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原生(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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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肖梅蘭回來,孫香附和她攤牌,只問了一句:“為什麼?” 起初肖梅蘭還想狡辯,口口聲聲房子就是孫香附的,怪孫香附冤枉自己。 孫香附打斷她,說自己已經看過購房合同了,合同上籤的不是她的名字。 肖梅蘭愣了愣,猜到了什麼,回頭狠狠瞪了小女兒一眼,立馬改口道:“反正都是家裡的房子,寫誰的名字不是寫?你放心,這房子你出了錢的,以後哪怕等你嫁了人,我也會給你留一間房,不會讓你成為‘外人’的,沒有人敢趕你走。” “外人”的典故,來自於肖梅蘭忽悠孫香附買房時的一番話。 那天,肖梅蘭難得主動一回,轉發了一個標題是“女孩子結婚以後就沒有家了”的影片給大女兒,說了一通非常煽情的話。 “別人家裡都是重男輕女,你外婆也是一樣,只喜歡你舅舅,不喜歡我這個女兒。我自己是當女兒過來的,我受過的苦,絕不讓我的女兒承受。以後家裡如果有錢買房子了,我一定會給你們姐妹倆一人留一間房,你們在外頭受了委屈,隨時可以回來,這裡永遠是你們的家。” 也正是這番話,打動了孫香附,她頭腦一熱,拿出了所有的存款,毫無保留地交給了肖梅蘭。 “沒事的,媽媽,我有錢,我買得起房子,以後你和妹妹、叔叔可以一直住在這裡。” 當時,孫香附誠心誠意地說著。 而今,肖梅蘭卻道:“反正都是家裡的房子,以後哪怕等你嫁了人,我也會給你留一間房,不會讓你成為‘外人’的,沒有人敢趕你走。” 一句話,令主次顛倒。 呵。 她住在自己花錢買的房子裡,到頭來,還彷彿成了肖梅蘭的恩賜? 接下來肖梅蘭又找了一堆令人作嘔的藉口。 什麼“咱們是一家人,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 什麼“你叔叔好心以他的名字幫你貸款,你怎麼這麼不懂事”。 什麼“當初是想寫你名字的,可售樓部不讓代簽,我只好讓你叔叔來籤合同了”。 這些理由之可笑,令孫香附壓在心底的怒氣值一漲再漲,忍不住一反往日的好欺負,直接懟了回去。 “既然我們是一家人,寫誰的名字都一樣,那為什麼你們保單上的受益人不能寫我名字呢?我們不是一家人嗎?” “我可真謝謝你們的好心。回頭你出去跟別人說說,讓別人把房產證上名字改成你的,你好心‘幫他們’還貸,你看看會不會被人打。” “不讓代簽,你就非得讓那個男的來籤合同?哪怕你籤你的名字,我都沒這麼噁心!” 不得不說,肖梅蘭作為一個資深老賴、資深傳銷人員,專業素質實在過硬。 眼見謊言被拆穿,肖梅蘭的語氣依然十分的理直氣壯,彷彿她打心眼裡已經認定了她是佔理的那一方。 “你以為我不想寫我名字啊?你老媽我是銀行黑戶,銀行不給我貸款,我是實在沒辦法了才會去找你叔叔的。” “實在沒辦法了”? 肖梅蘭看上去好無辜好委屈啊。 如果孫香附不是被坑慘了的當事人,或許連她也會覺得真的是她冤枉了肖梅蘭。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撒謊的最高境界,是讓撒謊者自己也信以為真。 孫香附冷笑:“沒辦法?讓我寫委託書不是個辦法?喊我提前回家籤合同不是個辦法?你剛籤合同就能未卜先知,知道你沒辦法辦貸款?” “你是不知道那房子有多暢銷,售樓部賣得急,改天就沒得買了。” 肖梅蘭還在不斷地找藉口美化自己算計大女兒房子的行為,孫香附實在不想再聽下去了。 “夠了!你們籤合同之前,不還有時間去扯離婚證嗎?我看上去很像白痴嗎?” 對於肖梅蘭和劉漢離婚的具體時間,孫香附沒掀開離婚證去看,她這話只是憤怒到極點才脫口而出。 沒想到的是,肖梅蘭估計以為事情真敗露了,很乾脆地承認了。 “那是因為我是銀行黑戶,辦不了貸款。銀行會查配偶的徵信,如果你叔叔不跟我離婚,他也辦不了貸款。” 孫香附的心,迅速沉了下去。 根據她對肖梅蘭的瞭解,肖梅蘭不是個細緻人,單就她從看房到買房只花了一天這一點就能看出來。 肖梅蘭絕不可能在一天時間內,完成從催首付款-看房-訂房-諮詢貸款-離婚-籤合同-交定金等一系列事情。 除非…… 除非,早在明裡暗裡讓孫香附掏錢買房時,肖梅蘭就已經決定要把房子落在劉漢名下。 一切的一切,從一開始,就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沒有什麼臨時起意,從來只有深思熟慮。 孫香附不敢再細想下去。 她怕深究下去,自己會先承受不了。 讓肖梅蘭和劉漢還錢,那是不可能的。 首先,他們名下沒有任何資產。 其次,孫香附的首付款是取現打到肖梅蘭指定的陌生人賬戶名下的,她沒有證據證明首付款是她出的,更沒辦法證明這筆錢不屬於贈與,而是被親生母親詐騙。 既然已經知道房子的權屬與自己無關,孫香附自然不願意再出錢當冤大頭。 肖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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