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晰。他也跟著他媽媽學過畫畫,不過後來也放棄了,倒不是因為沒有天賦,而是因為弟弟對太多領域感興趣,無論哪個領域,深入下去都會有驚人成果,但他自身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必須有所揀擇。

於是後來弟弟就全心投入到音樂當中。

姑父給他買了鋼琴,他從五歲那年,從跟著我爸學拳腳開始就學鋼琴。這麼多年一直沒有間斷過。同他練功一樣,弟弟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絕不會因為老師要求一週練五天他就只練五天,他會足足練滿七天。哪怕某日外出打架打得鼻破唇裂,他回家擦擦血,仍舊會坐回到鋼琴前。

姑父開玩笑說家裡出了個天生的“超級勞模”,還說孩子過度自覺。非常打擊家長的自尊心。在這一點上姑父和我爸如出一轍,他們都很不在乎孩子“有沒有出息”,似乎那都是孩子自己的事兒,和他們無關。媽媽說“螞蚱兄弟”是自然主義、放養派,於是兩個孩子就各走各的路:我選擇了“很沒出息”,而弟弟則決定,要“有出息得讓人疲憊”。

弟弟十六歲上的大學,就在那年。他和一群朋友組了個搖滾樂隊,弟弟是鍵盤手加主唱,他自己也寫一些歌。那個樂隊在半年之後竟然開始走紅,成了本地有名的學生band,他們經常在各大高校演出。弟弟外貌俊朗,自身就是個活招牌,尤其受女學生們的歡迎。

這些事情,姑姑和姑父都只是瞠目結舌地看著,似乎兒子怎麼往前發展,他倆完全乾涉不了。那倆人充其量也只能悄悄坐在嘉賓席裡,看著兒子衣著華麗,拿著話筒在歡呼聲中滿臺子跑……

但是人家誇我弟弟是“才子”的時候,姑父就有點不高興,他說,“才子”這種稱謂,聽著就有“倒了八輩子血黴”的感覺,他兒子曉墨明明是很強大的孩子,絕對不是“才子”。

強大,和才子,有矛盾麼?

不過弟弟似乎也不是傳統意義上那種弱弱的“才子”,他給人的感覺是很硬很冷的,包括他那個樂隊的風格,有點類似過去的英國樂隊“北極猴子”,就是說,喧鬧裡總帶著點冷冷的諷刺,弟弟就是這樣一個人,以至於我一想起他來,就會想到一雙白眼向人的重瞳……

但我最喜歡的,是他在演唱會上唱的別人的一首歌。那也是一首很老很老的歌,英國歌手Sting的《When we dance》。只有在那一刻,弟弟才能夠放下他渾身的尖刺,願意平心靜氣給人唱一首纏綿的情歌。

那是我最中意的一首歌,也是我要求弟弟唱的。

說起來,那感覺相當詭異:想想看,一個十六、七歲的男孩,卻在唱一箇中年男人的心聲。弟弟在唱這首歌時,臺下的女孩子全都屏住呼吸!她們的表情如痴如醉,就好像那首歌是專門唱給她們的。

番外之慕容瑄 第三章

但是後來就盛傳,李曉墨有了女朋友,姓霍叫霍姍。

我知道這肯定是謠言,弟弟和那個叫霍姍的女孩,根本不來電。不過我沒在姑姑和姑父面前捅破這一層,因為他們看起來好像很心安,似乎兒子有女友這件事,表明了他還是個打算走常態道路的男孩。

我後來拿這件事打趣弟弟,問他什麼時候把姍姍帶去見姑姑和姑父。

“見什麼見?從小就看到大的,還不認識啊?”他翻了個白眼。

“哦,那就是什麼時候定下來?”我又問,“等姍姍畢業之後麼?”

“姐姐你在想什麼?我和那個‘沒頭腦’怎麼可能湊一塊兒。”他繼續翻白眼,“那是糊弄人的。”

“糊弄人?誰?”我糊塗了,“你的女性粉絲團啊?”

弟弟似乎不太想回答我這個問題,過了一會兒,他才說:“我不成的,老老實實找女朋友安家立業那種,我幹不來。不過……爸媽很不喜歡我這樣,總是說我。”

到這兒,我才真正明白弟弟的意思。

後來,霍姍和我說,弟弟有一個“老邁不堪的靈魂”,她說那靈魂太老了,以至於這麼年輕的軀體幾乎都承託不起它來。

“他很累的,活得很累。”霍姍若有所思地說,“雖然大家都活的很累,但是瑄瑄你看,我們四個對此處理的方式卻大不相同。”

我沒說話,我想起那群追求姍姍卻從未得到過下文的男孩子們,就好像曉墨那樣,姍姍似乎也早早就打定主意,不走普通人的道路。

“我嘛,是不管它,當它不存在的裝駝鳥;曉墨那傢伙膽子大,他直接把它背起來不肯放;你呢,和它隔開三米距離,你的精力都用在這上面了所以才幹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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