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墨離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七百四十章:商定,嬌笙慣養po,南墨離,630看書),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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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要說的也不是別的事情,正是提前婚期的事。
她不是那麼死板的人,總覺得婚姻大事雖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更重要的,還是要兩個人心意想通。
譬如眼下她要跟安笙提起的提前婚期的事情,若是不問問安笙,他們家自己私下就安排了,這就是對安笙的不尊重。
她沒有女兒,是拿安笙當自己親生女兒一般來疼的,所以自然不捨得她受委屈。
“這件事呢,我其實猶豫了許久了,但是一直沒找到什麼好機會同你說,後來思來想去,覺得這事光我自己一個人想也沒什麼用,便想來問問你的意思,若你不願的話,那就權當伯母今日沒有說過這話,可好?”
安笙總覺得林氏太過慎重了,慎重的有些奇怪,所以只能先點頭答應下來。
林氏見安笙應了,頓時就笑了開來,“其實呢,這事是這樣的,自從你跟錚兒定親以後啊,伯母心裡便一日比一日歡喜,覺得這日子格外的有盼頭,所以呢,就總想著若是你能再早些嫁進我們家,就好了,伯母是拿你當自己女兒一般看的,不過,這事畢竟事關你的終身,所以,伯母想問問你自己的意思,若你不願意的話,那就當伯母從沒說話這話,咱們還是按原來的婚期來辦。”
安笙:“......”林氏要說的,竟是這件事。
可是,她現在要怎麼回答才好?
答不想的話,林氏會很失望吧,可若是回答想的話,總覺得她好像很渴望提前婚期似的......
自重生以來,安笙還甚少這樣糾結呢。
林氏許是看出了安笙的猶豫,忙拉過安笙的手說:“好孩子,你莫要覺得為難,雖然伯母是覺得你越早一日嫁到我們家裡越好,但是,伯母也尊重你的意思,你有什麼想法,只管跟伯母說,這裡如今只有我們娘倆,錚兒那臭小子也不在,你別有顧慮,無論你怎樣決定,伯母都支援你的。”
好吧,林氏話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安笙覺得,自己若是再猶豫,反倒矯情。
行於不行,不過一句話罷了,林氏能親自來問自己,足可見對自己的尊重,這樣好的婆母,怕是再也沒有了。
原本,婚期是定在三年後,那時候,她就十六了,出嫁不早不晚,剛剛好。
而林氏提出想要提前婚期,那就不能是三年之後了,依照她對林氏的瞭解,多半是想要將婚期定在他及笄以後。
安笙想了想,道:“伯母看重我,我心裡很高興,本來,伯母相問,我不該猶豫才是,只是,我年小不知事,所以總怕哪裡想的不周全,說錯了什麼,因而,斗膽問伯母一句,伯母覺得,婚期定在何時才好呢?”
這其實就算是表明了她的意思了,林氏一向聰明,自然能明白。
林氏確定聽明白安笙的意思了,因而面上不由一喜,“你這孩子,這豈不是多想了,原本,伯母來問你這話,多少是有些不合規矩的,但是,伯母思及你在家中處境,所以便想,這樣大的事情,還是跟你自己商量最為妥當,故而才來問的這話,你不怪伯母唐突,反而還問伯母的意思,伯母心內甚慰,既你問了我的意思,那我便說說,你跟錚兒的婚期呢,原本是定在三年後的,我雖覺得時間有些晚,但是,總想著你年紀還小,等等倒也無妨,可是,這人啊,總是自私,得到了一樣,不免就想得到更多,這不,原本還覺得三年之後成婚不錯呢,可越跟你相處,就越發覺得三年實在太過久遠,伯母是恨不能立即將你娶回家去,當成我自己的寶貝女兒,好好來疼的,可是,你如今還未及笄,嫁人終歸太早,所以啊,伯母想著,若是能將婚期放在你及笄禮後,實在是再合適不過了的,你覺得呢?”
這結果跟自己想的差不多,林氏果然是想要將婚期定在自己及笄之後。
“伯母所思身為周詳,一切句聽伯母的安排了。”想通之後,安笙應得倒也大方。
林氏對她的事情也不是什麼都不知道,否則的話,也不會坐在這裡跟自己說這件事餓,應該跟方氏和徐氏商量才是,這才是符合規矩的。
但林氏並沒有這樣做。
不得不說,林氏的這番舉動,實在叫她心裡熨帖。
她的婚事,是萬萬不想由方氏和徐氏做主的,林氏能來問她的意思,這樣最好不過。
而從她這裡得到了肯定回答後,林氏定會再找機會去跟方氏和徐氏談,憑藉林氏的口才身份,想要說服方氏和徐氏更改婚期,實在不難。
果不其然,林氏一聽她這樣說,立即就高興地承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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