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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順口說了,這是你做的第二件多餘的事。”

司徒頻頻點頭。當時,林遙說他知道兇手是誰,司徒就想到了他沒跟自己在一起的時候一定經歷了什麼事。另一方面,怎麼早不知道,晚不知道,偏偏詢問過幾個嫌疑人後就知道了?綜合一下幾名嫌疑人的證詞,司徒想到幾名嫌疑人中只有汪國強說他在大廳裡,而那時候林遙也在大廳裡。故此,司徒是從這個出發點才確定了兇手是汪國強。

所謂的搜身只是一個幌子,讓汪國強放心,他們並沒有盯上他。司徒摸準了兇手的心理,跟林遙打賭,這熊玩意兒肯定回來處理37號號碼牌。為什麼?因為他害怕!因為號碼牌無法毀掉,所以他必須處理。換個別的時間回來,那就很有可能碰上再度搜查現場的警察,他不會冒這個險。在他帶著林遙離開的時候,就說過:“那孫子肯定在哪個犄角旮旯看著咱們呢,不急,那種求穩的人至少要等半個小時以上才會行動。”

於是,四個人在夜路上繞了一會兒,又跟酒店方面聯絡調走了服務人員,把這一層空了出來。他們幾個則是走了工作人員通道回到衛生間,守株待兔。

該說的都說了,說來說去最後還要看證據。其實林遙覺得汪國強這人雖然應變能力稍微差點,但頭腦還是挺夠用的。至少他擦過了兇器的指紋和血跡,又把紙巾衝進了馬桶。至於死者的電話,那個並不重要。一個人身上帶了兩個電話很平常,他們家爺們身上就兩個電話。這一點,沒人懷疑汪國強。除非把電話拿走化驗核對。不過呢,估計這會兒汪國強已經把電話處理了,所以說,還真沒證據拿得住他。

要不怎麼說在關鍵時刻司徒永遠是最給力的一個!

他懶散地走到汪國強面前,說:“你真糊塗了。等到天亮警方的人去調查一下死者的通話記錄,或者調查一下你們倆之間的關係。到時候就是鐵證如山,所以,我勸你認罪吧。”

“我沒做過,認什麼罪?”

司徒遺憾地聳聳肩,最後確認了一眼電話裡的簡訊。然後才慢吞吞地說:“擦過兇器了是吧,很周到。挺好。那咱們重演一遍案發過程?”

唐朔立刻來了精神,舉手跳腳強烈要求充當死者一角,被他們家完小鱷魚的大兵哥抓著衣領子拎回去,圈在懷裡,動彈不得。

司徒看林遙,對方狠狠白了一眼誓死不當被害人!司徒孤掌難鳴,只好說:“得了,我還是用嘴吧。”言罷再看林遙……小祖宗,你臉紅什麼?昨晚那點事別瞎聯想。

按照司徒的說法,汪國強在殺了何方之後擺放屍體,那時候必須使用兩隻手。他先用一隻手拎著屍體,另一隻手拿過死者的電話。兩隻手都用著了,那兇器怎麼辦?

“放地上唄。”唐朔扒著葉慈的手臂說。

“那樣的話匕首上的血跡會在地面上留下痕跡,你發現了嗎?”

被司徒這麼一問,唐朔想了想,搖頭。司徒繼續說:“所以說,當時的汪國強並沒有把兇器放在地上,當然也不能放進口袋裡,那樣的話口袋會留下血跡,我們看過他的衣服,很乾淨。

“到底放在哪裡了?”唐朔繼續問道。

司徒點點自己的嘴:“咬著啊。”

聞言,唐朔皺起了眉頭,說:“可是他用紙巾擦過了兇器,什麼都沒留下。”

“小笨蛋。”司徒笑了,“你仔細看過那個匕首沒有?”

唐朔覺得自己看的很認真。

林遙明白司徒的意思,這時候,他還希望汪國強能夠自己認罪:“汪國強,今晚的事你肯定栽我們手裡了,認罪吧。為了你自己好。”

“我沒殺人!”汪國強瞪著眼睛,怒氣衝衝地朝著林遙大吼,“我再說一遍,不管到了哪裡,我都不會認罪,我沒殺過人。”

司徒見不得有人對他家林遙大嚷大叫的,他把林遙拉到一邊,面色嚴正地看著汪國強,說:“那把匕首是沒有你的指紋。或者說,匕首本身無法成為指證你的證據。如果你還沒失憶,就想想匕首是什麼樣兒的。”

司徒用手指比劃著說:“匕鞘尾端有個洞,用來拴在鑰匙扣或者是系根小鏈子什麼的。當匕身彈出匕鞘的時候,你只能咬著帶有洞的尾部。你的唾液會順著那個洞流進去,並在裡面殘留下來。你的紙巾擦不到裡面,你嘴裡的唾液完全被留在那個洞裡。我已經讓特案組人員檢查了匕首上的那個洞。”

說著,司徒把手機開啟,上面顯示的簡訊明晃晃地擺在汪國強面前。

【以檢測,收集唾液可以驗證。請儘快帶回對比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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