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原生(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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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 28歲的孩子? 孫香附想起了自己可悲的一生,她又何曾被人當成孩子看待過? 打她6歲開始,母親就總說她是大人,是姐姐,必須扛起養家餬口的責任,必須照顧好全家人,她的付出和奉獻成了理所當然的。 她忍不住問:“為什麼在您心裡,我6歲就是大人了,而妹妹她28歲了,卻還是小孩子呢?” “我13歲第一次出遠門去上學時,您跟我說,我已經是大人了,懂事一點,不要讓您操心。我一個人揹著十幾斤重的行李,轉了三趟車,下車後又走了兩個小時的夜路,等到學校報道時,已經晚上十點了。” “而妹妹22歲上下學,您說擔心她出行不安全,要求我去學校接她,還反覆叮囑我必須挽著她過馬路。” “我從3歲上幼兒園起,就要獨自一人穿過三條大馬路去上學,我是唯一一個沒有父母接送的小孩子。” “6歲那年,您說我是大人了,必須扛起養家的重任。我包攬了家裡所有的家務,下課後去各種亂七八糟的場合打工。別人的童年可以吃好玩好,妹妹的童年是衣食無憂的小公主,我的童年卻是在打無數份工。我每天吃不飽,穿不暖,晚上也要做兼職,睡不好一個安穩覺。有客人侵犯和毒打我,您從來不會為我出頭,只會罵我沒用。” “同樣是女兒,為什麼妹妹是天,我是地?為什麼差別會這麼大?” “我真的是您親生的嗎?” 這幾段話,孫香附壓著火氣,一字一字打出來。 這些話,已經在她心裡堆積了一輩子。 孫香附聽過一個說法,“比較是偷走幸福的賊”,或許是對的吧。 如果沒有妹妹做對比,孫香附永遠不會意識到,母親對她不好,不是因為母親不會表達自己,也不是因為母親向來如此,而是母親將所有的母愛,全部傾注給了另一個女兒。 她的母親,並非真的天生不愛孩子,只是純粹地不愛她這個孩子而已。 肖梅蘭沒有回覆。 就跟往常無數次一樣。 只要大女兒有任何不滿,剛剛起了個頭,肖梅蘭就會火速掛電話甚至直接拉黑,直到下回需要錢,才會主動聯絡她,不給她任何抗議的機會,惹得她滿肚子火無處發洩,只能硬生生嚥下,活活憋出內傷來。 孫香附等了半小時,確認對方真的不會再回復了,自嘲地笑了笑,放任自己仰倒在座椅上。 她上網衝浪時,聽很多人說起過,不管你長到多少歲,在父母眼裡,你永遠是個孩子。 作為一個從來沒被當成孩子對待過的人,以前她無法理解這句話的含義。 在母親眼裡,她6歲就是大人了,能抗住風雨侵蝕,能獨當一面,撐起一個家。她所有的收入,全部落入了母親手裡,成為妹妹的養料。 明明她學習刻苦,工作努力,收入尚可,卻至今買不起房子,生活拮据得只能靠婆家接濟。 妹妹28歲也依然是個“不懂事的小孩子”,是個完全沒法工作和生活的廢柴,需要汲取她這個姐姐的養分才能生存。 只要張張嘴,妹妹就能踩在姐姐的屍骨上,平白獲得幾套房子。 現在想來,妹妹應該可以很驕傲很自豪地在部落格下面評論,訴說自己28年來從來沒煮過一次飯、從來沒工作過,卻擁有了好幾百萬家底的風光事蹟吧。 不會有人知道,在妹妹的風光之下,埋葬著她這個姐姐畢生的血淚。 這世道,何其不公平啊。 孫香附畢竟接受了35年的洗腦,一時半會還真的很難違背母親的命令。 縱使心裡有再多不滿,她依然聽肖梅蘭的話,通知丈夫張鈞去高鐵站接同母異父的妹妹回家。 原本孫香附可以讓言蘿去接人的,前世的遭遇令她非常抗拒丈夫和妹妹接觸,可她自己也說不出為什麼,她依然還是叫上了張鈞開車接妹妹。 通知完了,孫香附卻無心工作,手指不斷地用力摩挲著另一隻手的指骨。 她甚至開始後悔,早知道會重生,她不如在上輩子就調查清楚丈夫和妹妹之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總好過現在,因為不確定真相如何,只能不斷猜忌和試探。 張鈞……會讓她失望嗎? 另一邊,張鈞按照孫香附的吩咐,請了個早退假,慢悠悠開著自己的小破車下班,提前二十分鐘等在了高鐵站。 他正低頭玩著遊戲,冷不丁聽到有人大聲喊道:“姐夫!” 抬頭看了看,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小姨子。 無它,在一眾南方人堆裡,小姨子實在太高太壯了,說是鶴立雞群也不為過。 張鈞是見過小姨子的,提親、結婚和婚後拜訪岳母家時見過幾次,依稀對她的高壯有點印象,雖然沒記住臉長什麼樣,但看對方一眼不眨熱情四溢地朝自己招手,應當沒認錯人,他便收起手機,點了點頭,上前去幫小姨子拉行李。 “姐夫,我姐怎麼沒來?” “姐夫,你比去年那會瘦了好多,我姐沒把你養胖,沒盡到責任啊。”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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