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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奏畢,滿殿便鬨堂大笑了起來,止都止不住,這等七彎八拐的親戚也拿來說嘴,也唯有某一權臣傾覆,又或是有一奸賊要陷害人之時,才好拿來用以“羅織罪名”。官家也哭笑不得,道:“是黃燦不明就裡,然御史可風聞言事,不可因而降罪。”

朱震將袖兒一甩,聲響滿殿,歸列。洪謙將頭兒低下,兩隻手袖子裡捏了又捏、搓了又搓。褚夢麟更覺難熬——竟無人幫他說話。這卻怪不得旁人,他也有幾個朋友,可誰個能出來說他將貴重珠寶隨手與了小妾、小妾與送回孃家,正經岳父且不得孝敬是對的?又或說他不曾貪墨,只是做了官便發家致富——這與說他貪墨也沒兩樣兒了。說他妻妾能賺錢?或有那一等沒出息的男子會羨慕,卻是不能在朝堂上說出來的。

弄得褚夢麟也暗罵這“岳父”不曉事,年紀一把還要貪個年輕美人兒,逼得人逃了。又不將好物看緊,隨便叫人便偷了帶走,真是不曾將他放在心上,是以不好生看管由他府中流出之物。

上頭官家又問朱震:“卿是大理寺卿,依律,此案當如何判?”朱震道:“此非臣現在可過問,雙方皆非京兆之人又事發於京兆,當由京兆先判。且是此女身份來歷均未有實證,是買是僱,均須看契,所攜財物究竟因何而來,也須問了失主。一應證據不全,臣不敢妄斷。又,黃燦一本參四案,一參北鄉侯包庇,二參褚夢麟縱容、貪瀆、帷薄不修,三言民間買販生口,四言林皓誘拐逃妾,牽涉甚多,非一時可解,不可不慎。”

官家無奈,只得命京兆立案去審,政事堂一看李長澤並無阻之意,也厭這褚夢麟太會生事,極快便過了這道旨意,中書、門下等無人封駁,京兆痛快接手。發了籤兒去提那褚夢麟“岳父”並銀姐父母,且要身契等物證。又提問林皓。

洪謙此時卻不能逐林皓出府,蓋因林老秀才父子亦在之故。林老秀才父子兩個初時慌了手腳,此時卻定了定神兒,林皓父親道:“最壞不過小畜牲領了罪,那也是該當。聽了君侯的,許還有條兒活路。”林老秀才心實許之。兩個打定主意,洪謙叫怎生做、便怎生做,且言語間要為洪謙開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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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頭催得緊,內外都看著,京兆辦事便也快,不數日,差役日夜兼程提了銀姐父母並原主人家等人到來。這便開堂。

那銀姐的父母一見了女兒,上來抱頭便哭:“苦命的兒啊!如何叫人拐了去?!”張口便咬上了林皓,為的是替女兒開脫,也為著早將富商得罪個死,須抓緊了這救命的稻草。好叫林皓不得不娶這銀姐,更為林皓身後似還有個靠山,好叫富商不好報復。

這話林老秀才卻不愛聽,自家孫兒,關起門來如何數說是他的事,公堂之上叫人說了,他卻忍不得。他因有功名在身,且是林皓祖父,過堂時便也到,卻有個優待:無論行禮還是旁聽,都高於林皓父子兩個。又因年高,京兆也要和氣與他說話,聽他訴說林皓何時離鄉、洪謙何時與他書信、他何時抵京,又將林皓路引呈上,且說:“便是他有心誘拐,也沒那個時辰去做下這等事來,還請明查。”

京兆一比對著路引,便知他說的是實情。世情便是如此,一男一女犯了這陰私之事,總要怪這女的多,責這男的少。且林老秀才說的是:“因看她孤身上路可憐,故爾攜其同行,又買婢以侍,若這也是無禮相待,則如何才是不無禮?見著孤身婦人便扭送報官?我們鄉下人貧苦,卻不是哪家婦人都能使奴喚婢有人隨行的,路上遇個一二為難的,且要搭把手來,既是世情也是積德哩。”

這便是連銀姐父母也無從反駁,須知凡立契,買賣兩家都須簽字畫押,迎兒身契上買家確是簽了林皓的名兒。頂天只能說是林皓半途見她美色,欲行奸騙之事,否則何以北鄉侯府將林皓與銀姐一道拘在府中數月?難道不是因知其事不好,是以遮掩,欲行不法之事?

林皓父親一頭狠盯著兒子,口裡卻說:“我一個未成親的兒子,孤身上路尋親戚,到了親戚家,親戚長輩見著猛地多出個婦人來,又無戶籍,且不說是何處人,原主人家是誰,君侯能不疑心?能不憂心是何處騙子迷惑男子,欲行不法之事?只因不是同族又不是近親,不好擅自處置了,是以北鄉侯寫信與我,叫我入京來看兒子,這也有錯?”

京兆心道,也是這個道理,將這婦人先送了官,屆時問案,也要提林皓過堂。洪謙總不好親戚使兒子來投奔,轉眼便因行事刻板將親戚兒子反送到公堂上去了。便將此節此按下,又問那商人:“你可是買良為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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