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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知道的。”
有權有勢的孩子不透過成績就能進名牌學校,穆恬顯然心知肚明。聞言,他戒備地點了點頭。
我又笑道:“不過你應該相信,也必須相信,我進這所學校,不是為了我的前途,不是為了什麼好的工作。你知道,我是趙家唯一的繼承人,我不需要自己打拼,趙家就已經為我鋪好了路,我不需要學歷這種東西。”
也許這也是句大實話,穆恬非常承認,於是又點了點頭。
“那麼我到這所學校來,只有一個原因,是為了你。”我咧開嘴,把此當作一種浪漫和成就。“穆恬,你該高興的,我來此是為了你。”
“我喜歡你。”
我吐出這四個字之後,滿意地看到他漆黑的眼睛開始有了晃動的光澤,這一次他沒有以側面蔑視我。
他睜大眼,瞪視著我。在這一刻,這近二十年第一次,他眼中全都是我,他的眼睛只看到我一個。我終於佔據了他全部視線。
雖然他此刻的表情,名為驚恐。
☆、Chapter 7
說實話,在穆恬之前,我還真沒追求過什麼人。憑我的家世,憑我的長相,自然有人倒貼,至於什麼是追求,大少爺我還真什麼都不懂。
但是追求手段一般說來,都大同小異。追一個男人,和追一個女人,區別應該也不會太大。
於是我從我家書架上那一堆從來不看的書裡,找出來一本追女孩攻略,開始研讀。
翻開第一頁的時候,我看到了四個字:“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原來追女孩還得講究兵法。
“一個有房有車,最好還有長相的男人,大都比較受歡迎。”
我對自己審視了一番,覺得自己的先天條件非常之好。我的房子很大,車也有幾輛,各個幾十上百萬,長相也還過得去,起碼和大街上隨便抓一個女孩和她對視十秒鐘之後,一定是她先臉紅。
因此我有了充足的信心攻下穆恬的心房。
“審視您所追求目標的條件,是上,中,還是下。”
我立刻把書一拍。這還用想?穆恬自然是上。又俊俏頭腦又好,當然是上。
然後我再往下一瞄,不由皺起眉頭。“如果您所追求的目標條件為上,那麼恭喜您,您將需要常人百倍的努力,千倍的精神,方能攻克。”
看了這句,我立刻下了一個結論。
……原來這書真的在寫兵法。
追另一半就像在打仗。我趕緊打起精神,瞪大了雙眼繼續看。
“由於您的目標條件是上,她從來都是受到追求和熱愛的,那麼您的熱烈攻勢永遠像角落裡的塵土,毫不顯眼。因此您需要採取循序漸進,逐漸爭取到對方的好感的方式。”
首先,我要裝酷,裝高調,裝不喜歡他。這樣穆恬才會產生“這人怎麼這樣,真奇怪”的想法,然後會好奇,我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
……我剛和他表白過我喜歡他,我就要裝不喜歡他麼?什麼邏輯?
而且一起相處了十幾年,他還會對我有好奇的感覺?
再往下看,“從開始,您不要總在她面前晃悠,您可以對她發簡訊,打電話,表示關心和你的愛意。語言要幽默,說話要俏皮。”
我一合書。這個容易!
我立刻拿起手機,雖然我非常想見他,非常非常地想,因為我一年沒有見他了,自從確認了對他的情意之後,就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但我仍然忍住了見他的慾望,開始發簡訊和打電話的行動。
第一天,我發了十條簡訊,為了表示我喜歡他關心他的心情,我在每一條簡訊的開頭都以“我喜歡你”四個字開頭,每個簡訊都洋洋灑灑地寫下類似如下的內容:
“我喜歡你,就像老鼠喜歡上了大米,我知道你不喜歡這首歌,但是我喜歡你,你又心地善良,你一定不忍心看到喜歡的人傷心,所以你一定也會理解我喜歡的這首歌。總之,我就像老鼠喜歡上了大米一樣地喜歡你。”
這樣的言語絕對足夠的俏皮與幽默。我給自己打了十分。
第二天,我耐不住性子,發了二十條簡訊,每一條簡訊的開頭仍然是“我喜歡你”,每條簡訊仍然花費了我足夠的精力去思考,爭取每一條簡訊都不一樣。
起碼至少有一個字不一樣。
第三天,我發了四十條簡訊,打了第一個電話。在電話裡我說了兩句話:“我是趙明澤,我喜歡你。”
然後結束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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