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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不好吃。”雞肉太柴,劉寶兒嚼不爛,嫌棄地把嘴裡的雞肉吐出來,喊道,“姐姐,我要吃雞腿。” 孫香附拿筷子在保溫飯盒裡翻了翻,沒找到雞腿的影子。 “沒有雞腿,這一塊雞肉多,寶兒吃嗎?” “騙人!雞裡面怎麼可能會沒有雞腿!”劉寶兒大聲反駁,“我出門前剛吃了兩隻雞腿,姐姐這裡肯定也藏了兩隻雞腿!” 雞有兩隻腿,但一隻腿可以分成一大一小兩截,一整隻雞腿可以劈出兩大兩小共計四隻雞腿。 然而,肖梅蘭只買了半邊雞,因此只有一大一小兩隻雞腿,這兩隻雞腿全進了劉寶兒的肚子。 這就導致,孫香附的這份飯菜裡,絕不可能有雞腿。 只有十二歲的劉寶兒不懂這些門門道道,只知道既然自己吃了兩隻雞腿,姐姐這裡肯定還藏著兩隻雞腿,嚷嚷著叫姐姐把雞腿讓給自己。 “我年紀小,姐姐你得讓著我!” 場面一度變得十分尷尬。 這時候,就算是傻子,也能明白,肖梅蘭所謂的“我和你妹妹待會回家隨便吃點對付一下”是一句多麼可笑的謊言。 肖梅蘭仗著臉皮厚,強行打破尷尬的氛圍:“寶兒啊,媽媽只買了半隻雞,你姐姐不愛吃雞腿,把雞腿都讓給你了。” 劉寶兒這才作罷。 孫香附不再給妹妹夾菜,沉默地吃著飯。 過了好一會,她才輕輕開口:“我不愛吃雞腿?我怎麼不知道?” “什麼?” 母女倆目光對上。 肖梅蘭目光坦坦蕩蕩,彷彿沒有任何愧疚和心虛。 反倒是孫香附,就跟做錯事似的,先一步垂下了眼皮:“沒什麼。” 在母親家裡,雞腿永遠是屬於妹妹的。 在外公外婆家裡,雞腿永遠是屬於親孫子的。 在爺爺奶奶家裡,雞腿永遠是屬於父親的。 在親戚們家裡,雞腿永遠是屬於親戚的親生孩子的。 偶有幾次,親戚給她夾了一個小雞腿,都被自家孩子又哭又鬧地把小雞腿搶走。親戚尷尬地跟孫香附道歉,孫香附一個寄人籬下的小輩,自然沒法說什麼,只能陪著笑臉回答:“沒事的,我不喜歡吃雞腿,給弟弟妹妹/哥哥姐姐吃吧啊。” 誰會真的不喜歡吃雞腿呢? 說句可笑又可悲的話,她長到十八歲,連一口雞腿也沒吃上過。 並不是買不起。 有時候,她路過街道旁的炸雞店,看到櫥櫃裡掛牌價五塊錢一隻的大雞腿,內心蠢蠢欲動。 五塊錢而已,少吃一頓半的食堂飯,她就能吃上一隻了。 五塊錢而已,她投遞一篇作文稿件的錢,足夠吃兩三隻大雞腿了。 但真到排隊點單時,孫香附又遲疑了。 ——她真的配吃這麼貴的雞腿嗎? 在一個家庭裡邊,能被允許吃雞腿的那個人,是當之無愧的團寵。 團寵這個詞,離她太遠太遠了。 不,她不配。 吃雞腿這等好事,怎麼可能輪得到她呢? 最後,孫香附落荒而逃。 對於常年窮困潦倒只吃得起素菜的孫香附而言,能吃上一口雞肉,也算是豐盛了。 孫香附陷入自己的思緒中,手機鈴聲響起,肖梅蘭接起了電話。 “老孫。哎,我在香香這兒,剛給她送了飯。嗯,我做的都是她喜歡吃的,雞鴨魚肉。” “她手機怎麼還關著機?” “考試肯定要關機的。” “你讓她出考場以後就開機,晚上我跟她打個電話聊幾句。” 孫父對於女兒手機關機的事耿耿於懷,幾句話不離開機。 看來,丟手機的事瞞不過去了。 電光石火之間,肖梅蘭心裡有了主意。 最合適的背鍋俠,不正是他們倆的好女兒嗎? “你的寶貝女兒啊,她把手機弄丟了。” 孫香附正默默當著只會扒飯的背景板,猛地從母親口中聽到了自己的名字,又聽到什麼丟手機,詫異地抬起了頭。 “你女兒什麼人,你還不知道嗎?那個死娼婦,只會死讀書,人蠢得要死,邋里邋遢,看個手機都看不住,就是個廢物。” 這時候,就不得不誇肖梅蘭的心態之強悍了。 當著親生女兒的面,撒謊汙衊女兒,竟也臉不紅氣不喘。 “這種只會死讀書的人,就算她命好真唸了個好大學,能有什麼用呢?手機這麼貴重的東西,她隨手就丟,丟完還不肯承認自己沒用。老孫,我早跟你說,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你就不能交到她手上去,她不懂得珍惜,幾天就給你敗光了!以後,她的學費生活費,你全打到我卡里,我替她保管。” 說了這麼多,最後一句,才是重點。 為了增強謊言的真實性,肖梅蘭又在電話裡破口大罵了大女兒十幾分鍾。 孫父出獄以後,和唯一的女兒沒見過幾次面,聽了妻子的話,真以為女兒本性如此惡劣。極度失望之下,他也不想和女兒通電話了,敷衍幾句就掛了電話。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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