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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上班時,我一天怎麼也會見他一次。有時他很晚都不睡,我下班回家時,他還在燈下抽菸看雜誌報紙什麼的。

現在剛剛進入七點,他通常都會在這時候出現,如果我沒有記錯,最近一次見面好像是上個星期的事了。

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生活了兩年,就算平常怎麼不親切,總是惹我生厭的人,消失了幾天後,竟讓我有些掛心。

他這麼大個人,應該不會有事吧?

我心不在焉的看了看牆上的鐘,該去上班了。

出門時我留心了一下鞋架,他那雙皮鞋和球鞋還在鞋架上,他該不會穿了拖鞋出去吧?

我鎖上門,下樓梯時還張望了一下,確定他不在附近。

有時他心煩時會躲在樓梯角拚命抽菸。

奇怪,他會去哪?

我走出公寓時,太陽的餘光把樓宇的影子拉得修長。我看著腳下的陰影走,整齊的樓頂陰影突然多了一塊微微晃動的影子。

我反射性地轉身抬頭,在紅霞中依稀看見一個小點坐在樓宇的角落。

誰這個時候爬上了公寓頂?他不怕掉下來嗎?

我想著,反正不關我的事,繼續走。

可是走了兩步,我忍不住再次回頭看。

公寓大樓只有十二層,我雖然看不清樓頂的人是誰,但我有一種非常不好的預感。

我往回跑,衝進公寓大門時,一位大嬸正抱著一大迭舊雜誌報紙走出來,我撞倒了她手中的物件,她破口大罵,我連聲『對不起』都來不及說就竄上樓梯。

當我推開樓頂大門時,我已經累得連氣都舛不上來了。這是我有史以來跑得最快的一次。

他穿著淡灰色的T恤,石白的休閒褲,腳上踩著拖鞋,背對裡臉朝外的坐在欄杆上抽菸。他腳下還差半步就是一片高空。

我不敢說話。我怕我一出聲,他就掉下去。

他吐出一口煙,嫋嫋青煙馬上被樓頂的晚風吹散得無影無蹤,似乎察覺了我。

「從這裡幾乎可以看見整個城市。」

他的口氣很悠閒。

我緊張的說:「谷元恆,你下來好不好?」

他突然轉身看向我,我嚇得差點叫出來,從我這裡看,真是險象橫生啊!

「為什麼?我覺得這裡的風景真是很好。你看見那棟大樓了嗎?」

他的手指向遠處,我只注意他,沒有隨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

「我曾經擁有那棟大樓,在商業旺區,花了我很多心血才買了下來。我曾經打算,等我經營大了,再把旁邊的樓也買了,中間架一個玻璃橋,像新加坡的那個銀行一樣。」

「那很好啊。」

我隨口應到,神經緊繃的慢慢向他走去。

「我有沒有告訴過你我以前的事。」他興致勃勃的繼續說,「我父母是鄉下人,我有很多兄弟姊妹,家裡經常吃不到一頓好飯。我十六歲時逃家,一路跳火車到城市,身無分文,餓了好幾天。當我走過一家家烤鴨店大餐館時,我發誓一定要做個有錢人。」

我怕驚動他,很小心緩慢的移動,畢竟從樓頂出口到樓邊還有很大的距離。

我的手心都溼了,全是冷汗。

「我很努力的作工,但怎麼做我都沒辦法富起來。我沒有上過幾年的學,沒有文憑沒有經驗,什麼都要從小弟做起,我領悟到,如果繼續這樣幹下去,等我三十的時候,我頂多不過是藍領工人。我不甘心!」

他扔到手中的菸頭,突然站起來從褲兜中掏出煙盒。

我真是嚇得快癱軟了。他就站在欄杆外,樓頂的風吹得他的衣服嗦嗦作響,搞不好一下就把他吹下去。

「我開始跟別人跑單幫倒買倒賣,騙人坑錢的我都幹過。這樣幹了幾年,我琢磨出做生意經,要良心沒錢,要錢就不能有良心。我二十三歲的時候和幾個跑單幫的朋友湊了錢開店,那時正好趕上通訊熱,BB機賣得火紅,然後又是手機,花樣更新快,我們賺的錢也快。兩年下來我已經不滿足和別人分紅,自己開了家店,頂倒了朋友的。他們罵我良心餵狗了,我根本不在意。誰有錢誰的聲音就最大,這是永恆的真理。」

「谷元恆,你能不能下來說?」

我如果心臟衰弱一點,恐怕已經先昏倒了。

他卻對我笑說:「你知道我最自豪的是什麼?」

「什麼?」

「我有錢。就算別人不買的我帳,只要拿錢砸,什麼都會是我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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