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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人好,對外人狠,也沒有什麼不對的。

於是我無奈地嘆了口氣,說到:“小瀾,這種事情你自己想,畢竟以後要和他在一起的人是你,你覺得他好就好,覺得他不好就不好,別太在意別人的看法,日子是自己在過,想好了再作決定吧!”

馬睿瀾嘟著嘴對我說到:“曉雯,我這不是想不好嘛!你給我出出主意吧!”

我笑著颳了一下她的鼻子,說道:“這種事情怎麼可能想不好呢?問問你自己的心!要是一時猶豫就先好好地想想,先別見他,等想好了以後再和他聯絡!”

哎,這種事情別人能幫什麼忙呢?如果我給她出主意,那麼以後她要是過得不幸福,會不會抱怨我?抱怨我當時沒有讓她放棄這個男人?我可擔不了這麼大的責任,所以自己的人生大事只能自己來決定,日後最起碼能知道這條路是自己選的,即便後悔也只能自己往肚子裡咽。

馬睿瀾終於還是沒有放棄那個男人,但是因為這個年頭只能搞“地下情”,於是我到畢業也不知道那個男生叫什麼,長什麼樣子,平時和馬睿瀾也很少聊起那個男生。一來是我不問,二來我覺得馬睿瀾受了一個那麼大的打擊,也長了些心眼了,不把這些“關鍵”的資訊說出來。

我覺得這樣挺好的,好像曾經看到過這麼一個觀點:有些時候你不用抱怨著自己被朋友出賣了,因為首先出賣你的就是你自己,如果你不把自己的那些秘密告訴朋友,她們又怎麼能知道呢?連你自己都不能為自己守住秘密,又怎麼能指望別人能幫你保守住那個秘密呢?

我對這種想法深以為然,所以從來沒有在宿舍裡說過我有男朋友的事,也從來沒有把史明輝的照片啊,信件啊什麼的不小心露出來過,對於這種關係到我和他“生死存亡”的大問題,我非常謹慎地對待。

過寒假的時候我抽了幾天的時間和史明輝一起到他家裡給他養父養母拜了年了,也見到了王明德和王明紅,和他們家的人相處得還算可以,然後沒待幾天又趕回北京來了,因為太久不去宋叔叔家的話會被懷疑的。

時間就這麼一天天地過去了,轉眼就過了三年,到了史明輝畢業的時候了。他很順利地被北京軍區裡那個器重他的領導要走了,我和他都很高興,宋叔叔也很高興,所以他在知道了史明輝分到了北京軍區以後就悄悄地和我們兩個一起吃了一頓飯。

在飯桌上,宋叔叔笑眯眯地說道:“曉雯啊,你的成績很好,還和王教授一起翻譯過很多外國的著作,而且自己也發表過一些專業性的論文,以後分在北京的醫院肯定是沒有什麼大問題的。就算萬一怎麼樣了,還有我和王教授可以幫你活動活動,你和小史這個事情現在基本上就可以定下來了,你們也就不用那麼辛苦,那麼擔心了!”

我和史明輝笑著相視一眼,然後一起給宋叔叔敬了酒,三個人開開心心地吃了一頓飯。宋叔叔還說道:“不過你們也要堅持住啊,曉雯還有一年才能畢業呢,關係現在還不能公開!不過小史,以後放假的時候可以來家裡坐坐,你畢業了,也就沒有那麼多顧忌了,你們只要不是做得太過火,基本上都不會有什麼問題的。”

這是說史明輝和我也算是過了明路了,以後可以大大方方地出現在宋家了嗎?

喜事一件接著一件,宋愛芳要和李毅結婚了!這麼些年來,黃阿姨陸陸續續給宋愛芳介紹過好幾個物件,可是宋愛芳都沒看上人家,就看準李毅一個人了。黃阿姨本來一直不想答應,可是一轉眼宋愛芳就大學畢業了,年紀也到了26歲,在這個年代裡也算是“大齡女青年”了,於是黃阿姨也只要咬牙同意了她和李毅的婚事。

雖然李毅比宋愛芳小一屆,現在還沒有畢業,但是他的年紀也挺大了,所以學校不會阻止他結婚的。於是在宋愛芳畢業被分到了人民日報社的編輯部以後,他們就籌劃著要結婚了。

首當其衝的當然是彩禮的問題了,黃阿姨要堅持要“三轉三金”,也就是腳踏車一轉,手錶一轉,縫紉機一轉,然後金項鍊、金戒指、金耳環,少一樣都不讓宋愛芳嫁。李毅家除了他以外還有一個弟弟,父母也不是那種有錢的人,情況不是很好,於是一下子拿出這麼多東西有點兒困難。

宋愛芳不樂意了,為了這個事情和黃阿姨吵,宋叔叔也勸道:“你要這麼多東西幹什麼呢?是嫁女兒又不是賣女兒!”可是黃阿姨死活不鬆口,先是炮轟宋叔叔:“如果是嫁給別人我也不會這麼不通情達理,可是李毅家裡還有一個弟弟呢!誰知道以後李家的財產他們老兩口會給誰?我現在為愛芳多爭一點兒是一點兒,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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