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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子此時落魄,夜無光怕是一點機會都不會有。
不過,如今有餘生在,玉成這一段姻緣,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對李香蘭的審判,在餘生的要求下,馬上就要進入程式。而李香蘭的歌,完全夠不上戰犯的標準。甚至有《傷心太平洋》和《曉之車》兩首歌在,還可以被判定為有反對戰爭的傾向。
自一九四五年日本人投降開始,一直到一九四七年的五月,中國各地共逮捕日本戰犯兩千三百五十七名,相繼在北平、南京、上海、漢口、廣州、太原、徐州、濟南、臺北、瀋陽等地,設立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大規模的戰犯審判,要等到一九四六年二月十五日,中國正式成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之後了。而餘生的下一步計劃,根本等不了這許久時間。所以,要提前審判李香蘭,瞭解此事。
除了李香蘭之外,上海灘的其他日本戰犯們,則完全沒有這麼優厚的待遇。雖然中國人沒有閒情去報復他們,但是,上海灘作為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可不僅僅有中國人。當年日本人佔領上海灘租界之後,對英法美等各國的僑民們,待遇可不是那麼優厚。
日本人偷襲珍珠港,和美國人撕破臉皮的計劃由來已久,所以,也早已經計劃好在偷襲珍珠港後的一系列措施,包括上海租界內歐美僑民的處置方式等等。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日本支那派遣軍司令部起草了《在支敵國人及其敵國權益處理要領(草案)》。當然,這份草案在珍珠港被成功偷襲前。屬於絕對的機密。
到了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七日,日本人偷襲珍珠港同一天,日本外相東鄉給在南京的代理大使日高發出特急並且極密級別電報,對戰爭發生以後如何處置敵國領事和敵國僑民作出指示。其中對於敵國僑民的政策措施包括——特別要求宣誓不做出於日方有害的行為,搬家、旅行需要得到軍部的批准;郵件要經過審查,非加密電報採用許可制;禁止升揚國旗;監視一般敵國人;禁止集會演講。
第二天,珍珠港事件的影響波及世界,日本人正式和歐美諸國撕破臉。一九四五年,十二月八日。日本人佔領上海租界,隨後便宣佈英國、美國、荷蘭、比利時、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巴拿馬、古巴、南非等十六個國家和地區的僑民為敵國僑民。宣佈敵對後,便向英國、美國、荷蘭等駐滬領事館派兵,停止這些領事館的一切業務,關閉、封存了無線電裝置,將領事館人員收容管制。
隨後,日本人就對這些國家在上海灘的銀行和企業,進行了清算和接收。這些銀行和企業中的鉅額財產,從此便算是日本人的了。不過。日本人終究對自己原本的老大有點敬畏心,雖然把錢給搶走了,但是並沒有殺人。
一九四二年一月二十日,日本人宣佈對外國僑民進行人口登記。登記之後。九月二十日,日本當局決定自十月一日起,凡是敵國僑民年滿十三歲的,都需要佩戴紅色臂章。這些臂章按照不同的國家。標誌不同的英文字母。以示國籍的區別。凡是佩戴臂章的人,都不能進入戲院、電影院、舞廳、夜總會、回力球場、跑馬廳之類的公共娛樂場所。
到了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日本駐滬領事館制訂《在滬敵國人集團生活所實施要綱》。決定對於與日本處於交戰國關係的英美等國在滬僑民收容進集中營。但是,菲律賓人、印度人、馬來人、緬甸人、持有英美國籍的日本人、中國人以及荷屬印度人,這些已經被日本人佔領的國家和地區的人,沒有資格住進集中營。
一九四三年一月二十九日,集中營啟用。到了四月份,一共收容了在上海的日本敵國僑民五千餘人。這些人中,大部分是在歐美各國待不下去,想來上海灘闖蕩一番,找機會發財的平民。但是,還有一部分人,卻是背景極為深厚的商人和政要。這些人連日本人都不敢太過為難。所以,只能任由這些人離開上海。到一九四三年九月十九日,離開上海的外國僑民大約有九百人左右。
集中營實行軍事管制,住進集中營的外國僑民,不但被嚴格限定隨身攜帶的行李,而且,日本也不願意養閒人。所有的外國僑民在住進集中營後,都被安排了洗菜、做飯、鋪路、打掃衛生等工作。並且要求其從事種菜、手工勞動、飼養山羊和家禽等有收益的工作。
幾乎每天都有突擊檢查,一旦這些僑民和管制他們的日本士兵有所衝突,就會被一頓臭揍。因為集中營鐵絲網密佈,所以,成功逃跑的人很少,一旦逃跑失敗,被日本人抓住,下場就會很悲慘。
而且,如同二戰時期所有的集中營一樣,集中營裡的人,幾乎得不到任何額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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