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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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樓小喬一直想問的:“我擔心他故意打幾十萬的借條噁心我。”
王四順後面的那位“高手”,很會鑽法律上的空子。
“你是說做假的債務?”書記員搖了搖頭:“如果你不知情,自然是不算的,情節嚴重的話還有可能構成詐騙罪。”
不然誰都能打個幾十萬幾百萬的欠條,離婚官司還要怎麼打。
“那麼他跟外面的人住在一起,能告他一個重婚罪嗎?”
書記員:“重婚罪是刑事犯罪,如果你要告他重婚,需要自己取證,這些並不在我們調解的範圍內。”
就在樓小喬有些失望的時候,她繼續開口說:“但婚內與人同居,我們可以作為分配財產的考量,在這方面你可以為自己多爭取一些權益。”
所以說,跟樓小喬想的一樣。
如果往刑事案上面去打,時間就會很長,對自己並沒有太多好處。
但卻可以利用這一點找王四順要錢要物拿捏他。
樓小喬不是那種玉石俱焚的個性,她也沒想法跟王四順耗,萬一把人逼急了不跟她離婚了就玩脫了。
目標非常明確,離婚分錢拿房子。
要快!
樓小喬點頭:“我的訴求就是離婚,離婚後不能讓我們沒地方住,村裡那個老房子繼續給我,錢方面最好幫我爭取一下,這幾年我都是在家務農照顧孩子,家裡頭的開銷都把我的錢花光了,這幾年都是省吃儉用過來的,大人是可以省但家裡兩個孩子也漸漸大了,要讀書要吃飯穿衣什麼都要花錢,他給那女人花錢買金上萬上萬的出,在家裡卻一毛不拔。”
她伸出一雙手來,那雙手早就被生活的重但壓得不堪重負,到處都是歲月的痕跡,為了打官司樓小喬沒有刻意去保養,就是為了等待這一刻的到來。
“您看看這雙手,過完年我才二十七歲,幾年前家裡的房子塌了,王四順不肯回來,是我請了個瓦匠,自己做小工,把房子辛辛苦苦蓋起來的,這房子我不能給他,這些年孩子們也都是我帶的,即便是他要過去了,也只是會作賤他們,孩子我也不會給他。”
樓小喬表現出前所未有的堅定,堅毅不屈的眼神,鎮定自若的語氣,都深深的震撼了這位年輕的幹部。
她從沒有在一個人身上見到過堅韌跟柔軟並存,也因此更加佩服這位女性。
“你放心,我們一定會幫助你。”書記員的語氣都不一樣了:“還有嗎?”
另外,樓小喬把從大喬那裡拿到的照片和錄音都提供了出來。
“前段時間他給那個女人買黃金花了一萬塊錢,我們找到了金店老闆套話,半年前他還買過一次黃金,花了大概五千塊,這期間租房的亂七八糟的費用不說,以他花在這個女人身上的錢,付個孩子的撫養費應該不難。”這是避免王四順每次都哭窮。
“我記錄一下。”
“我姐姐那裡還有一個很關鍵的證據,他們前段時間去拍了婚紗照,照相的剛好是我姐姐的朋友,正常關係的兩個人不可能去拍個婚紗照紀念吧既然他們兩個的關係已經嚴重侵害到了我在婚姻中的權益,也對我的精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創傷,我希望法院在調解我們兩人離婚官司的過程中,謹慎的考慮到這幾點。”
王四順最近覺得焦頭爛額,剛搞定了王五秀的事,就接到了法院的通知。
他跟樓小喬的離婚官司居然被鬧到法院去了,工作人員通知他去調解。
而此時,另一份有佐證效果的關鍵性證據也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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