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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事實,數量多的讓兩位紀委幹部咂舌。
對於二十年前他兒子李天一溺亡案,李武德承認是自己利用關係施壓了當時辦案的紀鋼等人在證據並不充分的情況下快速把金宏明定罪成了兇手,原因就是為了發洩自己對失去兒子的極大怒火,他武斷地認為金宏明持刀追趕李天一就需要對李天一的死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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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以後,經過大量的工作,金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了二十年前的“金宏明故意殺人案”,法院認為經過新的調查,確認當年公安機關存在誘供行為,因此提交的證據與事實不符,而根據最新補充的證據,充分證明金宏明沒有逼迫李天一跳湖,因此重新判定金宏明無罪!
法院同時宣佈,由於國家司法機關和相關工作人員的錯誤,給金宏明本人和家庭造成了巨大損失和無法挽回的後果,金宏明親屬有權提起國家賠償。
三個月以後,金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相繼依法審理了紀鋼墜樓案、王浪醉酒中毒案、潘成成煤氣中毒案、毛綵鳳開水燙喉案和金小宇車禍案。
宣判如下:
李武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數額巨大,判處無期徒刑;犯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合併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同時沒收其所有非法所得。
陳向陽,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鑑於其有立功表現,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同時沒收其所有非法所得。
紀鋼,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行賄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犯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合併執行死刑,鑑於其已死亡,免於實際執行。同時沒收其所有非法所得。
曾國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鑑於其已死亡,免於實際執行。
王浪,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鑑於其已死亡,免於實際執行。
潘成成,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鑑於其已死亡,免於實際執行。
毛綵鳳,犯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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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6日一大早,金亮城就開車帶師母來到了仙鶴陵公墓,這是曾國慶跳湖自殺的一週年忌日。這裡地勢平緩,視野開闊,自然起伏,環周與嶗山山脈俯仰相望,環境清幽雅靜,山光、水影、霞韻交相映襯。
金亮城站在師父曾國慶的墓碑前,對著曾國慶安詳的遺照深深三鞠躬。
“師父,我又回到了一中隊,繼續幹您一直熱愛的刑偵工作。您帶我的時間雖然不是很長,但您教會了我很多東西,不只是案件上的,更有很多做人的原則。還有,請您放心,師母的身體很好,我會像親兒子一樣照顧她的。”
隨後,金亮城又走到了旁邊的墓碑前,上面的遺照是一個清秀陽光的青年,他的眼睛正望向遠方山巒重疊的嶗山山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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