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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麼惡劣地高興著,原來他可以是這個樣子,為了我。

之後我跟凔濂回了家,手上纏著的紗布也終於卸了下來。

手上的疤居然很淺,淺得近乎於無。

他握著我的手腕說,你看,這片疤大得很,你手上的血管都看不到了。你覺得不顯眼,是太久沒曬太陽,白得不健康。

他還是如此直白,近於無理的直白。

我怕他再生氣。我居然會怕他生氣。

然後不由自主地討好說,只是突然覺得留著這些不值得。挺傻的。

他說你是傻瓜嗎?可以去做個刺青啊,肉色的刺青。聽說有人背上刺了mylover,無論再換幾任情人也可通用。

我說你準備換情人了啊?晚了!都三十歲的老男人了,誰要啊。

他突然認真地說,我除了你誰也不要。

想了想又說,那個女人醜死了,是她自己貼過來的,拍的照片只是錯位而已。

好吧,我承認,我一直希望他說一些好聽的話。

那疊照片發到我的郵箱裡時我以為我們終於該到了分手的時候,他終於忍受不了我。

那時候第一反應居然覺得無所謂。

一起過去的十年,這個時間太長,以至我驚心於自己的漠然。

以前我便常常想,他太過沉默寡言,而我需要聽,需要確認,需要很多儘管真真假假分辨不清卻足夠好聽讓我安心的話。

可是等到他真的說出口,我卻渾身不舒服。不是因為他說得太生硬笨拙。相反,就如同從不撒謊的人說的話都像是實話一般,他說的情話從來都不像油嘴滑舌的打情罵俏。有人曾說他的眼神認真起來能讓冰人情動。

他的冷靜自持與現在的樣子反差太大,讓我無所適從。

一年也見不到幾次,他這樣的眼神。

我為何希望這樣的他多說些什麼?

突然覺得安慰。

我們都變了,時光荏苒,年華老去,然而我們身上有些特質還是未變,有些東西還在原地。難道要我自己將它們連根拔起?

凔濂。

我默唸這個名字,嘲笑自己的愚蠢。

冷,溪。

什麼樣的父母會給孩子取這樣的名字?還把他養成了這樣理智過頭的人。

少年不識愁滋味,為賦新詞強說愁。以前讀著這些詩句,空空自尋煩憂,以為無法可解的心病其實早成了庸人自擾。

算了,就這樣過下去,留一年是一年。

我那時的確是這樣想的。滿目山河空念遠,落花風雨更傷春,不如憐取眼前人。

頭一次認真地想了,不只是過去與現在,還有將來。

我並不期待他會把我當成此生唯一,也不覺得我們能夠長久。

我打算在他結婚的時候離開。

很多東西都被我打算到了,很多事情我也翻來覆去地考慮。我以為我已足夠認真。

卻從未想過居然是我先生出離開的念頭。

作者有話要說:不如憐取眼前人。

6

6、章六 。。。

日子一天天過去,所有的事情都平靜如常。沒有太大的改變,卻仍是日日不同。

我開始偶爾上街,避開酒吧街和市中心,一個人走到市郊再坐車回來,手指留在電腦鍵盤上的時間漸漸變少。凔濂某天晚上突然握著我的手腕說,這裡有痕跡了。

我才發現自己原來很容易曬黑。

我說那就做個手術去把疤消了吧。原來白還不覺得,現在疤痕很明顯哎。

他說,算了吧,說不定會疼。改天有時間了我陪你去買手錶,總不能老像大學時候一樣買個護腕遮著吧。

我說,好。

其實我六年前曾經想過去掉傷疤。柳淵也說過,算了吧,說不定會疼。這個名字刻得很小但是很深哎,你一定很愛他。

他的表情有點落寞。我想,他大概一直以為我現在的情人叫劉奕。

我並未分辯。當時柳淵還是凔濂公司的設計師,我不想給凔濂添什麼麻煩。當然,也不想給自己帶來糾纏不清的困惑。

直到四年前柳淵離開,我雖痛苦,卻在同時鬆了一口氣。

我一直覺得愧疚。柳淵是個太認真的人。他說喜歡的時候,是真的喜歡而非敷衍。細心、溫柔、專一,所有的優點,或者說我希望某些人擁有的東西。這些都是容易吸引別人然而又會被人漸漸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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