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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去李天一家沒發現李天一回來,於是把情況告訴了李天一父親李武德。李武德預感大事不好,因為他知道李天一遊泳水平很一般,於是又一起返回河頭店村附近的湖面尋找,最後在下午2點,也就是距跳湖事發5個多小時後發現了浮出水面的李天一屍體。
隨後李武德馬上報了警,警察在河頭店村金宏明家裡把他擒拿歸案。在隨後的調查中,金宏明堅稱他無罪,他只是把他們三人趕跑後就回家了,當時根本還沒有跑到湖邊。但潘成成和王浪作證說金宏明一路追趕他們到了湖邊。
由於李天一跑在最後差點都被金宏明的柴刀砍到,他們聽到了李天一大呼救命的喊聲,跑遠後回頭看見李天一已經跳到了湖裡,而金宏明還站在湖邊朝他扔石塊。
另外,調查組還找到了一個目擊證人毛綵鳳,她反映當時她正好去湖邊,看到金宏明慌慌張張地從湖邊上來,當時她還問金宏明怎麼了,金宏明沒理她。後來聽說湖裡淹死了人,金宏明被警察抓走,調查組又到河頭店村來調查的時候,她就想起了那天上午的事,於是就向調查組做了彙報。
這個目擊證人毛綵鳳正是前面曾國慶辦理的那個“燙喉案”的受害者,至此,曾國慶最後偵辦的三個案件中的受害人潘成成、王浪和毛綵鳳都出現在了這個二十年前的李天一跳湖死亡案中,這已經不可能用巧合來解釋了。
許長生繼續往下看,後面的材料是該案件的調查和取證階段收集的各種資訊或證據,包括死者李天一的屍檢報告,死亡原因的認定,對上述當事人的問詢或審訊報告等。而在下面的經辦刑警人員名單中許長生多次看到了曾國慶的簽名。
再後面是該案提交法院判決後加入的判決文書,從判決書來看,最後法院認定金宏明故意殺人罪成立,被判處死刑。後面金宏明還有以警方誘供為理由推翻自己的供詞的行為,向上級法院提起重審的請求,但未獲得受理。
看完這個案子的卷宗,再結合前面潘成成煤氣中毒案,王浪醉酒死亡案和毛綵鳳被開水燙喉案,許長生終於覺得曾國慶的抑鬱可能起源於哪裡了。而紀鋼辦公室裡那燒剩的‘水庫’兩字是有人在告訴他二十年前的事有人覺得並沒結束。
這是一起復仇案嗎?還是有人出來打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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