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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司馬司堂深深地吸了口氣,笑道,“別歇了,趕緊去醫院,你的腳不能耽誤。”
動了動脹痛的腳踝,洛毅森苦了臉,“肯定是傷著骨頭了,我怎麼這麼點背呢?還好,找到沈颯的錢包了,也算有收穫。你說,錢包上會留下誰的指紋呢?”
“你覺得呢?”司馬司堂問道。
“說不好,但我覺得不會是孩子的。”
司馬司堂慢下腳步,問他為什麼這樣想。
這可能是看過錢包後的感覺吧。洛毅森說:“現在有兩種假設。一,害了沈颯的人拿到他的錢包,留下里面的現金後,丟了錢包;二,無關者撿到錢包,拿走現金後,丟棄錢包。”
前一種可能性其實不合邏輯。如果是加害了沈颯的人拿了他的錢包,為什麼不抽走身份證?而且,動機分析也無法合理。那人加害沈颯的目的是什麼?不殺人,而是一味追趕,導致沈颯和蘇北從山上跑到田耕路上,昏迷不醒。如果沈颯和蘇北對那人構成威脅,為什麼不殺了他們?
洛毅森分析著:“假設啊。沈颯和蘇北在山上遇到兇手,交出錢包,兇手拿走錢包裡的現金,丟掉錢包。這就需要至少兩到三分鐘的時間,這段時間裡沈颯和蘇北在幹什麼?眼睜睜地看著?”
“或許,他們不能動。”司馬司堂說,“被威脅了,或者是被綁上了。”
“嗯,也有可能。那之後呢?為什麼沈颯和蘇北又從山上跑下去,到了田埂路上昏迷不醒?他們跑,就說明有人在後面追。”說到這裡,洛毅森變了口氣,“哦,對了。有件事,我一直想不通。沈颯和蘇北都是二十來歲,對方如果是一個人,他們為什麼不反抗?還有一點。”
洛毅森深深皺著眉頭,雙手摟著司馬司堂的脖子,下意識收緊,“吳大華死亡地點和找到錢包的地方太近了,這裡面一定有關係!走走走,回去看看。”
聞言,司馬司堂哭笑不得,“毅森,我們要先去醫院。另外,你能不能輕點,我喘不上氣了。”
“那我讓顧隊長派人來搜。”
司馬司堂又提醒他,“很晚了,顧隊長不會願意的。”
“小爺腳都崴了,也沒說不願意啊。他還挑三揀四?”說著,就要掏電話。猛地想起來,自己的電話已經咔嚓了,悲從中來!捶著司馬司堂的肩膀,哀嚎:“臥槽,我的手機啊!六千多塊啊!用了才不到半年啊!”
司馬司堂真是被他搞的有點無力,“我的電話在口袋裡,自己拿。”
“爺爺的忘年交,你真夠意思!”洛毅森伸手掏電話,聯絡顧隊長。顧隊長倒是沒不樂意,只說時間這麼晚,能找到的人手不多。能找幾個是幾個吧。順便告訴洛毅森,如果傷到骨頭了,就去縣裡醫院,村子裡的大夫都是看些小毛小病的。
至於沈颯的錢包,洛毅森隻字未提,只說他們在那條路上跌下了山坳,在山坳裡找到跟被害人相關的東西。沈颯的錢包,他還是需要親自帶回q市檢驗的。
講完了電話,洛毅森軟綿綿地趴在司馬司堂的背上,嘀咕著:“我餓了,你餓不餓?”
“有點。”
“咱倆在這喝西北風,褚錚那小子卻在城市裡吃香的喝辣的,還有美人相伴。真不公平。”
司馬司堂不明白這話打從哪說起的。反正也是閒聊,就著洛毅森的話茬問他,“你怎麼知道褚錚去約會了?”
“我還知道,跟他約的人是白羽。”洛毅森無奈苦笑道,“白羽,我一直沒跟他聯絡,估計也該急了。沈紹不會告訴他什麼事的,白羽當我是朋友,不可能不聞不問。問我,他還怕我心情不好,所以,褚錚是他的最佳選擇。”
洛毅森跟秦白羽之間的關係,讓司馬司堂有些意外。他甚至懷疑,洛毅森是不是太小看秦白羽了。沈紹身邊的人,哪有省油的燈?
洛毅森拍了司馬司堂的腦袋,笑道:“小爺有魅力,你信不信?”
“什麼魅力?我怎麼沒發現。”
洛毅森呲呲牙,“你一個異性戀能看出什麼?直男靠邊站!”
司馬司堂只是笑笑而已,不作回答。
經過將近兩個小時的“艱難跋涉”,司馬司堂終於把洛毅森放下。抹了把額頭上的汗水,問洛毅森,腳還疼嗎?洛毅森咧嘴,苦笑道:“你看看,都腫成饅頭了。您在辛苦辛苦,把我背上車吧。”
“九十九都拜了,不差這一遭。來吧。”說著,又在洛毅森面前彎下腰。洛毅森拍拍他,說:“好歹歇會兒,喘口氣再走。”
“一口氣背過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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