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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被水洗過。”

溼淋淋的?唔,讓我幫她分析一下。首先,是太妃指使梅御女身邊的侍女瑞珠,把碧紋引出來,並誘她獨自鑽入紫竹林。接下來,埋伏在紫竹林中的,任職於司燈司的某位,一棒子將碧紋打暈,然後抓起她的右手,在司燈司的香燭登記簿子上,按下了手印——那些簿子我見過,都是線裝本,要想把按有小羅子手印的那頁拆下來,換上碧紋的,再簡單不過。最後,用事先準備好的溪水,把碧紋沾了印泥的手指洗乾淨,清理好現場。

我之所以不能肯定紫竹林中的犯罪嫌疑人是否為李司燈,是因為司燈司一共有兩名司燈,除了李司燈之外,另有一名汪司燈。而香燭登記簿子,那名汪司燈一樣可以拿到手。

現在有兩種可能,一,香燭之局是太妃所設,那麼紫竹林中定是李司燈無疑;二,香燭之局並非太妃所設,那麼紫竹林中一多半是那位汪司燈。

說來說去,歸根結底,還是要先弄清楚香燭之局究竟是誰人所設,不過對此我已有方法在胸,不急於這一時,還是先解決眼前的事情。

“帶瑞珠。”我知道傳瑞珠來問話,問了也是白問,但為了程式完整,還是吩咐了一聲。

果不其然,瑞珠言之鑿鑿:“奴婢只是約碧紋同去承香宮而已,回來的路上並未與她同行,至於發生了甚麼,奴婢並不知道。”

她當時的行為,的確挑不出錯來,我只得讓她下去了。

碧紋仍舊哭泣,仍舊一臉的驚慌和不知所措,我默默嘆了口氣,道:“蔣太醫稱,邵采女房中的香燭,乃是由你領取的,現有司燈司的香燭登記簿子為證,對此你有何解釋?”

碧紋一愣,原本跪直的腿一軟,竟朝後跌坐在地,她怔怔地道:“果然是有冤枉事栽到了奴婢頭上,早上菊香罵奴婢毒害邵采女,奴婢本還不信呢……”

我輕輕搖頭,道:“‘冤枉’二字,不是隨便能講的,你既認為自己冤枉,便得拿出真憑實據來,就好像蔣太醫指證於你,也是有香燭登記簿子為證的。”

碧紋的眼淚,又滴了下來,順著面頰,流到了嘴裡去,她也不抬袖擦拭,只哀慼地哭著:“既是有人陷害奴婢,奴婢又怎會有證據拿出來,少不得任人宰割一回罷了,這就是奴婢的命。”

這倒是實話,上位者要借你栽贓嫁禍,你哪能尋到翻身的機會。雖然道理我明白,但聽了她這話,還是不免覺得心裡酸酸的。

這時,蔣太醫從旁道:“娘娘,既然證據確鑿,不如傳王寶林前來一問,畢竟碧紋是她的侍女。”

方才還自稱認命的碧紋,忽地就抬起了頭,圓睜著淚眼喊道:“娘娘,王寶林不知情,一切都是奴婢的錯,求您繞過王寶林罷。”

傻妮子,你一個微末宮婢,哪有人真要對付你,太妃大費周折地要把你的手印印上香燭登記簿子,為的不過是你身後的主子罷了,你再替她喊冤,也是徒勞。

我憐惜地看了碧紋一眼,果斷地出聲:“帶王寶林。”

話音未落,就聽得後堂的門簾嘩的一聲被掀開,王寶林跌跌蹌蹌地奔了出來,撲通一聲跪於我面前,看來方才她一直躲在簾後聽牆根,此時一聽傳她進堂,就迫不及待地衝出來喊冤了。

果然,她跪下後的第一句話便是:“冤枉!娘娘,臣妾冤枉!”

我看了看一旁傷心哭泣的碧紋,問王寶林道:“是你冤枉,還是你的貼身侍女碧紋冤枉?”

王寶林愣住了,她看看我,又看看碧紋,突然堅定地道:“回娘娘,碧紋有沒有去領邵采女房中的香燭,臣妾並不知情,但臣妾能保證,臣妾並沒有指使她去做這件事,一切都是她自作主張。”

都不為碧紋辯護一句,就把自己給擇乾淨了?即便她並不認為香燭一定是碧紋所領;即便碧紋也認命地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但這般毫不猶豫地將碧紋拋棄,還是挺讓人傷心的罷?

第五十四章 石出

我不忍地看向碧紋,果然見她黯然神傷。

看著碧紋這副傷心欲絕的模樣,我突然不想再審下去,直接作出了處罰決定:“碧紋身為宮婢,卻意圖謀害正八品采女,罪不可恕,即刻打入暴室。王寶林……降為正七品御女,罰俸半年。”

大梁國的暴室,說起來是負責織作染練,故而取暴曬為名,簡稱暴室,實際上大家都知道,那是幽禁有罪妃嬪的地方,亦稱暴室獄。而宮婢奴才去了那個所在,就只有日夜織作染練的份,不但沒有休息的時間,而且動輒打罵,被餓肚子,那更是常事。據說被關入暴室的宮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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