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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十四點五十四分。
今天沒看書,沒看《斯通納》,看不下去,心亂如麻。
浮躁。
書一定要寫,不然真會餓死。
我其實不喜歡寫書,或者是我什麼都不喜歡,我什麼都不想做,只想吃。
嗯。
隨便寫寫吧,寫個五六年,財富自由,最少有五六十萬,我可以休息一下,不寫書了,到處遊山玩水,看看書,有存款了,心情肯定不會這麼壞,應該能看書,我或許不是很喜歡看書,但很喜歡買書,哈哈。
嗯。
寫幾年書,然後休息一兩年,然後看看書,學習學習,遊山玩水,吃吃美食。
如此人生,豈不快哉?!
快哉。
總之一句話。
寫書不是目的,是生存。生活是快樂,不是煩惱,減少煩惱的最好辦法就是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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