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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教育,孝養父母,合好妻子,如若不遵,東逃西走,飲酒滋事,賭博嫖遙,延時誤工,皆受孫家懲治。
倘有親族內外人等異言翻悔,有其父杜多利一律承擔,罰銀入官,聽憑制裁。此係爾彼情願,恐後無憑,立此入贅合同文書為據。”
這一紙類似於賣身契的婚書寫罷,媒人簽字,又含笑遞於本坊里正蕭暮雨,蕭暮雨提起筆來寫上“某年月日,主婚人蕭暮雨”,又遞與杜多利夫婦,等到杜氏夫婦和孫雪蓮、庚薪夫婦籤罷,就是兩位當事人簽字畫押了。
照理說,新娘新郎這時還不得見面,婚書寫罷應該各自送到他們所在的房間親筆簽字畫押,可這兒就是孫家,孫妙弋又是自幼嬌縱,她肯聽話嫁人孫雪蓮就謝天謝地了,這些小節上又哪會逆她,因此她也在場。
看著這個叫杜天偉的木訥後生畏畏縮縮,既不天也不偉,與心中那個風流倜儻、英俊瀟灑的楊大少爺一比,當真是一個天上一個地下,孫妙弋是越比越洩氣,直把他作了糞土一般,哪裡還給他好臉色看了。
孫妙弋面沉似水,匆匆揮筆寫就,也不遞與自己未來的丈夫,把筆往桌上狠狠一摜,便拂袖起身道:“表姑,咱們走!”
夏潯向生春堂藥鋪的老掌櫃告辭出來,站在街頭心中茫然,一時踟躕不前。
旁邊兩個閒漢站在那兒說話,其中一人道:“嘿,又他孃的是個賣大燈的,是哪兒人吶,聽說是博山縣人氏?”
這‘賣大燈的’是民間百姓嘲諷入贅女婿的一種稱呼,因為古人逢年過節,喜慶佳期,都會在門前掛盞燈籠,寫上自家的姓氏,可入贅女婿連姓兒都跟了女方,哪有資格在燈上寫自己祖宗的姓氏,只能寫女家的姓氏,所以即便是窮漢,自覺也比他們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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