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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將這家糧油副食店收羅一空,能拿的都拿走後;由大卡先開;引走絕大多數的喪屍後;韓嬌他們便打便衝回到車上;然後追著大卡繼續前行。
喪屍們走得不快;當味道和聲音出一定距離後;它們的追捕就失去了意義。車隊也不敢按喇叭,只是這點動靜落在如今的城市裡,卻是足夠驚心動魄了,只要你還活著。依著大卡的掩護,所有人又去了幾家小市。
韓嬌看見,那個說用菜油燒死喪屍的傢伙竟然從一截斷肢上摘下一個赤金的鐲子時,微微愣了一下。
大約是韓嬌的視線太愕然,摘鐲子的方名抬起頭也看了過來。
方名是道上鼎鼎有名的神偷,見著東西都想往自己兜裡揣,結果又一次偷了實在不該偷的,把人得罪狠了,所以抓著後就給送裡頭來了。他可不算是什麼大奸大惡之人,再說了偷也算是門老祖宗傳下來的手藝活不是麼?
他這樣的人,謹小慎微慣了,最懂得察言觀色,要不然也不會被虎哥選來。早總比晚好,那些個蠢蛋,畏畏縮縮,以為躲在監獄裡頭就是銅牆鐵壁、無堅不摧了?還不如他這樣,先出來練手,習慣這世道了,而且還能替自己多掙一點吃的,可不就能活得更久?
這支臨時分配的隊伍,他直覺得那個金碧眼的外國人最厲害。從前,他就一看一個準,自從他激了雙腿的異能後,他看人就更準了。而這外國人沉默寡言,幾乎就沒聽他開口說過話,而且總是跟在韓家那小姑娘身後,方名就知道自己對韓嬌輕易得罪不起。只不過這會兒韓嬌眼底並沒有什麼鄙夷的神情,倒是讓方名覺得奇怪,趁著空便往她這邊走了幾步。
“小丫頭,怎麼你也喜歡這鐲子?”說著便從兜裡掏出那隻金燦燦的鐲子。這麼湊近了一看,韓嬌才現這金鐲子的確漂亮,鏤空雕琢成的花團錦簇紋飾,的確富貴極了。只是這鐲子的紋飾上沾了一些暗黑色,怕是那鐲子主人的血。
韓嬌抿了抿嘴角,“不用,謝謝了。”
方名呵呵呵樂了幾下,像是被韓嬌那嫌棄的眼神給逗樂得不行,自己卻是一點也不嫌棄上頭黏著的血塊,又把鐲子給塞會兜裡。韓嬌忍不住問了一句,“都這年頭了,這個又不能吃飽飯,你撿來做什麼?”
末世裡,金銀珠寶都不值錢,大夥兒只看中那一口飯,能吃得飽不叫人餓死才好。方名倒是咧嘴又笑了一下,“女兒家愛俏,這會兒提前放出來了,我總要存點老本,哄個婆娘回來啊。”
韓嬌啞然,這才注意到,方名也不過四十的樣子,沒想到竟然還是光棍。
這麼一掃蕩下來,所有車都裝得滿滿當當,只不過活人沒見著一個。午飯大夥兒也不計較,掏出之前來弄的飯糰就大口吞嚥起來。韓嬌留心了一下,不算自己這邊,高雲翔那邊的人有三個異能者,而監獄那頭的則有些奇怪,十個裡頭竟然八個都有了異能。
其實異能這玩意,就是靠精神力激的,誰最需要誰就能激出來。和平監獄裡的生活的人,他們不管當初因為什麼原因走上那條路,現如今末世來了,就是一次新生了。
當然,這一路下來也不是徹底的順風順水。畢竟車子多,總會陷入喪屍的圍堵裡。韓嬌他們就不得不下車戰鬥。有異能的人也非常謹慎,畢竟這異能都有上限,還是留著保命才好。大夥兒都習慣靠冷兵器戰鬥,於是總有顧不過來的時候。
好不容易暫時將喪屍都消滅乾淨了,車隊裡一個小夥子就捂著被咬下一大口血肉的胳膊疼得直接坐到地上。那小夥子是高雲翔的人,叫什麼韓嬌倒是不清楚,只知道是個蠻樂觀的人,濃眉大眼,這會兒正疼得滿頭大汗,更是忍不住□出聲。
韓嬌看了看文森,文森卻對她輕輕搖了搖頭,韓嬌捏了捏自己的指尖,然後低下頭。
被咬了,對異能者來說關係不大,只是得有人治。這小夥子被咬了那麼一口,竟是連白骨都露了出來,鮮血如潮水一般湧了出來。所有人都被這一幕給嚇住了,直到高雲翔隊伍裡的人回過神來,他們用帶子綁緊試圖替小夥子止血。
“這兒血腥味太濃,還會吸引喪屍過來,快走。”
上了車後,韓嬌扭頭問文森,“他……不是異能者,會……變成喪屍的。”非異能者大多抗不過屍毒的侵襲,然後變成喪屍。
文森還是搖了搖頭,“眼見為實,而且我不想你捲入不必要的麻煩裡。”當然,文森沒有說的是,那個小夥子是個幸運兒,只要他能抗住失血過多的危險就能激異能,因為他已經感覺到那小夥子身上充盈的精神力波動了。
車隊繼續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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