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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利賓納,我把相機帶到衝曬店,順便到超級市場買菜。大概花了一小時的時間,再次步入衝曬店時,我即感到自己被一種異樣的目光所觀察著。看來,照片是洗出來了,那些人全知道了。
打從承認自己愛上凜的那天開始,我已知道有這一天的到來。同性戀始終是世上少數的一群,對於那些正常性向的人來說,我們可說是異類,而且還加上外界的一些誤導,更易讓人歧視我們。但愛就是愛,我不怕承認,我程慕南,就是愛上沈凜這個男人。
沒理會他們的眼光,付錢後我即拿著照片離開。邊走邊看,我先檢查第一幀照片。呼……真幸運!利賓納逃跑失敗,全家福成功拍成。看著我們二人一貓的照片,心頭即泛起陣陣暖意。果然,還是有全家福比較好。
再看其他照片,我的嘴角不禁泛起絲絲笑意。看起來,我和凜都很幸福啊!享受著溫暖的體溫,享受著甜蜜的親吻,我們是那樣的需要對方,不能離開。對我而言,這些照片,是我與凜相戀的憑證。
不過……我更清楚知道……這些照片,是不能讓凜看見的!看到的話……他一定會撕毀!為了能儲存它們,我還是先收起為妙。
沈凜篇——30
我和小南……過得很幸福。其實我很清楚的,比起很多真心相愛的情侶們,我跟小南,顯得彆扭及不自然得多了,這是不管我怎樣努力,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所謂的問題,就是我們在這段關係的投入程度不同,前進的速度也不同。比起我,小南很快便投入了,把整顆心放在我身上,對我完全交心,但我呢?感覺起來,我好像猶豫得太多。我還是從沒考慮過,任何把關於自己的事說出來的可能性,也沒想過……要完全投入到這段感情裡。
大概是我想得太多吧?其實只要看過小南望向我的眼神,相信所有人都會說,大概只有我會傷害小南背叛小南,而小南呢?應該是死也不願傷害我一毛一發,至於背叛?可能連想也沒想過呢?
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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