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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傘來了……」半晌,雨真的沒有再下。一塊涼爽的棉貼上戴志的臉,溫柔的對待令他感到委屈與難堪,他不需要任何人的施捨。他只想靜靜地自生自滅,思考一下這幾年來的事,思考一下為什麼他看不見天上那隻鳳凰了。

其實他從來無眷戀過鳳凰。自從上了中五,龍鳳就再沒有上過學。他知道龍鳳的手提電話,但從來沒試過打給他。他知道龍鳳住在哪兒,但從本沒敢去過那附近。他每天上學、補習,他感謝陳心。陳心逼他背誦,每天有太多資訊塞入他腦中,一點點逼走龍鳳原來所佔據的位置。現在,他才忽然再次看見那鳳凰的身姿。可見酒不是一個好東西。

我知道為什麼酒不是好東西。酒使人快樂,快樂是一種……嗝,麻……心哥不用怕,我不會嘔……麻藥。對了,我吸了麻藥,就尋回以前的舊夢,幻覺都出籠了。為什麼卻是這種幻覺呢? 為什麼不是考公開試的幻覺、為什麼不是關於我妹妹的身影,為什麼……

「人的潛意識是無法可解的。真要解,也就只能問你的內心。如果能解人的心,那就好了。那麼,我或許會相信人生基於追尋快樂。然而,沒人比我更有經驗,能否找到快樂,我比你更清楚。有一個人帶我找過快樂,我找到了,但他走了。於是我的快樂也走了。」

不,這種幻覺使我困擾,我一點都不快樂,我不需要龍鳳。如果我的快樂就是龍鳳,我寧願做一個不快樂的人。心哥,如果你的快樂有天回來了,你會怎樣做?

「我會抓住我的快樂……不,不,世界上沒有快樂。都是假的。人是功能性的動物,每一件事、每一個動作背後都有一個功能,都是一堆零件,人不是一個有情有血的有機體,而不過是一個類近機械的合成體。來吧,你也這樣想……」

心哥說,人所要追求的,不是快樂,而是輕鬆,儘量令自己好過,如魚得水,不需要快樂。快樂只是不能衡量、微不足道的事,可有可無,但生存不同。生存是有證據的,血液在流動,眼睛在眨,摸到冰,手會凍僵,碰到熱水,面板會發紅、冒水泡。

但我認為不快樂的人,根本就沒有生存的意義。

「生存已經是一件再好不過的事……這是你剛好講過的。你說人不應該有太多奢求,快樂就已是一種奢求。你還想得到什麼?」

自由。自由是快樂的前提,一個人若無權去選擇自己要做的事,又何必去談論快樂? 我想要自由,我想飛。

「你想飛到鳳凰的身邊? 自由會帶來另一種痛苦,人從來想要的,僅只是有限的自由,而不是全部的自由。你想要有限的自由嗎? 有限的自由是另一種快樂的麻醉劑,使人飄飄欲仙。」

不、我不要。如果得不到全部的自由,我寧願不要。看著我,我現在天天都被人管束,可是,我深信將來的我是自由的。到時候,不會再有人綁得住我,我不需要天天講笑話,我可以鄙視人,可以憤恨,可以卑劣。

「你做不到卑劣,你做不到。卑劣的人從來不會說自己卑劣,傻子。」

戴志猶在胡言亂語,忽然被人扣住下顎,往內放了幾片東西,他嚼了幾下,一口粉末,當下就要嘔,可是一股清泉灌入口內,他還茫茫然不懂閉口,另一片軟熱就封住他的口。戴志記起小時候生病了,老媽知他不懂吞藥丸,一邊嘮叨說「這孩子是專生下來要折騰人的,連吞藥也不懂,妹妹才三歲大便會吞藥丸……這討債鬼」,一邊將藥丸磨碎,衝入溫水內,要他喝下去。幼小的戴志喝了,苦得要嘔,老媽就用一塊夾心棉花糖塞著他的口,放軟聲音,說 :「乖,吞下去。不吃藥,身體不會好,窮辛苦。」他就吃了那棉花糖,提子味的夾心……

現在這塊糖卻是酒味的,為什麼老媽用酒味的糖為他送藥? 戴志湊上前,胡亂啃咬,嚐到酒味中的一絲甜腥,驚懼後退,一股力道便定著他的後腦,又接上那塊溼熱。口中的酒味益發濃郁,酒精甚至烈得刺鼻,逼得戴志的眼角也溼了。然後,如同每一次醉酒般,他昏得不負責任,昏得不醒人事,昏得爽快,他想,自己睡著了,嘴角還是笑的。

翌日戴志醒來時,已是中午。戴志醒來,先望到雪白的天花板,側面是一片灰藍色的牆,身下是白底灰線的格子床單,與身上的被子是同色同款。坐起身,戴志看見黑木書櫃、書桌,以及桌上一部白色的手提電腦。他看看自己的身子,上衣已不是昨天穿的那件,褲子倒是同一條。

眼角瞄到有人進來,果然是陳心,他已不是穿襯衣,而是穿著普通的T恤、四角骨休閒褲,又沒有戴眼鏡,好似被雨水洗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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