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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經過幾名潛水隊員的連夜打撈,一把鋒利的尖刀終於在桑芝蘭家旁邊的那條河裡找到了。經過法醫王志剛的比對,確認正是殺害桑芝蘭的兇器。
一週後,經過一系列的收尾工作,白銀‘22.5.26兇殺案’宣佈正式告破,同時也宣佈二十多年前的‘5.26白銀連環殺人案’的正式告破,河東省公安廳趙友吉廳長簽發了嘉獎令,對參與此案的白銀、金海和暨南的所有有功人員進行了嘉獎,其中許長生因為在此案中的傑出貢獻,榮立個人二等功,慄墨書、章睿明、孫怡、齊兆石、吳少輝等榮立個人三等功,白銀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榮立集體三等功......
下午,‘22.5.26兇殺案’案件偵破總結大會在白銀公安局大會議室舉行,金海市和暨南市參與此案的相關幹警和各級領導也透過影片參與了這個會議,大會的主角當然是許長生。
“......
這起案子一開始似乎案情明朗,現場發現吸剩的菸頭,留下的毛髮和精液的dNA鑑定都指向了二十年前的白銀連環殺人案的兇手,而且被害人家裡三樓玻璃被敲碎也符合外人進入作案的跡象。
但是在偵破現場的過程中我卻發現了幾個疑點:
一、要爬上被害人家裡的三樓去作案會極其困難,這點我讓我們身體條件出色的齊兆石同志爬樓做了實驗得到了這一結論,因此我很懷疑已五十來歲的那個連環殺人兇手有沒有能力這麼做;
二、我們對案發地肖東鎮做了大量的影片監控未發現可疑人員,反而後來根據陌生的暨南車牌的夏利車發現兇手是從鄰村穿過大片農田而來做的案,那說明作案人是蓄謀已久,並且對這裡的地形非常熟悉,這不太符合那名連環殺人兇手以前隨機尾隨和試探敲門入戶殺人的特點;
三、最重要的是三樓那塊被敲碎玻璃的細節特徵不對,如果是外人從窗外敲碎玻璃,那麼大部分被敲碎的玻璃應該是落在屋內,少量玻璃會垂直落在房子外面的地面上,但是我發現的卻是屋內碎玻璃不多,地面的碎玻璃反而更多,更重要的是這一塊玻璃,它竟然落在了屋外距樓七米多遠的地方,我已經讓吳少輝同志做了修復,這塊玻璃確認是三樓窗上被敲碎的那塊玻璃上的。這說明了三樓這塊玻璃是被人從屋內敲碎的,只有這樣這一小塊正面受到擊打的玻璃才會掉的這麼遠;
四、法醫王志剛從屍檢推斷兇手很可能是生手,但桑芝蘭體內又檢出二十多年前那個老手的精液,結合上面的三點,就更讓我懷疑是栽贓。
在這些證據的支援下,我就開始有了一種想法,那就是這起案子很可能不是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板上釘釘的、由二十多年前的那個白銀連環殺手做的案,而是一個能輕鬆進入桑芝蘭家的人偽造、嫁禍給連環殺手做的案。
因此,我最先想到了於洪波,理由是:
首先,於洪波無疑是最容易進入自家房子的人;
其次,從廟弄村穿過大片農田和河流來到作案現場,以避開肖東鎮街道上的所有攝像頭監控,這也是於洪波最符合這個條件;
第三,調查中發現在案發前一週於洪波很巧合地去訂了四季青的同一個房間,還在同樣的時間訂了夜宵,有理由懷疑是為自己製造不在場證明做準備;
最後,就是動機問題。我開始懷疑過是不是情殺,比如桑芝蘭和姜利民或其他人的婚外情等,但初步調查並沒有這方面的跡象。另外,也根據於洪波工廠經營惡化急需資金的情況,考慮是不是資金上的問題,後來真的發現於洪波和桑芝蘭幾年前在香港友邦保險互相為對方買過鉅額的人身意外險,桑芝蘭的意外死亡可以讓於洪波獲得兩千萬的保險理賠。
但恰在那時,章睿明隊長在調查另一件跟案件相關的租車問題的時候,卻發現了另一個嫌疑人用假身份證租車的事,雖然當時還不知道他是姜利民,但從身高和髮型上看他卻絕不是於洪波,而且於洪波在時間上也不符合租車的條件。
於是我們就把注意力集中到那輛租車上,這成了這個案件被偵破的轉折點。透過跟蹤發現這輛車在案發前的5月20日早上開往了暨南,並且在當天中午12點多也開到了姜湧成在暨南羅布村租住地附近,隨後在下午2點多從羅布村出來開往了暨南市區中國黃金集團河東省旁邊的黃金苑。
這個中國黃金集團讓我聯想到了姜利民,因為在案發後的一次約談中他曾提到過他是中國黃金集團派駐到白銀礦業公司鍛鍊的。隨後我和暨南的李慶峰隊長一起去了黃金集團調查姜利民,並且在他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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