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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力聞言更氣,當即提起黃衣男的衣領,揚言要教訓他。兩人很快就在吧檯跟前扭打起來,但被其他幾人阻攔制止,爭執暫且平息。

待到雙方都結完帳離開烤肉店,站在路邊等著打車,陳力還覺得咽不下這口氣,又對幾步之外的黃衣男出言辱罵。

對方有人覺得陳力得理不饒人,便替黃衣男出頭,回懟了陳力幾句,由此引發陳力一夥人的強烈不滿。

雙方戰事正式升級,從最初的兩人爭執演變為群體互毆。

黃衣男名叫萬勝,也即本案中的被害人,在參與鬥毆的過程中被馮少坤擊中後腦,致顱腦損傷死亡。

會見時,姜鬱曾幾次向馮少坤確認,案發當時他到底有沒有打過萬勝腦袋,馮少坤起初承認自己打了,後來又說記不清了。

回到律所,姜鬱跟張筱盤點下一步的工作方向,認為重點是要首先找到「馮少坤打擊萬勝後腦」的事實依據,再看有沒有突破的可能。

奈何一審判決太過簡單潦草,對這部分的評述一帶而過,起不到多大指引作用。

「對了,我記得那家烤肉店門口有監控的。」姜鬱問道,「錄影看過了嗎?」

「看過了,一幀一幀看的,沒什麼發現。馮少坤確實是打人了,但一群人互毆,動起手來烏泱烏泱的,根本看不清他到底打沒打過萬勝腦袋。」

「其他證據呢?」姜鬱又問,「目擊證人的證詞,還有其餘幾名同夥的口供?檢方主張是他打了人家腦袋總該有點依據。」

「那些還沒來得及整理。十一個人最後判了六個,除了馮少坤之外的五個人都是另案處理的,卷宗材料兩百多個g,列印出來能摞到我腰這麼高……」

「那就抓緊弄吧,時間緊任務重,我再給你安排個助理。」姜鬱帶著張筱來到隔壁會議室,朝裡頭揚了揚下巴,「喏,這是小趙,隨便使喚。」

張筱:「……哈?」

趙成陽兩條長腿交疊搭在會議桌上,朝兩人招了招手。

第18章 18 「馮少坤聚眾鬥毆案」·突破

姜鬱因為手上還有其他案件工作,就留趙成陽和張筱兩人在會議室裡整理卷宗。

傍晚時分,張筱給她發來一張照片:列印出的卷宗鋪了整整一大張圓桌,趙成陽正伏案埋在其中——睡覺。

張筱:「看看你招的助理。」

姜鬱一陣尷尬無語,起身直奔會議室。

趙成陽被人一個巴掌拍上後背,揉開惺忪朦朧的睡眼,就見姜鬱兩手抱胸站在跟前,居高臨下地看著他——

「你就這麼給我當助理的?能不能有點誠意啊?」

趙成陽半夢半醒,一臉欠教育的慵懶散漫:「不是都弄清楚了嗎?還幹什麼?」

「什麼就『弄清楚』了?你弄清楚什麼了?」

趙成陽仰頭打了個哈欠,「馮少坤打人的證據啊,你們不就是想找這個嗎?」

張筱還在一旁整理幾個案件當中的證人證言和被告供述,試圖從中尋找突破口,未料趙成陽只是隨便翻了翻案卷就找到了答案,半信半疑地看向他,問:「有什麼證據?」

男人起身活動了一下筋骨,關節「喀拉拉」的一陣脆響,這才終於清醒了些,開始講起案件中的幾處重要情節: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萬勝是因頭部受到鈍性物體撞擊致顱腦損傷死亡,部位就在——」

他故意地拉長語調,用彎曲的食指關節敲了下姜鬱的後腦勺,「這兒。」

「……」

姜鬱回頭,給他一個白眼。

趙成陽也不在意,繼續陳述案情:「案發當晚烤肉店門口的監控錄影顯示,22:05 左右,萬勝在跟陳力扭打的過程中不小心摔倒,而後又被包括馮少坤在內的三人圍毆,拳打腳踢,但看不清究竟是誰給了萬勝頭部致命的一擊。

因為案發時間較晚,警方只採集到三名目擊證人的證言,其中還包括了陳力的女友崔娜?????。

證人一是一個過路的外賣員,據外賣員陳述,『一個穿黑t恤的男的踹了地上那人一腳,那人就不動了,臉上全都是血』,當晚只有馮少坤穿了黑色t恤,且經外賣員事後辨認,也確定踹人的就是馮少坤。

證人二是烤肉店當晚負責打烊鎖門的店員,也是她打電話報的警。這人當時可能受了點驚嚇,證詞顛三倒四的,很多細節也記不清了。唯一能確定的就是馮少坤當時比較囂張,多次聲稱要乾死『他』,也就是當時被打的萬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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