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東溝寨李家,夜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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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几分鐘,黃夙娥看到的是蘇宇見錢眼開,想稀裡糊塗收下這份禮,可蘇宇看到的是這顆夜明珠背後的故事。
畢竟他擁有真實之眼,可以看到它的過往,很明顯這顆夜明珠,價值不菲,是某位皇帝賞賜給有功之臣的。
這叫聖恩,龍賜之物,那是要供起來的,要是丟了不說殺頭,反正你也討不了好,什麼意思?你這是對皇上不夠尊敬啊。
但時過境遷,這家人中途沒落,傳了幾代人,難逃流放命運,實乃時也命也。
這就給了他人機會,家中僕人提前得知訊息,但此人非常聰明,他沒有告訴家中主人,而是偷偷將主家的寶貝轉移了。
當然具體如何實施,沒人得知,按理說基本不可能,一點常識都沒有,可無巧不成書,事情就如此發生了。
待到破門日,家中值錢的東西早就消失不見,家中僕人也早就遠走他鄉。
其他僕從丫鬟,見勢不妙,也逃的逃散的散,一陣混亂,官兵首先要抓這個宅子的主人,對僕人,自然就疏忽了。
所以還真就逃了許多僕從下人,最後得知有人轉移了財物,再想依據名單查詢時,發現人數眾多,已經無從查詢了。
其實這也是那人安排的,他提前讓主家打發人去打聽事,等家破時,外出的人自然就不會回來了,人一多,官方也不確定財務在誰手裡。
何況這給了官方一個貪墨的機會,他們完全可以從現有的財物裡貪墨些許,怪到那群逃走的狗奴才身上,因為連主家自己都不知道丟了多少財物。
與其費力不討好去追繳,不如實實在在的好處拿到手,頂多判你一個辦事不力,過幾年花點錢,打點一下,又能升職加薪。
何必苦哈哈去追繳,最後一樣討不得好,畢竟這只是彌補過錯,你還想得到嘉獎嗎?
所以這群僕從下人就成了替罪羊,而這顆夜明珠也從此流落人間。
幾經週轉,才落入東溝寨,一戶李家人手裡,這李家可是有名的富戶。
人家當年乾的是絲綢和茶葉的生意,長年跑生意,一走就是幾百公里,可以說相當厲害了,等到了近代,那也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光頭時期,都有茶樓,戲院,可謂是風光一時,只是時光近遷,如今已經淪落至此,實乃天公不作美。
不過古話說的好,窮不過三代,富不過四世。
富裕的生活會讓人消磨鬥志,沒有了居安思危的想法,那不進則退之下,第四世就大不如前的,比比皆是。
所以落到如今的東溝寨李家,雖然沒有享到福,但還是落了一個富戶在頭上,不過這也不算冤枉他,光是這顆夜明珠,就足以說明,這家人底子多厚。
而且像是銀元,金條,肯定少不了,只是這個時代,想用金條換錢,鴿子市都不行,必須去黑市才有銷路。
而且能不能出手,全靠運氣,因為確實沒多少人會冒險收。
誰都知道,黃金在任何時代都是硬通貨,可這個時代不僅禁止黃金,銀元流通,甚至被定義為一種犯罪了,誰家要是私藏很多金銀,那你完了。
這要是自己家本來就有,捨不得扔,埋起來也就罷了,可要是用錢去買,說實話,你敢想啥時候能光明正大拿出來花嗎?萬一十年八年沒反應呢?
這就跟股市一樣,依據經驗看,這股肯定漲,但啥時候漲?萬一半月後長?那你是不是要連續虧損半個月?那你等得急?
同理,家裡沒有餘糧的情況下,拿現有的錢去低價收黃金,賭它未來能大漲,跟賭博差不多,除非你家巨有錢,不靠這點錢生活,又不怕惹來麻煩,那倒是可以一試。
所以說白了,黃金,白銀很值錢,但沒人敢囤積,基本都是送禮,當一件傳家寶藏起來。
這就導致東溝寨李家人,空有金山銀山,卻滯銷了,賣不出去。
當然這只是蘇宇的猜想,說不定人家只有一顆夜明珠也說不定,但可能性太小了。
“行吧,我承認,我確實想要這顆夜明珠,畢竟這麼好的東西,再還回去可惜了。”
不過蘇宇也知道,黃夙娥不會輕易答應,她這人,讀過幾年書,還是有自己的原則的,所以蘇宇話鋒一轉,說道:“人家肯把夜明珠送給咱,這說明什麼?”
“你想想,這顆夜明珠,要是保留個十來年,那可不是四千塊能搞定的,可話又說回來了,她就去拿去賣,現在她敢嗎?”
你要是賣個金,賣個銀,哪怕你賣個半人高的金佛,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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