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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胖子幾乎是同時發現了相似的目標。峽谷一側的山壁上,相距二十餘丈,出現了兩個一模一樣的缺口。山壁缺口處看進去,裡面分明是兩個小型的、寬最多僅有三米的細長峽谷。

7。10 峽谷

“竹竿,你的事,你選擇吧。眼前情形和資料不符,看來有變化。”

“也不算不符。嘿嘿,胖哥,就進我找到的這個。”

看胖子疑惑地看向我,我嘿嘿一笑,解釋道,“胖哥,你的資料是仁義無雙提供的吧?”

胖子點點頭。

我續道,“遊戲裡如果成立組織之類,胖哥你說,能保證成員的絕對可靠麼?不能避免對手的奸細混進來吧?”

胖子倒是一點就透,“仁義山莊打進你陣營裡的探子被發現了?那探子傳遞回去的情報是假的?”

胖子隨即搖搖頭,“不可能。——噢,不是不可能,是沒必要。”

遊戲裡組建幫會之類組織,肯定不可能完全依靠現實裡的人馬,也不可能只招所謂絕對可靠的人。說白了,一款遊戲,即便“無限”這樣的遊戲,無論與現實利益掛鉤如何緊密,大部分玩家終究是抱著玩的心態進入遊戲的,頂多因為遊戲與現實利益聯絡過分密切,玩家在玩的心思之外,多出幾分牟利想法而已。

所以,遊戲組織的成員,除了最核心的成員需要保證其絕對可靠之外,即便普通核心成員,也沒必要過分深究對方來歷、對方的忠誠度。當然,核心成員和一般成員畢竟是需要區別對待的。

這就是胖子說的不是不可能,而是沒必要的因由所在。遊戲成員根本就沒必要花大功夫去深究是不是奸細,那樣浪費了錢財、人力之後,不說不一定查的出來,即便查出來了,又能怎樣?最多把對方幹掉而已,可是對方轉眼就重生了,即便“無限”的死亡懲罰非常重又怎樣?不過是多花點時間把重建的人物重新練起來而已,對方既然做了奸細,那麼僱主自然會對對方有補償,說起來,遊戲奸細基本上不用考慮身份暴露之後被殺是否值得的問題。

以往遊戲裡,也有人花費了大的人力、物力尋找出了奸細,之後不殺,而是利用奸細給對手傳遞假情報。可是事實證明,這樣的手段,同樣是付出遠遠高於收穫,因為通常對手派出奸細或者收買奸細,自然不會只在一顆樹上吊死,往往同時有好幾個奸細,幾個奸細之間,僱主自然不會讓他們知道相互的存在。

這還不算,後來更是針對這種逆向傳遞假情報的做法,發展出更完善的遊戲奸細的使用精神,那就是要“活”忌“死”,即:哪怕某一個奸細已經僥倖爬到對方陣營的高層了,可是仍然要不斷派一些或者收買一些新的奸細。底層的奸細,使用起來代價一般不會太大,有時候一件不算出色的裝備就搞定了,可是想要查出這樣的奸細,除非偶然發現,不然,刻意去查,花費的人力不說,物力就至少是這麼一件裝備的十倍以上。

所以,對待遊戲奸細的最好的態度,就是胖子剛才說的,不是不可能,而是沒必要——奸細的身份不是不可能追查到,而是沒必要去追查。只要保證了最核心成員不出問題,即便普通核心成員,也要隨時做好有可能會偶爾出上一兩個奸細的準備。

“嘿嘿,胖哥說對了,沒必要。那探子給仁義無雙傳遞回去的情報也不算假的,只是他不是核心成員,知道的不全而已。金風峽谷深處這稱為‘一線天’的東東,全稱其實叫做‘隨緣一線天’,所謂隨緣,就是來的人不同、來的時間不同,看到的一線天,就會相應有點不同。”

“明白了,”胖子恍然,“說白了,這就是個獨立的活動地圖。嗯,如此說來,應該走你發現的那個了,畢竟是以你為主。”

我回身看向來路,呵呵一笑,“沒想到我做了個特別任務,在遊戲世界裡消失了差不多有一個月,居然還有這麼耐心的傢伙,這麼快就趕到了。”

胖子也回頭隨便掃了一眼,笑罵道,“媽的,你就狂吧,沒見過敢這麼狂的,日,不說你小子有可能爆出的牛逼裝備,只是極限小軒那3%或者1%的財產,日,老子搶不到通緝許可權,也想幫著那血獵爆了你。”

我呵呵一笑,“呵呵,你能保證你幫著那血獵殺了我後,那血獵當真會給你1%?那可是那血獵所有收穫的三分之一啊,——我估計到時候反悔的可能要大的多。”

雖然我其實就是極限小軒軒主這件事並沒有公開,但是我的名望擺在那,極限小軒所有店面,當初全是用我的名義買的,所以,無論極限小軒軒主是否另有其人,極限小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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