備之類,並在這種收購中已經慢慢構建起了兩條比較完整的進貨渠道,所以最開始投入的100萬人民幣早就不敷使用,後來我又分四批共兌了400萬人民幣進入遊戲。

我的店從遊戲剛開始不久,其中兩間小型店鋪事實上就處於營業狀態,已然有所收益,再加上我前後購的店隨著時間推移,都在增殖,以皇城那間大型店鋪為例,從購買到現在,遊戲時間不過才十餘天,現在再買,花費的金幣將是原來的8倍。所以我現在總資產遠遠不低於一億金幣,不低於財富榜第八名,不過由於財富榜只計現金、不計不動產、生意之類,所以現金只有三千多萬金幣、不喜張揚的我,不用擔心自己出現在僅僅只統計前一百名的財富榜上。

根據策劃部的調查,現在全系統只有我購買了大型店鋪。中型店鋪全系統大約售出四十餘間、小型店鋪全系統大約售出近五百間。所以,明天即將全面開業的“極限小軒”,從規模上來說,毫無疑問是“無限”第一店。

不過,從店鋪的總數量來說,我並不是擁有店鋪最多的。現實裡的“鑫皇”集團,已經在十一座系統主城、二十三個主城周邊小城掛出“鑫皇”招牌,三十四間店鋪,除了皇城那間為中型店鋪外,其餘都是小型店鋪。不過,三十四間店鋪,購買人共計有七人,按照系統換算,算作七份。所以,合起來規模雖然比“極限小軒”大,但是“極限小軒”卻才是系統承認的“無限”第一店。

“鑫皇”在現實裡很大一部分生意就是連鎖店,很明顯,遊戲裡針對系統購店的限制,“鑫皇”也採用了連鎖店的思路。其實不僅“鑫皇”這樣做,現實裡大部分財團都這樣做,幾個甚至數十個代理玩家購店後,打出同一面招牌,這是這些財團針對系統購店限制所想出的對策。

遊戲裡睡了兩個小時之後,我準時下線,進行每天必做的功課。我的內力仍然空空如也,精神力仍然是日益精純。

光元曆元年元月二十二日上午時間7點,我準時登入遊戲。這時候,太陽開始露臉,月亮開始隱去,遊戲時間半個小時後,遊戲裡的又一個白天,將完全開始。

在皇城我的別墅裡,我開啟立體接收屏,靜靜等待。“極限小軒”的全面開業,作為真正的老闆,我並不準備出面。我將一直隱在幕後。“極限小軒”將由三千煩惱絲(肖茹)出任大掌櫃、有法無天(王天)出任二掌櫃、花二一出任三掌櫃。

“花二一”原本是市場二部的一個職員,以前也業餘玩遊戲,在知道我準備在“無限”中投資之後,這傢伙向我毛遂自薦,希望擔任遊戲裡的重要職務,他的自薦內容很簡單,就是一句話:在以往的遊戲裡,他大都選擇了商人,並且都賺了錢。

在親自考察之後,我發現這傢伙對於遊戲裡的商業形態把握得極其準確、到位,在決策、經營、捕捉商機、構築完整的營銷路線等方面,他不如肖茹、王天,但是對於遊戲裡的商業關係,他比肖茹、王天把握得更精確,所以我把他提到了遊戲裡的三把手位置,現實裡職位則不變。

現在,我現實裡的“財財雅投資公司”,可以說是全員進入了遊戲,現實裡除了市場一部還維持著一處產業沒有脫手之外,就沒有其他產業了。公司職員的薪金,由於主要是和業績掛鉤,所以業績提成部分,我採用的是現實和遊戲脫節的方式,各算各的。

對於肖茹等人,則是另外一種酬勞。此前公司股份,85%在我名下,另外15%,我拿了出來,作為核心職員的獎勵股,其中,肖茹擁有8%,王天擁有7%。當然了,這部分股份在五十年內按慣例,不可轉讓、不可交易、不可繼承、職員離開公司即自動收回,期間,二人按股領取分紅。所以,其實我仍然是公司的唯一股東。這是這個時代我這類個體投資公司流行的做法,不過一般的獎勵股只有10%,我提升了一半。

現在,隨著花二一遊戲裡職位的提升,我也和他簽了合同,考核期結束,如果他透過考核,那麼,我將拿出“極限小軒”3%股份、肖茹、王天將各自轉讓“極限小軒”1%股份到他名下。

策劃部進入遊戲時,遊戲名以“融資”開頭,後面綴以“一號”、“二號”、“三號”,市場一部進入遊戲時,遊戲名以“花錢一組”開頭,後面綴以“一號”、“二號”,市場二部除了把“花錢一組”改成“花錢二組”,其他不變。後來市場部進入遊戲的時候,肖茹覺得不雅,於是用了省略法,“花錢一組”改成“花一”,“花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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