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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他不讓譚勁告訴她,是想著等郡王爺這案瞭解了再說,免得她知道人家無辜喪命和她有關而驚惶難過。——她卻誤會他去和什麼人鬼混。
而慶安親王府的變故之後,他迅速去檢視現場,當然不是為了救治黃鶯,而是為了尋機去現場放那張弓弩。
——郡王爺死後,霍辰燁本就覺得這事兒可能是黃鶯乾的。只有她,既對郡王爺不爽,又很方便嫁禍明玫,並且她逃遁在外,最好的辦法本就是混跡下九流中掩藏行蹤。賈府設宴明玫肯定會去的,黃鶯若有心,知道明玫的行蹤並不難。那小叫化子一路高調叫嚷,被有心人聽到利用,十分便利。
無論如何這事兒最好速結,免得七牽八扯到明玫身上。霍辰燁便迅速備好了弓弩和相同的箭支,想找個“兇手”出來先結案再說,沒想到這般迅速便派上了用場。
——他在為她收拾爛攤子,她卻只介意那時候他沒有一直陪在身邊。
他對她很好很好,說過的,做到的,她都知道,她都明白。但她卻對他關懷很少,信任更少,一有風吹草動就總把他往不堪的地方想像。
明玫對自己這種錯怪十分懊悔,也有些難過。
不過也怨他,誰讓他總是惹來桃花不斷,又總對女人心軟,讓她心裡難安。
明玫想著,又想起他怒衝衝出去,半天不回,也不知去哪兒了,這一生氣就走的毛病真讓人鄙視。
完全忘了是自己攆人家走的。
想起他憤然出門時,腳上還帶著傷,也不知道那人那麼死倔,有沒有包紮一下。
明玫在屋裡轉了幾圈,最後讓人去門口守著,若霍辰燁回來了,就過來報她。
這天晚上,霍辰燁一直沒有回來。倒是讓身邊小廝送信兒回來,說是他從賀府出來走在路上,被人截去京兆尹配合查案去了,讓家裡不要擔心(主要是讓某人不要胡思亂想)。
明玫接了信兒,解讀出了男人的意思,知道男人之前暴走不過是去了老岳家,現在顯然已經沒有了暴走時的怒氣,並且還試圖安撫她呢,心裡美了下,便沒有再胡思亂想。
其實霍辰燁這晚,卻正是和某人孤男寡女密室獨處了,倒適合明玫胡思亂想下的……可見心態決定事態,一點兒不差。
霍辰燁這晚的情形,要從白天說起。
白天慶安親王府內,黃鶯死於當場,然後京兆尹辦案,現場勘查到她鬼祟跟蹤的腳印,確定了她欲行不規的重大嫌疑。然後又有旁的佐證和人證,於是黃鶯行兇一事證據確鑿。加上她本就是董府案的逃犯,沒什麼可說的,死了實屬罪有應得。
所以這件事兒算完結。
後又有專業人士檢查發現,黃鶯的腰間竟然插著一支短弩,所用箭支與承福郡王爺身上所中箭支相同。
於是黃鶯被列為承福郡王致死案的頭號疑兇。
加上有承福郡王府的護衛早先就指明,承福郡王所以會夜入四印橋下,是因為有人送來紙條相約,上面隱約畫著只鳥,可不就應了黃鶯之名麼。並且他們也確實聽到郡王爺提到了黃鶯,還有郡王爺也曾向小叫花子詢問過送信女子的樣貌,和黃鶯本人一比照,絲毫不差啊。
老來喪子,沒想到她兒子還死得這般窩囊,老郡王妃早哭得頭腦昏饋。如今這種種嫌疑黃鶯一一對上,自然認定她是兇手沒錯的。她咬牙切齒,只覺得黃鶯這般死了太過便宜,恨不得讓黃鶯活過來讓她重新反覆各種蹂躪痛宰n遍才解恨。
老郡王妃說要將黃鶯挫骨揚灰,要把當夜圍堵郡王爺的四名黑衣人一併捉拿歸案,要京兆尹尋找是否有幕後黑手,以及捉拿小叫花子。
老郡王妃既然這般發了話,京兆尹就好辦多了。黃鶯人在江湖,四個黑衣人自然是她僱用的江湖人士,不行死囚裡找幾人冒充也是手到擒來的事兒。只是小叫花子難辦,可能人已經逃出京城去了,不過人家只是個跑腿的,沒犯啥事兒,最多算個證人,抓人家本就不合理。總之京兆尹勸著老郡王妃,郡王爺這案子主兇已經伏誅,可以敲雲板報喪了,讓郡王爺早點入土為安吧。
當然府衙也迅速將承福郡王之死案作了陳情摺子,表明主兇已伏誅,幾個幫兇小嘍羅也跑不脫等等,已經將摺子及時遞到了宗人府交差,端看明日上面怎麼說吧。
死了皇親國戚這種事兒吧,可大可小,既然郡王妃這邊已經安撫住了,結不結案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結案,就等聖上的意思了。
於是這夜近子時,承福郡王府終於敲響了雲板。
本來可以早些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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